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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蝴蝶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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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趙先生好一
借錢就別打算要的想法可以借!我一個15年未見朋友打電話借錢,說在醫院等急用,還是晚上9點多了,說是3天還款,本人立馬借給他了!三天沒動靜,三月也沒動靜,又三個月了還是沒動靜……。可能人家有特殊情況吧,至此我也從未通話,不後悔,釋然了,情到意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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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國錦紅
關於題主的這個問題 ,你說的不明白 ,30年的朋友張嘴借錢是遇到難處了嗎 ?
作為你的老朋友 ,30年的交往已經時間不短了 ,首先你應該瞭解他是什麼樣的一個人 ,其次 是不是他的確,遇到難處了 。
如果老朋友遇到一個坎,不到萬不得已 他可能張不開這個口 ,其次是不是家裡有病人 ,的確是沒辦法了 ,才向你張口借錢 。
如果真是以上兩種情況 ?有能力就幫他一把 ,你幫人度過這個坎,朋友會感激你一輩子 ,你也沒必要糾結 ,這是雪中送炭 ,功德無量 。
如果你的朋友是因為賭博輸了錢 ,或者其他不良嗜好 ,這你就不要借給他 ,這叫助紂為虐 ,這是填不完的坑 ,沒什麼好糾結的 ,你的朋友你瞭解 ,還是那句話 ,幫人與為難之處 ,功德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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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朵3238
我也是三十年的好朋友,五年前哭著跟我說,跟丈夫吵架了,她丈夫把她的銀行卡全部拿走了,她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了,讓我給打兩三千塊錢,我二話沒說就給她轉過去三千。半年以後我回老家見到她了,在我面前隻字不提還錢的事,還跟我吹牛說每天上下班都是打出租車。我幾次想開口要,但都不好意思開口,我愛人說算了吧!別要了!要了傷感情,就當給她了。直到現在她都沒說過還我錢,我也從此把她刪除拉黑了!所以,不管是多少年的朋友,借錢真的要衡量,要看人。否則,有去無回。反正是如果你借他錢了,以後要也是得罪,還不如現在得罪。我的經驗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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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微塵隨風飄
俗話說得好,每個人的後頸窩沒有長眼睛,意思是看不到後面發生的事情。
三十年的朋友關係張口找你借錢,那麼他肯定知道你能夠拿得出來,而你,也肯定了解熟悉他,那麼他找你借錢的用途是幹啥呢?數量大不大呢?有沒有說什麼時候還?而你覺得,他在這個時間會不會如期還上呢?
可惜這些都不知道,如果他是遇上困難,說真的,作為三十多年的朋友,你真的應該幫助他,如果他是借去投資,那麼你得考慮有沒有風險,如果江湖救急,也應該幫助他,萬一有一天你需要人家幫助呢?不是一樣的道理嗎?
他找你借錢,肯定有個理由,覺得合適就借,不合適,直接說明原因,因為,相信沒有人原因揹負別人的罵名,正常情況下,他應該會如期還錢的,就怕你借給他打水漂,那麼就出來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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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清清爽爽的大山
一種情況:朋友曾經對你有很大的幫助!根據自己的財力!有限範圍內一定要借的!這是感恩的時候!第二種情況;朋友只是泛泛之交!在有限範圍內象徵性的借點錢權當贊助了!不影響心情!總之朋友之間借錢要看交情!因人而異……一般情況下!建議跟銀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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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RLQ夕陽紅
都相處30年了對這個朋友應該瞭解的很透徹呀。在我心裡能稱為朋友的份量都很重。為數也不多。六十多歲了經歷了多少事誰是不是朋友還不知道嗎?現在好多人認識沒幾天就互稱朋友,我也經常遇到這種事,但是心裡有數就行。如果我認定的朋友借錢我會毫不猶豫的借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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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WANGZUO123456
我想告訴你不用糾結,說到天邊也不敢外借。現在這個社會,老賴滿天飛,借錢的時候,恨不得在你面前跪下,一旦你把你的血汗錢借給它,該你倒黴,我算是真真的看透這個社會的人心了。人和人之間跟本沒有真感情,都是你算計我,我算計你,除了利益,還是利益。我讓我五十多年的所謂同學加朋友,坑的我妻離子散,因為這個畜牲,我家都敗了。坑你還不和你商量呢,別說你三十年的朋友了。
最後,官司打到法院,也是贏了官司輸了錢,你手裡多了一份國家給你做主打的白條子。這就是我們生活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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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美時美刻美麗人生
雖然我沒有錢,如果和我在一起三十年的朋友,那他的人品,為人處世一定是我認可的。我認可的,如果在我有錢的情況下,我為什麼不借。他張那個嘴,一定是遇到難處了。一個真的朋友,有時候比親人都親,相信這是很多朋友的體會。如果你用三十年交的還是酒肉朋友,那為你感到可悲。
回覆列表
借不借都傷感情。借錢傷感情這事我是有親身體會的。
第一次,是剛上班的時候,平時相處不錯的同事,總是一塊逛街。有一天她又約我去逛街。我們走在路上,她說要買一雙鞋,可是接著又說,她好像沒帶錢,問我有沒有。我的口袋裡正好有30塊錢就交給了她。那時候我的一個月工資是109塊錢。結果逛了一圈她也沒有買鞋,我們倆什麼都沒有買,就回到了單位。這件事過去了很久很久,她一直不提還錢的事。後來他出差,給大家夥兒捎東西,也問我要什麼。正好大家都買的一樣東西,是我借給他的錢數,我就讓她幫我帶了一件回來。回來之後我也沒有提給她錢。我想她應該想起來了吧?結果過了幾天,她讓她的一個好朋友來問我要錢,我就跟她朋友說了她借錢的事。從此以後,我們之間就再也沒有什麼交流了,更不要說做什麼朋友了。
第二件事,是我老公家的一個親戚,他管我叫老嬸。有一天我他突然給我發信息要借錢。我想,孩子頭一次張口,借的也不多,只有5000塊錢,所以就立馬轉給他了。錢已經借給他差不多十年了,不僅沒有還回來一分,反而連隻言片語都沒有了,也好從此以後,不會再找我借錢了。
所以說,借錢真的很容易傷感情,如果關係一般,就直接拒絕吧。如果不好拒絕,就少借一點兒,當然,也別打算要了。不過,借錢不還的人也不合適做朋友,用錢來做個了斷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