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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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紙馬無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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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916034
大家好像沒理解我的意思,右轉車遇直行紅燈時有行人橫向通行,車輛必須禮讓不能轉向,直行遇綠燈時,縱向行人過馬路,車輛仍需禮讓不能轉向(拐彎處大概能放2-3輛車待轉)。不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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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overkiss
現在右轉看到人行道上綠燈堅決要停車,每次出行遇到斑馬線都要特意打起精神,要看看對方在我透過斑馬線時是不是相距一條車道以上。否則寧願停車也不敢搶道,就算明知道我踩一腳油門,完全可以在對方進入相鄰車道時透過。兩百塊錢三分,傷不起,一年才12分,月薪才5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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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蔣軍
禮讓行人在深圳幾年前就開始實施了,市區現在執法很嚴,有些路口已經監控常態化了,有些繁忙路口架設有錄影裝置。
提醒各位司機朋友,一定要禮讓行人,這也是個人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最佳方式。
我作為一位在深圳10多年駕齡的老司機也非常支援這項規定。
但有時候確實也會遇到一些困惑。例如,有人站在路口,不知道要不要過馬路,你是停下來等,還是直接開過去?這個標準有嗎?如果他不過,也不說話,如何是好呢?如果一個右轉路口旁邊就是大商場,商業街,不斷有人路過,該怎麼辦?豈不是要一直等下去?
也就是說,這些情況需要有一個執行細則和法規解釋。
當然,我也不清楚有沒有執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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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鐵板老豆腐
為啥行人遵守交規,汽車無法右轉?人行橫道紅綠燈和右轉紅綠燈又不是同紅同綠沒有訊號燈的地方就注意行人要禮讓咯。
謝邀!禮讓斑馬線是指在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的路口,給予行人優先權,機動車要禮讓行人。比如,從人行道到渠化島。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實際執法操作中,凡在無訊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處,行人已經進入人行橫道,機動車未停車避讓,與行人同時通行,可能引發衝突的,機動車所行駛的車輛與行人行走的車道相對、相鄰的,將一律處500元罰款,並記3分。
對以下幾種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機動車不禮讓行人違法行為,攝錄取證後錄入違法系統:一是行人已進入人行橫道,機動車未停車避讓。二是行人與機動車同時通行,可能引發衝突的。三是機動車行駛的車道,與行人走的車道相鄰的。也許字面上不好理解,對駕駛員而言,具體操作起來有兩個基本"特徵":一是行人或非機動車已到道路邊沿,與機動車可能發生衝突;二是行人或非機動車有穿越斑馬線的主觀慾望和動作形態。
在深圳,禮讓斑馬線實施一年多時間,總體較好,有八成以上司機能夠有禮讓意識和舉動。當然,這與最早的宣傳不無關係,還有就是處罰案例的警示。深圳交通法規的實施有個特點,試行期很短,通常也就是二週時間,隨後便進入正式實施階段,如後排乘客不繫安全帶、在有拉鍊式行進交通標識的路口沒有按規定行車、在HOV道路上不按規定行車等等。禮讓斑馬線一樣,最初處罰的少數案例透過大肆宣傳,起到了警示作用,如今禮讓斑馬線比較和諧,處罰的案例越來越少。
禮讓斑馬線規章實施後最大的改變是,機動車在經過沒有交通訊號燈的路口時,下意識的放緩車速,降低了事故的發生。而行人在穿越斑馬線時,也能主動"配合"機動車,該穿越就快速穿越,該用舉止"示意"機動車先行就予以表達,總體比較和諧,雙方對此沒有大的異議。
最後說一下法規的執行。深圳交通法規的執行言出必行,比如後排不繫安全帶,騎警查的很嚴,有一次在路口,筆者的朋友還被路邊執勤的交警就此處罰。禮讓斑馬線也一樣,在重要路口,偶爾設定有錄影機,對機動車行為進行取證。作為一個在深圳行車10餘年的老司機,個人覺得執行起來沒有難度,習慣成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