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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是把對方當備胎,過了這麼多年實在找不到更好的,到了歲數不得已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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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渡紅塵君

    生活中朋友熟悉的、不熟的結婚的不少了。總體感覺,戀愛一兩年決定結婚是最佳時機,超過4年的反而結婚機率開始大大降低。而那種長跑好多年的(這裡排除那種初中高中戀愛到社會的啊,但是感覺這種堅持這麼久更難得),最後都有點夠嗆,少數最後在一起了的也變成“將就”了。戀愛了十年除了結婚就是分手了,最後要麼結婚要麼分手。

    大概是因為普通人不像啥明星,沒有什麼需要隱瞞的壓力,又有親戚朋友催婚的壓力,如果談了十年還不結的話,通常就有些擺脫不了的壓力和緣由。

    另外如果長跑很久卻不結婚的原因在男方的話。我在想是不是本身可能同居或是生活模式男方覺得已經滿意了,結不結婚反正生活狀態也不會有變化、一起住、一起生活、有人互相照顧依靠,而他們體會不到大多數女生在安全感啊各方面的壓力,無法感同身受,不願意結婚。

    愛情長跑並非所有人都能夠修成正果的。當兩個人在一起久了,你習慣的去做一些事情,由於彼此間十分了解,所以就算是看不慣的事也會忍讓。但這樣久而久之後,突然性的爆發在所難免,吵架也會隨之而來。

    隨著時間的拉長,兩人彼此間的激情也會逐漸被磨的蕩然無存。激情有時就像是煙花一樣,很短暫。

    在愛情中,想要維繫兩人的關係一直走下去,並不是天天黏在一起就行的。有些時候相互的坦誠確實很有必要,但是有些時候,適當的給彼此些私人空間可以令雙方透口氣,不至於天天在壓力中度過。

    最後順其自然,能結婚自然是皆大歡喜

    不能繼續,那就好聚好散。

  • 2 # Vivi媽育兒經

    是的。不是因為戀愛十年不結婚而分手,而是不想結婚才戀愛十年。

    這種是典型的騎驢找馬的心態,總是覺得下一個比這一個更好。這種心態不可取,對一個女生來說,相當於最好的十年青春給了你,如果還拖著人家,怎麼對得起別人?Vivi媽極反對這種不負責的行為。

  • 3 # 柔心依依

    戀愛十年不結婚確實就沒有要跟對方結婚的念頭了,分不分手都不重要了。如果一方想結婚肯定早就鬧翻了,可能是兩個都不想結婚所以才拖十年,正好可以湊一對。現在越來越多不婚族,這種情況也可以理解的。

  • 4 # 一指有活

    戀愛十年不結婚,純粹是流氓行為,如果戀愛時間太長,就越發不想結婚,也不光是找備胎?要是找備胎能花十年啊?十年之中連一個備胎都 找不到麼?顯然是不可能是,大部分的情況是同居時間太長,就像溫水煮青蛙,過的有點麻木了!

  • 5 # 可愛小天才

    我們今天先看看一些故事吧!

    他們都是我高中同學,我親眼看著他們相戀,也看過他們爭吵、冷戰,10 年走下來,步入婚姻殿堂,真不容易,太幸福了。

    他說:10月4日,有空你一定要來啊。

    我肯定會來啊。

    見過太多愛情長跑,跑了10年最終結婚的,這是我見過的第一對,一定要祝福。

    你身邊的那些愛情長跑,最終跑到終點的,有幾對?

      

    剛來上海時,我認識一個姐姐,比我大四歲,她最終和戀愛八年的男友分手了。

    生活總會在不經意間,給你開惡劣的玩笑。相戀七八年後,男友騙了她數萬元,賣掉當初和她一起買的房,從此人間蒸發。

    她找到男友家裡,才發現,竟然有好幾個女生一樣被騙了。讓人絕望在於,男人的父母,知道自己兒子同時和幾個女人交往,並騙了別人的錢,他們只是在挑,誰更「配得上」做兒媳婦。

    兩情相悅變為一廂情願,甜言蜜語淪為滿口謊言。

    她是借了家裡人的錢給的渣男,如今她扛住巨大壓力辛苦賺錢還給親人,腦海裡回想起照顧前任男友父母的畫面,又想起如今他父母不認人的嘴臉,紅著眼說:從沒想過人會這麼壞。

    說是殺人誅心,一點兒也不過分。

    男友失蹤後,她把自己鎖在家裡哭了好幾個月,才慢慢走出陰影,準備將前男友,告上法庭。

    回憶總愛割你的舊傷疤,鮮血淋漓,嬉皮笑臉再給你散發腐臭的傷口撒一把鹽。一邊撒,一邊問,你疼不疼,你疼不疼啊。

    疼,怎麼能不疼。

      

    突然想起大學時我認識的一對情侶。

    他們曾說:戀愛第十年就結婚。

    最終,第十年,分了手。

    男孩寡言,女孩活潑,常常一兩小時過去後,男孩仍然沉默不語,女孩依舊喋喋不休。

    有次,風揚起,女孩嚷嚷:「我眼睛進沙了,你幫我吹!」男孩低下頭,靠近她眼睛,她伸胳膊,攬住男孩脖子,下拉,四唇相碰。

    內向的男孩反常睜著眼,外向的女孩卻閉上眼,後來,男孩跟我說:「那天,我能看見她的睫毛在晃動,能看清她臉蛋上的微微絨毛,我也能感覺得到,她瘦弱身體的顫抖。」

    那時候,他們的距離,從一萬步縮短為九千九百九十九步,一步之遙,便是動心,餘下九千多步,仍是隔閡。

    年輕的情侶從來都不能看清楚:動心不等於愛,愛更不等於理解。

    愛或許像場博弈,要精心細算每步棋的走向,一著不慎,滿盤兼輸,輸得山河破碎,輸得滿城風雨,驚覺時,如夢初醒。

      

    在他們快畢業時,男孩租了房子,夜裡,接到女孩電話,依舊,一個話少,一個話嘮,聊著聊著,女孩聲音竟越來越近,男孩握著手機,起身,朝窗走去,左手拉開窗簾。

    嘩嘩聲音過去,窗簾慢慢移動,窗戶外,是女孩笑臉,她歪著腦袋,肩膀與耳朵夾著耳機,雙手揮舞。

    「快開窗!」女孩大喊大叫。

    男孩怕姑娘摔倒,急忙將手機扔到床上,拉開窗,女孩揮舞的雙臂順勢摟在男孩脖上,說:「羅密歐為見朱麗葉也曾爬過窗,幸好你住一樓,我能直接爬進來。」

    「羅麗歐是男人。」男孩依舊那麼不解風情。

    「那我是女版羅密歐。」

    有句歌詞是:「從背後抱你的時候,期待的卻是她的面容。」

    夜裡的驚喜,並沒有帶來多大的浪漫,轉變,大概是從這時候開始的。

    從相距九千九百九十九步,又變為一萬步,一步之遙,遙不可及。

    若愛不完全是博弈,若連愛都成了一場競技,拼得你死我活,拼得頭破血流,那還有什麼值得愛?

    在分手後,男孩總不經意想起那些畫面——

    為她吹眼中沙粒時,她摟住他脖子輕吻;深夜拉開窗戶,看她笨手笨腳爬進臥室;砸壞高跟鞋,說鞋子壞了沒法走路要他背……

    一段感情被動至此,他也覺得嘲諷,只是愛與理解往往是兩回事,就像乍見之歡與久處不厭,哪個更重要?

    悖論之所以為悖論,是因為它無法解答。

    有人愛熱鬧,有人愛清淨,愛熱鬧的人與愛清淨的人相愛,總會有一番失落,互補原則有時候並不對,是人都會疲憊。

    遺憾的是,你我都總是被 99% 相反的人吸引,再因那 1% 相近沉迷,卻處在山中不知明暗,我或許需要 99% 相近的人陪伴,再因那 1% 相反而沉淪。

    可惜人總是愚昧,總懂得太晚:我沉迷的感動與你不同。

    並不是相戀時間長,便能彌補與生俱來的不同,不理解,最終會淪為誤解。

      

    那麼多愛情長跑,跑到最後,都變成了心中永遠的傷痕。

    所以,遺忘是件很幸福的事,不記得傷留下時的痛楚,多幸福。

    不同屬一個世界的兩個人在最初的結識根本就是錯誤,當一個人看另一個人越來越遠,會對共有的經歷更感心哀。

    長跑,跑到最後,終歸是筋疲力盡。若能跑到終點,一定要珍惜。

  • 6 # 蘿莉句

    哎,我家的親屬,戀愛8年兩個人都登記領證了,家裡的房子讓他們挑一套,還有一套130平方的房子得5月份能下來,女方挑了一套130平方的以前裝修5年的房子,男方的父母準備南牽,所以,給他們20萬結婚用,車買過了,這個女方家非得要把那套以前的裝修拔掉,女方傢什麼也沒有,還要求非常高,這些年男孩工資卡,都在女方這,平時所有花銷都是男方拿,結婚的戒指都買了,在房子裝修上兩家鬧劇上演,過了半個月辦理了離婚,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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