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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啟風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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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臥虎嶺金指大仙
貨幣不是給人行方便的,而是對於任何人具有限制高消費,保護國民社稷不受侵奪的限權和平權工具,需要有嚴格的出票和銷票的機制,也就是說,決不能讓市場上流通一張沒有銀根的飛單,換言之,銀行提供的只是一個計量衡具,或者說是一杆秤,用來準確的度量本國的淨值產出及其分配結果的,如果用秤桿來秤地,那實在是太有才了。健全的貨幣制度,需要規定貨幣金屬,貨幣單位,也就是法定的價值尺度,任何單位都得憑藉規定的價值尺度砝碼買賣商品,而且買賣的差價不可過大,太大了秤了地就是全民不可挽回的損失。政府通脹產生的原因是違法操作金融,繞開法律監督造成的。主要是開銷太大,收不抵支,無法使用鑄幣法碼平權,鎖定流動性以保護社稷根本。根本原因是輸出商品被輸進了外國債券,破壞了收支平衡。看美國的金本位,當花空國庫之後必須在世界範圍內搶回鑄幣法碼,實現平權計量。攻打伊拉克奪其黃金就是例項,因為國內凍結不住飛單能把社稷虧光,這是非常可怕的經濟危機。
法幣貶值,確實是超髮帶來的惡果,但並非如教科書所說,是政府出於斂財目的,才大舉發行法幣。國民政府大量發行法幣始於抗戰期間,完全是無奈之舉。
抗戰爆發後,華北、華中、華南這些經濟發達地區就相繼淪陷,中國損失了絕大部分工業,以及半數以上的農業。至1942年滇緬公路被日軍切斷,中國幾乎喪失了所有對外交通通道。1944年的進口量比1941年降低78%。供需失衡,導致物價上漲。同時,中國財政主要依靠的關稅、鹽稅等,也隨著沿海地區淪陷,失去大部分。
國民政府無法解決物資匱乏問題,也不能擴大稅源,只能一再加印法幣,以彌補鉅額財政赤字。抗戰以前,國民政府每年的財政赤字只佔總開支的10%—20%,最高不過30%—40%,而抗戰後的1937—1940年,財政赤字平均佔支出的70%左右,1941年—1945年,這個數字更提高至78%。
戰時財政支出主要為軍費開銷。以1941年為例,政府支出100.03億,其中軍費佔到73%。當年收入僅13.1億,赤字86.92億。後幾年軍費所佔比重基本與此持平,至1945年增至87.3%。財政赤字、軍費開支和增發法幣三者在數量上大體是相等的。
因此,國民政府大量發行法幣,主要目的在於維持軍費開支,堅持抗戰。1944年孔祥熙在給美國駐華大使高斯的備忘錄中,即說:“中國物價上漲之主要原因,系因抗戰已七載,軍需浩繁,物資日漸缺乏,供應未能適應,加以國際路線阻斷,運輸困難,國內經濟情況,益形艱困。”
法幣增發,自然帶來大後方物價水平持續走高。如將1937年上半年大後方的物價指數定為100的話,1939年為213,1941年為1294,1945年則是184455。這意味著,八年來後方物價翻了1800多倍。用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桂林熟鹽在1937年時為0.117元/市斤,1939年漲至0.369元/市斤,約增長了3.15倍。1944年已是32.659元/市斤,相當於1937年的279.14倍。
抗戰勝利後,中國也沒能獲得一個安定的發展環境;尋求美國貸款,回收法幣,亦告失敗,於是惡性迴圈,法幣貶值再也無法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