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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王老矣

    不過分!騙子,無賴都是坑害親朋好友的!別人他還坑害不了的,大額借款一定要把手續搞清楚了,免得日後翻臉成仇!

  • 2 # 遊蕩的情懷

    一點都不過分,每個人都想,只不過礙於情面,不好意思提而已。抵押房產或者其他有價值的東西,是對對方的負責。免於日後,糾紛的產生。

    損失了財產,丟失了親情才是最大的失誤。

    既然你有信心或者有能力償還,用房產抵押又何妨!你如果從一開始就不打算還,怎麼有怨他人無親情的想法呢?

  • 3 # 1963流氓兔

    點贊,非常之正確。親戚借款50萬要求對方用房子做抵押,是真心真意的行為。反而是對方借款人指責沒親情太勢力,確有不實在的表現。你向人家借錢說明你有用,甚至錢生錢,你應主動表示借錢的原因用途還款能力時間及抵押保證,讓人家相信你具有還款能力,你也應讓人家放心,能夠借出50萬元已經就是天大的親情了,怎麼是太勢力呢?人家不勢力不借錢好不好啊?何必跟你這費力不討好。天下之大什麼鳥都有......

  • 4 # 廉曉旭律師

    還好吧,我認為這個沒什麼問題!

    作為律師,看到過很多因為一起做生意、一起創業,因為最初沒有一紙協議的約束,而到後面賬目不清,互相指責而導致親戚之間反目成仇的例子!

    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我認為還是由於最初親戚的友好關係而導致在做事的過程中沒有形成像企業中那樣的職責分工。

    說白了,就是沒有邊界感!

    親戚之間借錢,也是同樣的道理!

    因為當初的友好關係,而沒有開借條、收據的比比皆是!

    而這一比比相互間的經濟往來,往往會導致一家人關係出現大問題,尤其是在經濟形式惡化,收入下降的時候!

    而要解決這樣的問題,我給出的答案就是要形成協議。一起創業的情況下,要在創業初期,就把協議簽好,把權利義務規定好。同時,在後期的合作當中,要保持帳目的公開透明!

    而在借款的時候,同樣地,要有借條、收據等文書,大額借款的時候,還要做好擔保!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形成邊界感!在有足夠的邊界感的交往中,大家會懂得根據協議的要求去約束自己的言行!

    同時,在簽署借條、辦理擔保手續的時候,也讓人們有了承諾意識!承諾意識會讓人產生完成承諾事項的強烈願望,這樣也就有了動力!

    所以,做抵押的要求不過份,大膽要求去做就是了!

  • 5 # 小張壹家人

    借錢容易,還錢難

    說實話,親戚之間借錢如果借的不多還可以。但如果就像上面的借50萬,那麼這種情況你自己要好好考慮了。常言說的好,借錢的時候是親戚,但是如果讓對方還的時候,那有可能就變成什麼仇人的。

    我都遇到這種情況,我的一個朋友他把錢借給他的親戚說好了,因為他借錢的時候借了20萬給他的親戚說好了,就是嗯半年就還給他,而且我這朋友也沒有要利息,因為大家都知道朋友之間借錢了,你要利息就傷感情,當時啊我朋友的這個親戚啊也說的挺好,就是辦理他一定會還,但是因為我朋友啊,這段時間要做生意缺錢,嗯也過了半年就去催他的親戚,所以在親戚的時候他盡力的說啊,他說沒錢,現在沒有錢還他,嗯還得再等等,但這個時候呢,我我的這個朋友也非常的著急,因為自己要做生意嘛,做生意沒有頭本嘛,很多時候你的生意如果你不及早去做的話,有時候錯過了那麼機會就流失了。所以最後啊,我這個朋友的親戚啊,還是沒有還他錢,而且兩人之間的關係啊,嗯,也從朋友變成了陌生人最後我打了好幾次電話給他的親戚,有的時候來親戚啊,都不接電話了,所以我的是朋友,現在也非常的老火,想一想不該呀,借錢給他的親戚。

    所以我在這裡提醒大家,如果你要借這麼一大筆錢50萬給你的親戚,那你自己要想好你的親戚的人品怎麼樣,還有這麼一大筆錢,我認為有有東西抵押這是不過分的,因為你如果你不還我就可以想辦法讓你及早還我的錢,但是這樣的話可能親情就沒有了。

  • 6 # 法務專員萌寶爸111

    親戚之間借錢,要求對方用房子去房管局做抵押,一點也不過分!我代理過一個類似的案子,他們也是很近的至親。侄子向伯伯借錢做生意。侄子說生意前景很好,穩賺不賠,本錢還差五十萬。伯伯說五十萬我倒是省吃儉用的積攢得有,但那可是大數目,你萬一賠了咋辦?侄子拍胸脯保證不會賠的,並承諾利息給一分五。伯伯說你如果真賺了大錢發了大財,給我點利息我就收下,如果沒賺錢,你把本錢給我就是了。伯伯看著侄子長大的,太親了,連借條都沒讓寫,就去銀行轉賬給侄子了。也是萬幸,我當年代理這個案子的時候,唯一的證據就是銀行的轉賬記錄。

    果不其然,做生意外行賺不了內行的錢,侄子一上手就賠,侄子解釋說頭一年是交了學費,要追加投資,再去找伯伯又借了十二萬,但是生意還是沒起色。眼見得兩百多萬都賠進去了,唉聲嘆氣也沒法子。伯伯看在眼裡,也沒有去落井下石,還主動幫侄子去聯絡銷路,倒是挽回了點損失。

    現在伯伯家女兒要買房子 ,就找侄子說要不先用你的廠房做抵押貸點款,給你姐姐暫時救救急。侄子勃然大怒說伯伯是落井下石釜底抽薪雪上加霜等等,你女兒買房子應該拿你自家房子做抵押貸款才是,憑什麼來打我的廠房的主意,我這廠房如果抵押出去,可就徹底沒有翻身的機會了。伯伯一看這孩子太不懂事,念及親情也不好責怪,再著說了,侄子也確實遇到難處了,所以就再也不提還錢的事情了。

    大概過了八九年吧,伯伯病逝,女兒開始起訴堂哥,唯一的證據就是當年的轉賬憑證,還有幾個當事人出面作證借錢做生意的事實。

    所以,人厚道沒錯,但是現在社會也在發展進步,一些老觀念有必要改一改,現在是商品經濟社會了,不是過去的農耕社會,一切要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走。農村老話說得好,親歸親財帛分,先醜後不醜,打借條要抵押,真的不為過。也許當時顯得有點薄氣,大家都這樣做了,慢慢就成為習慣。

  • 7 # 老樹時光倒流

    我認為這樣並無不妥之處,正所謂:“人情歸人情,債數歸債數”;要知道,說到要求對方用房子作抵押,金額上應該不會少的了,就算是親戚,若然是有借無還,你叫債主如何自處,怎樣去討債,既然是決定還,叫你拿房產去辦理抵押手續有何不可呢?他並沒有霸佔你房產的企圖,只是希望給自己一個保障,避免到時候“借債容易討債難”罷了。

    說到底,若然你真是需要借錢的,而且也決定了有借有還,到時還款解除抵押不就可以了嗎?既不用擔心,又何必糾結呢?如果你是擔心到時無法還債的,我建議你就不應該去借了,而且更不應該向親戚借,因為到時無法還款連累親戚,連親戚都做不成,這樣做才是真正過分的事。要知道所謂信用,口講無憑,拿出房產作抵押是最好不過的了。既可以督促你自己想方設法依約還債,又可以消除借錢給你的人顧慮。至於你要借錢,欠債還錢乃是天公地道的事,這又怎麼可以說得上是過分呢?

    當然,如果親戚借錢給你,索要高額利息,那就可以說是有點過分了,可以說他乘人之危,不顧念親戚感情;又或者是你只要向他借的金額數目有限,他仍然要求你拿房產作抵押,就實在有點說不過去了。若然是數額龐大,我認為這樣做一點也不過分啊。凡事要推己及人,反過來,若然是親戚向你借,你又會怎麼樣做啊?

  • 8 # 黃米彪

    親尺朋友來借錢,兄弟相信他為人,從無欠條學抵押,到時自己送回來,有的還要算利息,兄弟從來不收來,有的幹各過不去,買點禮物上門謝,兄弟實在推不過,收禮小點重推回,人生在世誰無難,有點困難從人幫,何況親尺和朋友,自己有力幫助幾,寄中也有無德人,向吾借錢年七年,鈔票數字千把元,時間以到吾討要,他說今年手頭緊,等到明年再還您,一拖二拖好幾年,兄弟就是討不來,如今他在開寶馬,他說幾時借過錢,做人無德無信用,要有欠條事好辦,兄弟拿他無辦法,辛苦錢財東流水,世間都是有德君,如次小人吾遇見,文勸天下借錢君,錢財借出有證據。

  • 9 # 李雪律師

    我覺得還是有做抵押的必要的,從我們處理過的案件,大多數親屬朋友之間借錢的時候都很好,要錢的時候都會產生不愉快,您能要求對方去用房子抵押說明你有風險意識,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也是為自己提供一份保障

  • 10 # 用良心做我該做的事

    我認為不管朋友親戚,借太多錢房子抵押是沒問題的,親戚指責那就不要借給他,免得以後惹麻煩,這親戚以後不會跟你來往的。

    講信用和道理的人,你若說要抵押,他會馬上說好,還會覺得是自己沒想到,多不好意思,

  • 11 # 三農人陳二

    不過分,因為錢對誰來說都是有用的。這與信任沒多大關係,現今社會,有人給你借錢,這就是想拉你一把的貴人,所以,不過分

  • 12 # 於朗月下聽松風

    得罪人要趁早,別借了,遲早要撕破臉。你願借給他50萬,要他辦個抵押手續他都不幹,還扣個帽子說你不講“親情”———到底誰不講“親情”?

  • 13 # 雨126726876

    不過分,50萬是普通人半輩子的積蓄了,做生意風險很大,用房子做抵押,給出借人一個“安全保障”,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 14 # 斛不言

    不但不過分,而且還做的合乎情理。一:僅是親戚而已還敢借出5o萬這是多大的情份呀!二:既然是借給對方當然要保證自己借出的錢按期如數收回,那麼假如對方是出於主觀故意不願按期歸還或者出於吝觀意外情況不能按時歸還,那麼總不能讓借款人當冤大頭嘛,所以拿個房產證做抵押以證明自己是借錢而不是騙錢是完全有必要也是極具有保證性的,如若到期歸還借款取回自己的房產證不就大家都好嗎?所以此事我覺得一點也不過分很合乎情理!

  • 15 # 立維一

    放到以前,這種情況沒有。而現在,屬於正確的,正當的,更沒有過分可說。時代的不同,當今的社會上,人際交往上特別複雜,尤其是針對錢財經濟上的予繆帷幄,防患未來…

  • 16 # 侏羅鷹

    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以房子作抵押擔保是保障債權的實現的有效手段之一,這種以房產作抵押擔保的方式其安全性僅次於銀行存單質押擔保。無論是親戚還是朋友向你借款,都必須要落實有效的擔保措施,不能為了面子而對自己辛苦賺來的錢過不去,這種借而不還或無力歸還的事例太多了。

  • 17 # 月弓老何

    說不過分的估計家裡都沒親戚,又或者說就是有親戚關係也不咋的那種,親戚借錢要麼你不借,要借就別整那些沒用的,不借也是得罪人,借了又要各種條件的還是得罪人,再說了你讓人家房屋抵押你是惦記上了人家的房子了麼?別聽那些律師的,律師都是沒有親情的冷血動物,說白了誰給他錢誰就是他爹孃,律師考慮問題永遠只考慮條條款款不考慮親情

  • 18 # 西斌

    肯定過分了 。 借錢: 言外之意就是被借對方有餘盈的錢, 外借給親戚,朋友應親戚, 朋友之急。普通百姓手裡其實沒多少閒錢!被借者有錢借給你 是借錢者的榮幸!如果你獅子大開口借款數目較大被借者沒經濟能力幫你且你出主意讓其用住房作抵押在銀行貸款給你,一般人不會答應,不但不會借給你錢而且對你心裡有了厭惡感。從此以後對你有看法的。

  • 19 # 夜晚中那顆明亮的星

    不過分的。50萬對於主人來說不是小數目,他願意借給你,已經很不錯了,有人會放到銀行,直接得了利息。用房子來作為抵押,是一種保障,誰也說不清楚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支援被借方的做法。

  • 20 # 嘟羅

    1.借的話,做好法律手續 。

    2.經濟關係上,可以讓對方給你等價擔保物。至少你要有能夠處理爛攤子的能力。二抵也就是心理安慰罷了。

    如果親戚糾結於這個,那就最好不要借。

    因為這些應該是借款方主動為你考慮和做的,甚至還需要更多抵押物,包括借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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