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龍醒

    此行為屬於侵權行為,可以先試著溝通,溝通無果後反映至居委會,請居委會的專門人員去處理,居委會處理不了可以走司法手續起訴至法院,這個事情急不得,要慢慢給人們樹立一個正確的概念,社群不像農村可以隨意怎麼樣,因為多數人腦海裡對這些沒有概念,造成矛盾的激化,時間會解決一起的。

  • 2 # 法務專員萌寶爸111

    關於小區的問題,我回答了好幾次了。我是律師出身,我告訴你一個原理,往後遇到類似的問題,以此類推,就想明白了。不想打字了,把前面帖子回答的內容複製一部分,我們買了房子,我們就是業主,自家房子歸自己;然後,小區裡的一草一木、垃圾桶路燈、道路、空地等等無法分割的,屬於我們全體業主所共有。小區裡有啥事了,我們全體業主坐下來開個會,這個叫全體業主大會,是小區的最高權力機構,它作出的決議在小區裡對全體業主就具有最高效力。但是開一次全體業主大會很麻煩,也不好組織,我們便從業主裡面找幾個熱心的、懂行的、明白事理的人,作為大家的代表,組成業主委員會,當然既然是代表,那肯定要經大家投票透過, 他要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約定有任期,如果這個代表乾的不好,或者吃裡扒外,咱可以再投票把它選下去。

    你說的,個別業主在一樓門口種菜,實際上是在公共綠地種菜。更有甚者,有的業主還弄個柵欄把綠地圈起來,成為自己私人領地了。你可以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反映,要求其制止,可以以業委會的名義貼告示督促他改正。現實生活中,開放商在賣房子的時候經常許諾將一樓綠地圈成院子贈送給業主,或者將樓頂贈送給頂層業主作為Sunny房等,其實也是不對的,他根本沒這權利。

    然後再說人情世故,華人大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大家都不吭聲,於是不合理的就成為既成事實了。你明白原理就好了,想較真的話,你一起訴就能贏。

  • 3 # 段公子說金融

    我是段公子,我來回答。

    分兩種情況:

    1.如果購房時,開發商許諾一樓門前屬於贈送面積且在房本體現出來,並無不妥。

    2. 如果開發商沒許諾,並且房本也無體現,就屬於私佔全體業主公共面積。可以向物業提出整改的要求,還可以向城管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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