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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看得開一點傷就會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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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佘掌櫃珠寶首飾
有一句話講:一個拎公事包的律師,抵得上二十個打手。實際上,原話是說抵得上一千個拿槍的打手。不過,多數人沒有養成諮詢付費的習慣。很多市民來諮詢律師,只想知道答案,獲得免費服務,然後自己解決問題。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律師也不可能在提供免費諮詢時,付出專業的服務,這不是一個學雷鋒的職業。在向律師諮詢之前,我希望當事人能考慮以下幾個問題:
一、你的案件是否到了非走進法院不可的地步?
二、你是否打算為諮詢付費?
三、你是否打算請律師代理?
四、你是否信任面前的律師?
五、你是否能承受案件帶來的壓力消耗的時間?
對這幾個問題,我的回答是:如果你的事情沒有發展成案件,你只是打算“問問”而已,那麼一個電話就夠了。
任何律師在當面或電話裡所做的免費諮詢性質都是一樣的:那是不承擔專業責任的、不足以依賴的解答。即使錯了,也不為輕過失負責,因為這是免費的,律師和諮詢者之間不存在任何合同關係。
很多人認為法律是漢字寫的,一切都在法條裡面,只要找到相應的規定,就能打贏官司。表面的確如此。不過,這實在太低估了法律職業的專業化程度。首先,法條表面看似簡單,但很多理論並沒有規定在裡面。其次,法律與法律之間的衝突,不是當事人能夠很快弄明白的。最後,大多數程式性問題,律師在免費諮詢時不會講的,至少不會講得很細緻。我曾經親眼看到很多普通市民,為了省錢,把簡單的案件輸掉,結果造成更大的損失。法律問題,和計算機程式設計一樣,是很專業的問題。當事人必須考慮清楚,是把專業問題交給專業人士處理更合理呢?還是自己來做,圖個僥倖比較合適。律師代理案件,通常要三千元以上,哪怕很小的案件也是如此。你必須在你付出的律師費,案件對你的重要性,勝訴的機率三者之間加以權衡,並作出決斷。
在普通市民看來,一個小案件,收幾千塊錢,諮詢一個小時,收幾十或幾百塊,似乎高得離譜,這錢賺得太容易。其實,一百個高中生裡面,大約有30-50%可以入讀大學,只有更少的一部分會選擇法學院。要做律師,必須先拿到本科畢業證,然後透過司法考試,考試透過率只有7%左右,透過的人中間只有一部分會選擇做律師,因為並非所有的人都適合當律師,或者都願意當律師。絕大多數律師都沒有工資,沒有穩定收入,屬於自僱人士。這是一個商業社會,沒有律師願意佔用自己的時間,為你免費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為了當事人的利益,律師必須仗義執言,必須準備解決棘手的問題,必須經常讀書學習提高自己,必須承受風險。但是,他們的最大敵人,不是法官,而是不信任律師的當事人。一個好的律師永遠不會對你說包贏,或者過分高估案件的結果。案件會因為各種原因輸掉,或者即使贏了結果也不能讓你滿意,但只要一個律師在專業問題上沒有犯錯誤,這就足夠了。當事人往往在輸掉案件之後,轉過來向律師發洩怒火,這是不對的。每個人在走進醫院時,都高度信任醫生;在走進律所時,卻疑慮重重,這是不對的。律師、醫師、會計師,本來是很相似、同樣專業的職業。如果一個社會仍然沒有學會尊重律師,信任律師,向律師支取諮詢費用,那就只能停留在法治的彼岸。
每個人都會盡少自己給自己治病,因為這是個高度分工的社會,這樣做,是增加自己的風險而不是相反。權利受到侵害,無疑令人傷心不快。不過,我從來不認為秋菊打官司那樣一定要獲得一個說法的做法是對的,世界上還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但如果你選擇不放棄,如果你做好付費的準備,那麼我希望你尊重律師的職業,尊重律師的勞動,尊重律師的時間,然後選擇合適的律師,並且相信你的律師。這樣,無論案件的結果如何,那個結果已經是一個你對得起自己的結果。如果你走進律所,找到一個律師,他向你收取諮詢費,那麼恭喜你,你可能遇到了一位專業、負責、敬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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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記憶的勳章
以下意見,供商榷:
1、法律服務不可或缺,這似乎已經成為了社會的共識。
2、關於法律服務是否應該免費,以及由此產生的弊端問題,個人意見,終究無法在社會範圍內達成共識。究其原因,利益群體不同,所持角度有異。故利與弊的爭論,終究不會有塵埃落定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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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極樂小僧
山人以為,不應該免費。因為,免費的東西,就不會有人去珍惜。就像我們生活中的用水,如果都免費的話,那很多人就會把水龍頭整天敞開著,我們的水資源早就枯竭了。
如果法律服務免費,那麼沒事打打官司,可能就成了一些人的娛樂專案。這會大大增加行政成本,浪費社會資源,助長不良風氣。
現在社會上上訪的人為什麼這麼多,而且無理取鬧的大有人在?根本原因之一,就是這個專案是免費的,沒有成本。而且幾乎再無理取鬧,也幾乎沒有約束。所以,一些事情本來經過適當調解就能解決的事,很多人偏要選擇鬧個雞飛狗跳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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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哼哈小將
法律援助:即是無償法律服務,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也就是對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才給予無償法律服務。除了上述特殊情況以外:個人認為法律服務不應對每一個人免費,這樣說不是為誰站臺。從事法律服務行業,本身是個含金量較高的職業,且法律對於推動社會發展進步、國家法治社會程序起著重大作用!如若沒有經濟動力在內,不利於這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和快速推動國家法治程序。但律師服務費用也不可漫天要價,要讓需要的人都有能力可以享受到優質法律服務。同時國家和政府層面也應出臺相應規定,對法律服務行業收費標準進行規範、促進合理收費,加快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喜歡點關注我噢,互相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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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良人執戟2
謝謝邀請。對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肯定不會對每個人都免費。免費的也有,國家有明文規定,對確有寃情,案件,而當事人係因許多原因無經濟能力的,經申請同意,司法機關將指定律師代理。而一般的民事,刑事則是要付費的,具體費用則要雙方根據案情而定。舉個例子,1999年,律師到工商局查被告方資質,工商局要收50元查詢費。寫一紙訢狀,律師收費150元。還不要說車馬費,誤歺費,大頭是根據標的物(涉案金額)的百分之比來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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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成雲社初心
法律是維護各方最基本權利的手段,原則上應該免費服務。
但作為“個體律師”,他的付出應該獲得相應的尊重,怎樣保證尊重呢?那就是律師費了。
所以,打官司,如果請不起律師,就會有指派律師,這是為了維護基本權利的平衡,是對法律尊嚴的尊重。
也可以付費請律師,這是對律師本人的尊重。
心靈扶助者[成雲社]~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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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春開聊
法律服務涉及的範圍較廣,每個人的法律需求也不一樣,所以相應的服務時間和服務內容也不盡相同,如果對每個人都免費,顯然不利於行業的發展,也不利於調動從業者的積極性。
目前在中國,只有面向困難群體的法律援助是免費提供服務的,其他的則都是有償服務。有償服務既有效提高了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效率,也節約了他們的工作時間,使得法律服務更加高效。但有償服務也得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能夠漫天要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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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別人用自己的名義貸款,一直都沒還。在法律上我需要承擔什麼責任。目前我的銀行卡已被凍結。我的身份證還管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