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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佘掌櫃珠寶首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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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辣媽追劇
《肖申克的救贖》,我是先看過電影,然後看了小說,再返回來看電影。
我的體會是,電影比小說更偉大更煽情,因為在關鍵的地方做出了關鍵的調整。
《肖申克的救贖》原作者斯蒂芬·金,是一個名利雙收的“社會恐怖小說”作家,他那些驚悚懸疑還帶著血腥殺戮的內容,格外適合改編成影視,因此幾乎每一本小說都被搬上熒幕。
《肖申克的救贖》是一部經典到堪稱完美的電影,在我看來,這與編劇和導演成功的改編不無關係。
首先,電影人物比小說原型更鮮明應該說,蒂姆·羅賓斯飾演的男主安迪和摩根·弗里曼飾演的男二瑞德,是電影《肖申克救贖》能夠享有如此高口碑,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也許正是看重了此二人獨具一格的特質,導演不惜調整了原著中的人物設定。
要知道,小說中的安迪,“屬於五短身材,長得白白淨淨,一頭棕發,雙手小而靈巧。他戴著一副金邊眼鏡,指甲永遠剪得整整齊齊,乾乾淨淨。”而蒂姆·羅賓斯身高1.96m,典型的高個兒,要追究起來,這麼大的個子,確實比五短身材越獄難度要大不少呢。
至於瑞德,剛滿20歲就因謀殺罪入獄,且小說裡一句也沒有說到他是黑人,但恐怕看過電影的人都會認為:摩根·弗里曼扮演的瑞德,滿足了這號人物的所有特質。
電影中的大反派,是肖申克監獄的典獄長山姆·諾頓,假仁假義背後的魔鬼嘴臉十分猙獰。
他跟安迪之間的較量,是全片最具戲劇性的亮點,而在小說中,這種人物間的對立相當弱化,在安迪入獄到越獄期間,典獄長換了好幾任。
其次,電影時間軸比小說更濃縮小說中,安迪從1948年入獄到1975年成功越獄,共花了27年時間,而電影裡,安迪越獄時間提前到了1966年,少了9年。
小說中,按瑞德的猜測,越獄通道打通是在1967年,也就是安迪恢復清白希望破滅那一年,此後他還在監獄中蟄伏了8年。
小說花大量篇幅讓瑞德去猜測安迪的恐懼,猜測安迪不敢輕舉妄動的可能性,畢竟如果你根本不下注,就不會輸。
應該說,書中詳實的描述讓安迪成功越獄顯得更現實,因為你知道他是如何開始,如何實施,甚至如何確保排汙管能夠直接通向野外,而不是某個汙水處理廠,顯然,安迪已經想法設法偷看過監獄的圖紙。
但電影中的安迪,當自由的希望被無恥陰狠的典獄長斷送後,毫不猶豫地展開了行動,正是這種成功所造成的刺激和快感,為觀眾帶來的無與倫比的美妙感受。
為配合這個時間,瑞德的出獄時間也比1977年提前了8年,但他在監獄中總共還是待滿了38年,因為安迪入獄時,他在監獄已經服刑20年,比小說多了10年。
最重要的,電影讓矛盾衝突更尖銳影片中,諾頓是肖申克唯一的典獄長,因此,他承擔了小說中幾任典獄長所有暴行:縱容手下的暴戾行為、利用囚犯廉價勞動力賺黑錢、報花帳和偷逃稅。
更可怕的是,影片中,為了熄滅安迪出獄的念頭,典獄長兇狠地殘殺了那個有可能成為安迪洗脫冤案證人的年輕人!
天啊,當那個已經拿到高中文憑,看到了希望的年輕人,在監獄鐵網前被3粒無情的子彈殘忍擊穿,我的內心也彷彿被什麼擊得粉碎。
如何撫慰觀眾那遭受重創的心?唯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小說中,作者為安迪安排了一位摯友,他在監獄外為安迪打點理財,確保安迪越獄後能夠獲取一筆不菲的財產。小說的重點落在了安迪如何壓制這種圍牆內外的巨大落差產生的心理煎熬,一直表現得從容淡定,直到完成最後一擊。
相比之下,電影的改編令人叫絕。
看起來安迪為典獄長所做的一切,其實都是為自己做準備:一個非真實存在卻具備一切合法證件的人,各種理財流水,無需偽造的安迪簽名……
安迪成功越獄後,典獄長貪汙的37萬黑錢,透過安迪專業的處理,最終成為自己20年冤案的賠償金。
而被控貪汙和謀殺罪名的典獄長,在警察上門之前,被迫飲彈自盡。而且,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被安迪擊敗的。
救贖之道,就在聖經中,真是具有極大的反諷意味。
此外,電影增添了更多煽情元素1、強化“制度化”的力量
服刑50年後獲得假釋的犯人老布,為了避免離開監獄,先是企圖用刀傷人,最終當戰戰巍巍的老布因無法適應監獄之外的正常生活上吊自殺時,唏噓之餘,我們對小說中反覆提到的監獄對人“制度化”的內涵,有了深刻的瞭解。
2、友情戲碼的增加
除了瑞德,電影中還有幾個對安迪比較關心的朋友,他們因為安迪被“姐妹花”侮辱感到難過,他們因為安迪為他們掙到的2瓶啤酒而感恩,他們還會為了安迪雕刻石頭的愛好而到處收集小石子。
3、音樂,放飛心靈自由的翅膀
安迪聽說瑞德曾經吹過口琴,因此送了他一把,而黑暗中瑞德吹響的那一個單音,讓我感覺心頭一暖。
此外,當安迪在捐贈的圖書中發現了一張音樂長篇,不惜被關2周的禁閉,也要讓那Teana之音透過擴音器響徹整個肖申克。當你看到所有犯人都被著美妙音樂所打動的表情,展示了那種垂死制度下,人們對生命經驗恢復的熱望。
4、結尾讓人熱淚盈眶的擁抱
電影最後一個場景,安迪和瑞德在海灘重逢,並緊緊擁抱在一起。
這個鏡頭,一抒我此前各種緊張壓抑和憤怒,深深感受到自由的喜悅與友情帶來的美好。
而小說,止筆於瑞德看過信,懷揣希望奔赴尋找安迪的那一幕——
我希望安迪在那兒。
我希望我能成功跨越美墨邊界。
我希望太平洋和我夢想的一樣蔚藍。
我希望……
雖然開放式的結尾能夠給你更多的想象空間,但我真的更願意看到兩個歷經磨難的男人在明媚的Sunny下,蔚藍的大海邊,自由自在地熱烈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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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尋鹿yo
《肖申克的救贖》:救贖自我
救贖是分兩層含義的,分別是身體上的救贖和靈魂上的救贖。每一位來到肖申克的犯人,身體和靈魂都已不屬於自己。而肖申克的救贖,就是要找回自己已經失去的靈魂和肉體。肉體和靈魂,一個都不能少。電影裡面布魯斯就是得到了身體的救贖,但是靈魂依然不屬於自己。所以,他死掉了。
只有身體和靈魂都屬於自己,才可謂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自由人。
有些鳥兒是註定不會被關在牢籠裡的,它們的每一片羽毛都閃耀著自由的光輝。我們每個人人都渴望自由,在獄中渴望外面,渴望自由,在外面渴望,渴望更高層次的自由。影片中給了我們很多正能量,絕望中尋找希望,有希望就有了一切。要麼忙著死,要麼忙著活,主人公20年中不忘夢想,不忘自由,不屈不撓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為了自由安迪付出20年,那麼我們為自由付出了什麼呢?雖然現實中沒有絕對的自由,但為了相對的自由自己可曾努力,也許,大概大部分人已經模糊或者忘記了自由是什麼樣子了吧……
不忘救贖,就在其中,"有花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可能轉身已不再是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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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秦么么
我看到了我們自己,事實上,我們就是故事裡面的瑞德,就是監獄裡面的囚犯。雖然在外面的世界,但是我們跟他們過著一樣極其有規律的生活,體制化的生活。電影裡的臺詞是,忙著去生,忙著去死
而主人公安迪就好像是上帝派下來給我們的一樣,在監獄裡他幫助獄友學習,來辦圖書館,只是為了讓獄友重新拾起對生活的樂趣。讓體制化的我們看到生活的希望。
電影中越獄的情節固然精彩,但是影片最深層的意義我想應該是提醒我們去發現生活中更美好的事物,讓自己禁錮的思想活躍起來。
多說一嘴,筆者有一篇文章是專門寫這部偉大的電影,大家有空可以去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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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開77
我只想哭!徹夜長哭!當你突然看見,那隻操縱生死流轉命運的手!當你突然看見,所有浪死虛生的真情:人在不安中,宣判他們自已!人在不明中,葬送他們的自由!
睿智奇勇哪怕如安迪,當他認定,自己對妻子的死,負疚有罪,應該為此引頸受責,他也就變成,一頭任人宰割的羔羊!監獄和典獄長,是多麼血腥和瘋狂,天羅地網,人命如草芥轉瞬消亡,也都被安迪接受下來,一一認可!
因為他認定:是自己活該!所以此時,他親自默許,讓他們對自己痛下黑手!因為那時,永失所愛,被愛所背叛,早使一個人痛不欲生,心靈失常!放棄了一切自處的意願!
而當事實一次次爆發,設定的幻相一次次破滅,一次次徹底教育了安迪,使他瞧見:從始至始,都是他自己",一廂情願地在那我失我愛的巨大苦痛裡欺騙自己,使他放棄了任何的一搏,反而假借他人之手,把自己投放到絕地上來!而如今這些所謂的痛苦,在永失理智和自由面前,顯得是多麼滑稽輕狂!
生死關頭,安迪醒了:
從前的一切,不過是不明真相的自己,給自己內心的苦澀宣洩,一個先於法律的自我裁決和放逐,然後才招來了外界的苦難與無期。在這無間的地獄裡,生人和怨鬼,手對手,臉對臉,生無可戀地綁架在一起!一綁就是一生一世!一綁就是永世的活屍!不管在獄內和獄外,人放棄了屬於自我的選擇,就永遠在揹負生命服刑,就永遠在走向自我的絞刑!
只有到這時,安迪才決定:突圍!………………
後面的一切你們都看到了,當這樣的安迪,停止了自欺,他身上會爆發,怎樣的能力?!
無聲無息,卻令所有劇情,反轉。無跡無痕,卻讓所有殘暴,失能。無影無蹤,卻讓所有牢門,開啟。當心已解除了,愚昧的封鎖,誰又能從外面,再把它關押!?
所以這部電影,不是在宣示無望中的希望和奇蹟,而是在宣告一個赤裸裸的事實:只有你自己,可以宣判自己,只有你自己,才能贖回自由!
而無論何時,你都可以選擇!這就是《肖申克》,代表上帝,向你喊出的:天佑人權!而當你放棄選擇的時候,你的上帝就己經死了!
回覆列表
《肖申克的救贖》在平緩的情節和低沉的旁白中,精彩的詮釋了一個道理,即對生的嚮往是忍受苦難的重要精神支柱,主人公杜福雷始終信仰法律,並且成功的運用了法律武器,懲罰了典獄長諾頓。人們可以從不同角度對該片進行解讀,我選擇從法律的角度進行解讀。
從程式法的角度來看,杜福雷這個年輕有為的銀行副Quattroporte謀殺妻子的罪名是完全成立的,因為,案發現場留下的證據完全可以認定他就是兇手,所以,當他被送進肖申克監獄時,不像別人那麼恐慌,哭鬧,他冷靜的接受了這一切,從他後面對獄友海德瑞的表述來看,一方面是出於對妻子死亡的一種懺悔,因為妻子的出軌他自己也有一定的原因,他想尋求一種靈魂的救贖;而另一方面,他深知法律的冰冷與無情,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他無力改變終身監禁這殘酷的現實。顯然,這與中國的佘祥林悲劇存在本質的區別,因為案件的錯誤在於程式違法,一旦程式違法,皮之不存毛將覆焉?只有保證程序正義才有可能實現實體正義。
當新來的獄友無意中說出杜福雷妻子的兇手另有其人時,杜福雷充滿了希望,實際上,這是杜福雷信仰法律的結果,在他的心目中,法律依然能給他帶來正義,認為這可以讓自己重新實現自由。但自私的典獄長諾頓為了一己自私使哈德利卻指將關鍵證人槍殺了,以此永遠控制杜福雷為其洗黑錢,典獄長的權力殘忍地掐滅了杜福雷嚮往自由的火花。在強暴的權力面前再談什麼權利和自由,卻顯得多麼不合時宜。其實杜福雷殺死諾頓的機會很多,他完全可以將其殺死,但他卻沒有選擇這麼做,他清楚的知道由此將付出的代價,而是理性的選擇了收集證據,寄希望法律公正的裁判,這看是平淡的舉動,卻表現出人類的進步之處,與野蠻社會相比,沒有將報復交給私權而是理性的交給公權,由國家來裁判。
監獄,充斥著罪惡與黑暗。新來的杜福雷經常遭到同性戀犯人侵犯的性侵犯,甚至被暴打,杜福雷一如既往的沉默,然而始終沒有屈服,他夢想著外面自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