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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通訊公司老王

    員工的個人獎金在一般的單位都是背靠背的。

    任何單位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大家互相之間都會有比較,員工的個人獎金是對員工工作情況的獎勵。會根據工齡,工種,工作完成情況因人而異,肯定會有的人多有的人少的。如果選擇公開,看似公司覺得獎金透明,對錶現好的是激勵,對錶現差的是督促。但是實際上員工可不這麼想,開的少的會對公司有怨念,對開的多的人嫉妒,背後說怪話等等。開的多的人可能也覺得公司多此一舉,弄得大家比較尷尬。最後弄得公司內氣氛不和諧。

    所以正常單位一般都會選擇工資背靠背,而且不允許大家隨便打聽其他人的工資。

  • 2 # 可知大叔聊職場

    有幸回答「企業裡員工的個人獎金應該是公開好還是保密好?」

    企業的競爭就是人才的競爭,而獎金關係到人,故獎金的發放沒有小事。

    關於獎金,每個企業大致都會涉及,但是不同企業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有的是會公開,有的則不會,所以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是需要區別思考的。在分析之前我們應該按照如下的邏輯想回答幾個問題:

    我的分析如下:

    企業的獎金種類及目的

    在企業裡,一般會根據自身的情況設定不同型別的獎金形式。

    ①根據時間週期上設定月度、季度、年度獎金;

    目的:激勵在相應時間段完成相應工作目標,提升歸屬感;

    ②根據部門性質的設定的獎金。比如技術標兵、生產標兵、服務之星、銷售冠軍、轉化冠軍等等。

    目的:突出部門的工作性質的核心,激發員工向榜樣學習。

    目的:公共管理上的激勵措施。

    ④部門性支配獎勵:團隊獎、優秀部門的基金等。

    目的:支撐部門管理的激勵措施。

    ⑤臨時性獎金:特殊貢獻、見義勇為等。

    目的:針對臨時性事件,體現公司文化和價值觀的激勵措施。

    還有其它的種類形式,就不一一列明。

    企業發放獎金實際上是一種打破平衡的手段。如果區別於工資作為一種平均化的手段形式,那麼獎金就是在平均之上的一種集中精力“幹大事”的一種形式。它可以根據企業自身的管理需求,激發個體或者團隊的潛力的一種組織行為。

    但同時,對於獎金的存在在一些學者中也認為會產生負面作用。

    比如阿爾菲·科恩說,獎金通常達不到我們致力於提高的目標,甚至會起到削弱的作用。

    如上的這個結論也引發了一些關於獎金制度的激烈爭論。

    但是從哲學角度來說,一個事情總會有對立的兩面。有利則有弊。

    【小結】獎金制度作為企業對組織的一種激勵行為,用的範圍和力度有所不同。有的企業甚至沒有獎金制度。用的好會產生正向價值,而用不好也會產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獎金公開了會如何

    工作了這麼多年,也經歷過大大小小的公司。對於獎金也是司空見慣,對於每個人對於獎金的態度也有所瞭解。那麼,如果獎金公開了會如何呢?

    A.沒有獲得獎金的人

    這類人有的可能嘴巴上不說,有的可能嘴巴上可以各種酸,大概的想法是為什麼是他?就他那表現也配嗎?他獲得獎金還不是因為跟領導關係好等等。

    從不自身去考慮,而是總是覺得不公平,是領導、公司的問題。

    B.同樣獲得獎金的人

    同樣獲得獎金,按理說都應該是優秀的,都會覺得是一種榮譽,總比沒有好對吧?

    可是實際情況不同,拿的少的人,會覺得我憑什麼比他的少,憑什麼他第一我第二?為啥去年還是1000,今年就500了呢?

    拿的多也可能並不會感恩,認為這都是我應得的,我做了那麼多,超出那麼多才給我這點兒,小氣。

    但凡說有獎金設計的公司,本身出發點是好的。然而,在執行過程中變了形,走了樣。

    更有甚者,還會因為獎金的發放而覺得收到嚴重不公,會引發離職潮。

    獎金不公開會如何

    首先,不公開那麼員工是不是就一定不知道了嗎?

    那麼肯定是不現實的。員工之間也會打聽來打聽去,有些發放的人可能也會把結果說出去。

    一方面,獎金如果不公開,反而會讓員工猜來猜去,讓工作氛圍會變得很奇怪,突然組織合作會變得很彆扭,影響信任關係。

    另一方面,對於有些需要樹立的榜樣價值無法充分體現出來,獎金髮了又沒有起到鼓勵作用,那發了還有什麼意義?

    【小結】我們發現,不管是公開也好,還是不公開也好,總會有人站出來說事。這就是人性,它就是天然存在的。因此,我們在設立獎金本身,就應該是從人性本身作為出發點,彌補弱點,激發潛力。企業該怎麼選?

    我們透過如上的分析發現,一個企業的獎金是否公開,其最重要的影響因素是公司人力資源的管理水平。

    那麼,我們考慮如下幾個方面:

    1、制度完善的大公司適宜公開。

    考慮到每個企業的實際情況不同,在針對員工質疑公平性的問題上,大公司上相對更具備這樣的基礎。保證相對公平的有兩個前提:

    A.制度設計的科學性。比如在評比的指標因素、量化能力、考核方式、評比範圍、方式及原則等方面要能夠清晰說明,並對評比的公正性做約束。

    2、公司規模較小的按階段性設計。

    小公司由於人數較少,人員簡單,決策者可以直接瞭解具體員工情況,能夠保持相對的主觀與客觀的平衡。

    同時,小公司也沒有也不需要設計複雜的管理制度,超出員工的實際業務能力,而為了考核投入很大的成本也是沒有必要的。

    A.小公司可以在初始的發展階段選擇不公開,在管理方式上更注重獎金與精神激勵並重。

    B.小公司具體執行方面,可以直接由老闆獨立操作。比如老闆可以向財務溝通總額資金,然後以紅包的形式,逐個單獨發放,並在發放的時候做相應的溝通,進一步說明為什麼這樣發,以後會怎麼樣。

    小企業的員工,相對於更能體諒公司的處境和信任老闆。

    C.漸進式改革,在公司規模擴大過程中不斷最佳化制度設計,向逐步公開的方向去努力。

    3、注意不同的獎金形式。

    不同的獎金形式可以考慮不同的公開標準。

    比如我們鼓勵銷冠的,為了激發企圖心,刺激落後人員,我們不僅要公開,而且更會發現金。

    也就是公開是為了鼓勵個體,宣傳個體的,公開是有必要的。

    但是諸如年終獎,績效獎是考慮公司情況公開的,因為這個對於人性的考驗太複雜。

    因此,我的建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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