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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環球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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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走自己的路8501
封建社會權力來源於上,一級一級直到皇帝。正如金錢只會為它的來源服務一樣,權力也只服務於它的來源。整個統治集團以皇帝為中心,來源於皇帝並服務於皇帝的權力,即可以踐踏法律,又不接受監督,還不承擔責任。如此任性的權力,可以為當權者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僅僅依靠道德自律,是難以抵抗其誘惑的。
洪武皇帝雖然對腐敗深惡痛絕,採用了種種殘酷的手段懲戒腐敗。但是,腐敗的根源是他手中的皇權。加之,他要官員們奉公,他自己卻把國家看成自家的財產;他要百姓們守法,他自己卻不受法律約束。所以,不論他怎麼反都不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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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龔說勢
中醫講治表疏裡,反腐的成效短期內一定會非常明顯。所以問題提出者要麼不用心讀史,要麼就是想把回答者往溝裡帶。
歷史上知識就不要重複了,好幾層說的有板有眼了。而我想講的是朱元璋之後什麼會腐敗橫行。
第一,朱元璋威信高,他可以一呼百應。所以他的鐵血反腐是可以見效的。但是繼任者威信不高,不得不採取拉攏策略,所以鐵血反腐不得不降低烈度。
第二,朱元璋沒有考慮到第一點,假如他在透過殺伐的辦法反腐的同時建設一個行之有效的預防機制,也不會導致後來的腐敗亡國。
第三,“絕對權力產生絕對腐敗”,朱元璋建立的體制決定了他的屬性。當一切事務都歸納到一個人做的“大老闆”的時候,底下辦事就會乘機揩油,然後就不好收拾了。個別貪腐可以殺伐,大面積貪腐殺伐已經很難奏效,因為“殺死惡虎,來了餓狼”。
所以,明朝的貪腐無法控制。當然,假如以今天人的智慧,給幾百年以前的朱元璋出主意,就大概可以解決問題。
第一,學著企業的層層授權制度,比方某一級官員,一個月只能批覆十次一萬元的權利。(限額)
第二,學著全員股份公司的做法,當超過許可權的開支,向上級申請,由上級安排開會透過。而參會人員不由上級指定,而是由股東組織自己發通知報名參加。(限權)
第三,費用控制也向企業學習,先申請後花錢。比方某部門一個月的費用需要一萬元,那麼向上級申請,由自由參加會議的股東們批覆。(節制)
……
只要花錢行為得到控制,行使權利得到制約,由不可能分得利益的人行駛監督,腐敗行為就會少之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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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大學堂
朱元璋之所以用如此嚴刑峻法來反腐肅貪,是因為在他看來,只要殺戮一開,剝皮實草,反腐肅貪就會一勞永逸。但讓他想不到的是,一批又一批官吏貪官汙吏面對他設立的種種酷刑“視死如歸”,前“腐”後繼,像韭菜一樣,割一茬長一茬,沒完沒了。用朱元璋自己的話說:“我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暮犯!”有學者估算,在朱元璋當政的31年中,大約有10萬到15萬貪官人頭落地。發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空印案”,被處死的大小官員達1300多人。洪武十八年(1385年)發生的“郭桓案”,各級官員貪汙財物總計摺合精米2400多萬石,相當於當時全國一年的稅糧收入,故被稱為洪武朝最大的貪汙案。朱元璋嚴厲要求對此案一追到底,結果朝廷的六個部和全國各地、各級的大部分官員被牽連進去。朱元璋說,此案“天下諸司盡皆贓罪,繫獄者數萬,盡皆擬罪”。《明史》的《刑法志》記載:自六部左右侍郎,即從中央六部每個部兩位副部長開始的以下官員全部處死,全國各地各級官員處死者竟達數萬人。但經過如此大面積整肅,才過了一年,又有一百多人犯了貪贓之罪,害得這位洪武皇帝唏噓不已:“唉!殺的不是一兩個人,大家都親眼所見。怎麼前邊的屍體還沒有挪開,後人就腳跟著腳地開始為非作歹了呢?人們難道都不拿法律當回事兒嗎,如此前赴後繼地貪贓枉法?籲!可謂之難教者歟,難禁者歟!” (《大誥續編·朝臣蹈惡之五十》)。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全國13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
應該說,在中國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中,朱元璋的反腐舉措是夠狠夠毒、夠威夠力的了,但他依然在重複著封建王朝反腐的基本“定律”,那就是憑藉封建帝王手中掌握的無與倫比的皇權來強力推進反腐,而皇權擁有者恰恰是一個“醉臥美人膝、醒掌天下權”的天字第一號獨裁者、特權者和腐敗分子,皇族恰恰是一個錦衣玉食、為非作歹的最大腐敗家族,王公貴族恰恰是一個奢侈無度、魚肉百姓的腐敗集團。試想,有這樣的腐敗分子、腐敗家族、腐敗集團居於社會金字塔頂部,“光芒萬丈地照耀著”,示範著,引誘著……於是,“有樣看樣”,上行下效,那些朝廷重臣、封疆大吏,甚至連“些許吾曹州縣吏”便無不仰視著,豔羨著,追逐著,效仿著,他們紛紛在各自的“小王國”裡或一分三畝地上,獨裁著,極權著,腐敗著,儼然是一個“小皇帝”做派,大皇帝擁有的,“小皇帝”照樣擁有著。
一言以蔽之,朱元璋的反腐“大業”之所以“壯志未酬”,是因為他的反腐是以腐敗反腐敗、以特權反特權,其結果便不可迴避地陷於了一個怎麼解都解不開的死結:越反越腐,越腐越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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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達則兼善天下11
這個題目是有問題的,朱元璋的反腐是有非常大成就的。洪武年間腐敗的現象的確得到了遏制。其實洪武年間有部分案件,比如胡惟庸案,貪汙的金額是值得商榷的,並且朱元璋明顯是借肅貪除掉胡惟庸。何來越反越腐之說呢?倒是腐敗問題在朱元璋這樣的酷刑下還沒有完全杜絕,我們可以探討。
我認為之所以存在腐敗,這是人類貪慾造成的,是人本性。沒有人能逃離貪慾。估計有人會說,歷史上沒有清官嗎?兩袖清風,海瑞不是代表嗎?海瑞死後連棺材錢都沒有。當然是清官,但他只是不貪錢財,他貪的是清官之名。這個世界上有人貪財,有人貪女色,也有人貪名譽。歷史上還有些官員,鉅貪無比,死後卻也身無分文。他把錢財用在了人情世故,周邊圈子上了,怎麼解釋他到底貪還是不貪。一代名相張居正貪不貪?張居正應該也是個鉅貪吧!追求物質享受。但名聲居然不那麼臭,為什麼?
所謂食色性也,人性本身就貪婪。很難根除,治吏嚴厲也只能控制減少貪慾。人類之所以進步,也正因為貪婪。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腐敗不會在那麼赤裸裸的欺詐人民,腐敗也會更加文明和隱秘。
有沒有可能有一天人類不再腐敗,完全杜絕呢?我認為可能。因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要實現這個目標,就等到人類按需分配。生產力和財富完全超出我們的需求。真正的共產主義社會的到來。沒有剝削,沒有腐敗,甚至給你一套房,你都覺得多餘累贅。哈哈,我們等待這這天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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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7783761反對扇貼
回答,這個題目就是信口雌黃!實質上是在為貪官汙吏們開脫罪責造議論。反腐敗大開殺戒對貪官汙吏們來說是災難,殺的越多所剩下的貪官汙吏只能是越來越少,因為生成的貪官汙吏遠遠不夠殺的速度快,何來的越殺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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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留研
一、題主所稱的“越反腐越腐敗”這個說法是值得商確的?這豈不等於是說“不反腐”,會使官埸更加“清正廉潔”!應該是朱元璋是把“清除異己”與“反腐敗”並行不悖同時推進,皇帝的目的是為了鞏固其封建地位而作出的無奈選擇,而不可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制度反腐”,因而無法形成常態化的制度反腐的合力。沒有百姓的積極參與,官埸上無疑更多的是“官官相護”。二、在封建社會,皇帝的一切行為舉止無疑都是為了維持其統治集團內部的利益,而“山高皇帝遠”的貪官汙吏們會千方百計抵制反腐敗的行為舉止。任何統治集團都不會自行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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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布夫舟
看不懂題目中“越反腐越腐敗”,難道朱元璋反腐以後,貪官更多?朱元璋反腐最大的問題不是抑制不了腐敗,而是後來的人無法像朱元璋那樣“鐵血”反腐,因為朱元璋這個人精力特別旺盛,能夠事無鉅細的處理大明王朝的事情,而且他是從底層上來的,對很多事情有著清醒的認識。朱元璋當政時期,腐敗肯定不算嚴重。一方面是因為王朝剛剛建立,社會發展有著廣闊的空間,很多問題都沒有積累下來;另一方面就是朱元璋當皇帝,個人能力毋庸置疑,能夠完全治理好天下。至於說後來大明王朝腐敗了,朱元璋的確想了很多辦法,但是中國王朝的衰退是個歷史遺留問題,幾乎沒有王朝都夠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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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烽火野史
越反越腐的說法是是錯誤的,
朱元璋大力反腐起到了很大作用,在朱元璋的強力約束下,明朝統治集團沒有像洪秀全政權那樣墮落。雖然貪汙也還有,但畢竟少了很多,實在也是不敢貪。在朱元璋時期貪汙六十兩銀子就要被砍頭,甚至“剝皮實草”,原來低賤的老百姓竟然還有權力把貪官抓起來送交上級官員處置。官員們哪裡能不害怕,貪汙數量也大大減少。可以說朱元璋的反腐對維持明朝初年的統治穩定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並且也是大明能延續276年國運的重要原因。
清代史學名家趙翼在《廿二 史札記》卷 33《明初吏治》載:“洪武以來,吏治澄清者百餘年,當英宗、武宗之際,內外多故,而民心無土崩之虞,由吏鮮貪故也。”談遷也在《國榷》卷92中說“自明興至洪、宣、正統間,民淳俗富,吏易為治。而其時長吏亦多長者行,以循良見稱”。可見朱元璋的反腐成果在清朝時就得到史學家的普遍認可。那為啥直到今天還有很多人說朱元璋反腐失敗呢,他們認為朱元璋時期還是有貪官,所以反腐不成功,甚至有人認為明朝中後期官員腐敗成風,所以朱元璋反腐失敗。這些說法都太過苛求,也不合邏輯。中國這麼大,人口這麼多,本來就很難治理,貪官一定歷朝歷代都存在,今天尚且如此,怎麼能說朱元璋不成功,朱元璋時期貪官數量已經算很少了。至於明朝中後期後,官員群體的腐敗嚴重的問題我覺得不能歸罪於朱元璋身上,那時朱元璋都死了一百多年,你還苛求朱元璋的反腐效果要一直延續到明朝滅亡嗎?顯然不行。正所謂“反腐永遠在路上”,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任務,反腐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朱元璋做得已經很好,明朝官員貪汙之風盛行是從嘉靖皇帝開始,嘉靖才要負最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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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常熟依米環保有限公司
這個問題在明朝那些事兒裡已經比較深刻的說明了,我拋磚引玉談談我的淺見。
縱觀歷史,一般來說一個封建王朝的歷史大致是如此的:太祖爺篳路藍縷披荊斬棘建立王朝,前兩三代帝王通常都是吏治清明,朝氣蓬勃,兢兢業業發展生產安定社會,然後會有一個盛世期,對外開疆拓土,揚國威於萬里,對內百姓安居樂業。然後中期開始吏治腐敗文恬武嬉,吏治逐漸敗壞,而後期則朝堂烏煙瘴氣,軍備廢弛,或亡於外族,或死於內鬥。然後新的週期又開始了,這個週期大約是三百年。這就是所謂的王朝週期律。
其實一個王朝的歷史就是一部土地兼併的歷史。開國時期由於連年戰亂,大量人口死亡,土地荒蕪,等到建立王朝安定下來,由於相對人少地多,大家都有飯吃,自然是安安心心發展生產,到中期由於社會經濟大發展人口增加可是可使用土地增加有限,加上這個過程中不斷的土地兼併,就出現了流民甚至小規模起義,後期土地兼併愈演愈烈百姓無地可種無飯可吃,這個王朝離滅亡也就不遠了。
說回正題,為何明朝開國時候有鐵血皇帝朱元璋的鐵腕反腐加持還是貪汙成風無法遏制?我認為主要有兩點:
其一,也是最主要原因,官員待遇太低。有多低呢?官員俸祿剛好夠一家老小吃飽飯。以現在的眼光來看雖然不多,但也不至於去玩命,畢竟小康生活是有保障的。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看,這是遠遠不夠的,比如說你當了某地的縣太爺,現代社會你可以走馬上任了,你打包好行李,帶上老婆孩子去上任就可以了,可是古代是不行的,古代的縣令相當於如今的縣長,書記,教育局長,法院院長,檢察院院長,城管局長,財政局長等等等等,你如果覺得權力大很爽,那你就錯了,這麼多活你一個人幹你幹得過來嗎?所以,古代的縣令上任都要自己帶隨從,大家都知道的有師爺,師爺下面還有一爺二爺,門房書吏等等等等一大幫人,這些人不在編制內,國家不發錢,都是縣太爺給他們發工資,這下你覺得他那麼點工資夠養活這麼多人嗎?還有,當了官自然少不了迎來送往,這些可都是真金白銀的支出。要真靠工資生活,大明的官員都得餓死。所以貪汙殺了一批又一批,前腐後繼,也就不奇怪了。所以說,主要原因還是朱元璋這個老闆太摳門,加上他是窮苦出身,自小吃夠了貪官汙吏的苦,打心裡對官僚並無好感,相反比較善於傾聽底層群眾的意見,比如他有一個法令至今看來還是讓人讚歎,那就是百姓有權利抓貪汙官員直接去京城告狀,沿途不得阻攔!
第二來說,我認為朱元璋個人性格也有很大原因,老朱這個人,典型的白手起家創業成功者!這樣的人一般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特別固執而且掌控欲特別強!有些所謂的貪汙案其實在我看來冤枉的成分更大些,比如明初著名的空印案。不知道的自行百度,這邊就不展開講了。
最後舉個例子,在明朝當官不貪汙是怎麼樣的生活,我們就舉個大家都知道的名人,著名清官:海瑞海青天!
海瑞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官,他是完全只靠國家俸祿毫無灰色收入的,那麼他的生活狀態如何呢?我舉一個例子大家就可以體會。
那年,一個訊息轟動全國,成為一時話題之王,那就是海瑞海大人在他母親過生日的時候買了肉了!還一買買了兩斤!甚至是當時的浙直總督胡宗憲在開剿滅倭寇的作戰會議的時候也特意對左右也說:“你們知道嗎?海瑞買肉了”而當時那位賣肉給海大人的肉販做完海大人這筆生意後甚至好久沒緩過神來,緩過來後第一個反應就是仰天長嘆:沒想到我這輩子還能做到海大人的生意!而海瑞死的時候,一個副部級的官員,家裡一貧如洗。吃穿用度甚至不如一個一般的書生。
大家可想而知,海瑞作為一個副部級官員尚且生活如此拮据,下面的小官如不使手段增收,那日子還能過嗎?說白了,誰當官是為了來受罪的?所以後來清朝才推出了養廉銀製度,增加官員合法收入,讓官員不必靠腐敗過活。
最後,向兩袖清風的海大人致敬,出淤泥而不染者,青蓮也,您無愧於這清廉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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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某個故事
首先,朱元璋一朝對腐敗壓制的太狠,壓的越狠,反彈就越大。這個觀點據說在朱元璋活著的時候就給他提過,說朝廷發的餉銀連最基本的生活開銷都不能保障,這讓底下的官吏有苦難言,所以就會有人鋌而走險,朱元璋在世的時候以重典肅清吏治,政治較為清明,官員雖然不敢過於明顯腐敗,但是也已經埋下了腐敗的種子。
然後,明朝中葉,特務機構的興起,再加上朱棣之後的明帝大多昏庸無能,導致皇權旁落,讓錦衣衛,東廠,西廠等宦官把持朝政,這才使腐敗大面積爆發出來,並且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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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瀟湘讀史
這件大快人心事,明太祖朱元璋,卻幹出了恐怖的新高度:因為明朝接的攤太爛,元朝留下的腐敗風氣太重,大小衙門貪腐氾濫成風,惹得忍夠了的朱元璋,終於祭出了逆天狠手,不但法律零容忍,六十貫錢經濟問題就是死刑,而且年年動真格,逮住小案子就順藤摸瓜差,一抓就是一大窩,動輒牽連舉國成百上千官員。
像當時明朝的田間地頭,滿眼都是悲慼戚勞改的落馬貪官,僥倖沒犯事的官員,早晨出去上班,晚上回家就全家歡呼——慶祝多活一天!如此大動作,後世褒貶也不一,相關的影視題材作品就有一票,全是朱元璋鐵腕治貪的光輝形象。
不過另一個聲音也刺耳:既然明朝反貪力度這麼大,那為什麼最後明朝,卻也難逃腐敗的大毛病呢? 這麼個放在歷史系裡,可以弄一篇科研專案的話題,其實看看明朝三個世紀裡,一些社會現象的變化,答案就很明晰。幾件生活小事,就好過千百遍論證!
一:曾經很清廉朱元璋鐵腕反貪有沒有用?聽聽史料裡一句話就知道:吏治澄清者百餘年!也就是換來了大明朝一百年的廉政! 而要看看明初的官場做派,就知道這句話絕非吹捧。
明初官場的一大風格,就是“樸實”,以明朝永樂年間大學士金幼孜的話說,永樂年間的官員,哪怕官居御史要職,生活也都十分清苦,好些人家裡房子漏雨,竟然都沒錢修。
而且十五世紀時的明朝官員,也真心不講究這個,就連官場日常宴會,到了明英宗年間,也不過是四大菜四小菜,席間都是飲清水,不是重大節日,真心見不著酒。當然最重要一點,是信仰。
以明朝顧起元的說法,一直到正德年間以前,官場上官員聊天,聊的基本都是道德文章,或者是民生國務。莫說是藉著權力撈好處,有時候官員哪怕稍微講究點奢侈,傳出去也會被人笑話。
但是正德年間後,這又成了什麼樣子呢?
且不說官員為官如何,哪怕就是個剛中進士的年輕官員,中榜的訊息剛傳開,立刻就有好事者跑過來求投奔,然後就開始打著你的名號幫你斂財。土地田產放債,這些事在北京城裡,只要你能中進士,立刻有人找上門來幫你辦。好些考試前窮的叮噹的年輕人,中榜短短几天,就能聚起十多萬家產。
二:御史不騎驢明朝防備貪汙腐敗的一個防火牆,就是御史制度。 照著明太祖朱元璋的設計,這個制度以小治大,品級低的御史們,卻擁有極大權力,監督檢舉一切腐敗分子。更有定期的巡檢制度,好比一把快刀,斬除看到的所有腐敗現象。但千萬別以為,有這麼大權力的御史,就可以無法無天。
明初的制度設計裡,對這些反貪先鋒的管理,同樣十分嚴格。就以成天出去伸張正義的御史巡視來說,明初的御史們,絕不像周星馳電影裡那般吆五喝六,通常都是輕裝簡從,就帶一個書吏騎著驢出發,而且一路上開支也必須簡樸,連雞鴨鵝這樣的美食都不許吃,否則極可能被扒皮塞草!
因此相當長一段時間裡,騎驢的御史,就成了明朝出名的正義勇士,好些大奸大惡的鉅貪,都是在御史騎驢巡視的過程裡被掃掉,以至於有時候地方官看到有人騎驢過來,心虛的能當場腿軟嚇暈,鬧出了不少笑話!
但發展到腐敗加劇的晚明,這御史騎驢的規矩,竟然都成了笑話。原先清廉的御史制度,早已腐化不堪,御史們本該伸張正義的出巡,理論上的輕裝簡從,竟然都變成了高頭大馬,一路耀武揚威。
好些御史們出一趟差,基本就能掙出幾十年的外快來!當御史都不騎驢了,就意味著大明朝的腐敗,神仙都難救了!
三:倒黴臨時工明朝另一個出名恐怖的組織,就是大名鼎鼎的東廠。 照好些武俠小說的描繪,這個組織不但神通廣大,而且成員奇葩,基本都是由生理獨特的太監們組成,且因生理優勢,精通諸如辟邪劍法之類的武功,作戰能力十分強大,情報工作更無孔不入,兩個多世紀的發展史上,一路血債累累。
但放在真實歷史上,這個組織雖說兇殘,成員卻沒這麼極品。特別是到了腐敗加劇的晚明,手黑的東廠,更是變得亂七八糟。原本應該精挑細選的東廠校尉職務,竟然都成了賣場生意,只要花個幾百兩白銀,都能買個東廠校尉名分,打著招牌出去為非作歹!幾百兩白銀,放在明朝的物價裡,差不多相當於幾萬人民幣,花這麼多錢買個頭銜值不?
太值了,就以明朝天啟年間來說,東廠的校尉們奉命外出抓人,基本都是走一路吃一路拿一路,還沒見著苦主,基本就能從沿途地區敲詐到數千白銀。
以《人變事略》裡的原話,叫“利如市販”。但有時候跑錯地方,也得抓瞎,比如天啟年間蘇州“五人墓“事件,抓人的東廠校尉們,被憤怒的蘇州市民胖揍,好些都送了命。但其中一個叫李國柱的死者,卻是相當倒黴,他本來和東廠八竿子打不著,花五百兩銀子買個身份,本想來蘇州撈一筆,沒想到送了命。
可見,哪怕是腐敗如晚明,做個撈好處的臨時工,千萬千萬都要慎重!
四:帶頭來腐敗明末官員們腐敗到什麼地步?可以說觸目驚心,不止是貪汙多少錢,而是信仰崩塌。 以《歸田小令》裡的記載,明朝嘉靖年間以後,年輕官員科場中榜後,必須要有幾個必須動作,一是要給自己取個號,這樣才能在文官圈子裡面混事。二是要在京城娶個小老婆,還必須是上得了檯面的那種,否則大家都會排斥你。
第三就要有一處好的田產,而且能辦詩會的那種。國家大事?傻子才操心。
明朝是怎麼變腐敗的?看看這些小事就知道 如此風氣下,整個晚明年間,明朝官場的奢侈風氣,就是日勝一日。
吃穿都是極盡奢靡,業餘活動也豐富,比如招妓。明初的時候,曾經嚴打官員進妓院,到了明末的時候,官員們連這個步驟都省了,直接在家中擺宴,請妓女登門服務。
很多西方傳教士的筆下,比如利瑪竇湯若望等人的日記,都記錄了明朝官員們的奢靡生活,各種吃穿用,都把這些外華人看到發呆,最後還不忘了加一句:開支全由公家支付。也就是都是公款吃喝!
而以明清好些筆記的說法,公認一條,就是“前明富家甚多”,好些在明朝朝廷裡三五品的官員,尤其是江南籍的官員,退休回家後,宅院豪華的可以和王爺媲美,通常都是幾十萬畝的規模,數千的奴僕。
聯絡一下此時大明朝,窮的國庫揭不開鍋的情景,就知道大明朝的錢,所謂繁榮的經濟收益,到底都落到了誰的腰包裡。與其說是後金與李自成滅了明朝,卻不如說正是這貪腐的代價,把崇禎逼的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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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直江信綱
第一個問題,朱元璋的肅貪手段過於急躁,而且屢屢借肅貪為名株連無辜,使得肅貪行動失去其原本的意義。典型的比如郭桓案,一個戶部侍郎貪汙居然貪了兩千多萬兩(大明一年國庫收入),而且拉了無數無關人員陪綁,這事本身就值得推敲。雖然朱元璋藉此達到了“去京師萬餘里外,皆悚心震膽”的效果,但是死者數萬人,多為無辜,自然使得案件偏離了肅貪的正常方向。
第二個問題,官員待遇太低。本來朱元璋的制度是讓官員能足夠生活的,但是明朝寶鈔迅速貶值,導致官員實際俸祿不斷下跌,以一統盛世,其俸祿還不如五代十國,更別提唐代。(唐代宰相月俸一百二十貫,光固定工資就大約是明朝的三倍,更別提唐有職田宋有公田,明朝統統沒有)于慎行《谷山筆麈》就說,“近代之俸,可謂至薄也”。在這種情況下,就算不想貪,也不得不貪。
第三個問題就是所謂的“王朝週期律”了,古人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能堅持以高壓反腐且從不停歇的,古代幾乎沒有。
所以要想反腐,光靠一個兩個君主下決心是不夠的,還需要一套考核和監察的體制相配合,形成完整的反腐制度,才能夠真正實現“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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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反駁的是,越反越腐這個說法是荒謬的!我不知這個結論從何得來。
其次,由於朱元璋的吏治嚴厲,在明初相當長一段時間,官員腐敗的情況得到有效遏制。朱元璋開展雷厲風行的肅貪運動,歷時之久、措施之嚴、手段之狠、刑罰之酷、殺人之多,為幾千年封建歷史所罕見。朱元璋訂《大明律》,編《大誥》,對懲治腐敗做出詳細規定,並嚴厲實行之。朱元璋親自參與主持的《大明律》中將《受贓》專門設為一篇,其中詳盡規定了對於腐敗的懲罰,為他以後的鐵腕反腐奠定了基礎。
在朱元璋主政期間,大批不法貪官被處死,包括開國將領朱亮祖,女婿駙馬都尉歐陽倫,其中甚至因為郭桓案、空印案殺死數萬名官員。
朱元璋反貪決心大、力度猛、出奇招,使腐敗現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也一度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然而因為他沒有從各方面加強制度上的完善,一味猛殺猛打,雖然他統治時期,貪汙腐敗現象很少,但他死後,明朝的貪汙卻十分嚴重,整個明朝可謂是歷史上最腐敗的王朝。
雖然朱元璋的反腐遠未達到徹底清除腐敗的根本目的。但是,朱元璋的反腐卻仍有許多值得借鑑的地方,他廣開言路鼓勵民間反腐,甚至允許百姓直接“上訪”,立重罪避免各級官員“截訪”。要說越反越腐則更是無稽之談,實際上,明朝後來的腐敗是有多方面原因的,而不能說是反腐導致的。因為朱元璋死後,高壓反腐便開始鬆懈下來。還有就是,朱元璋留下的一些制度沒有得到貫徹落實和後來的皇帝沒有繼續完善反腐制度是有很大關係的。
最後,把反腐力度不夠和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腐敗說成反腐導致的,則更是荒誕。明朝的腐敗更多是反腐沒有作為一種制度貫徹落實以及封建專制制度無法建立真正的民主監督制度防治腐敗導致的,唯有讓民主成為現實,讓監督成為真實,唯有制定政策並實施,唯有防治結合、獎懲並舉,才能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而封建專制制度是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的,因此才會不斷反腐不斷失敗,根本原因在於制度根基的腐敗,而不是說越反腐越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