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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航小知識
2017年7月31日19時許,南航CZ6163航班(北京-杭州)在滑行過程中,一名旅客的充電寶發生冒煙。後經安檢部門現場核查,該航班旅客經過安全檢查,其攜帶的充電寶電池額定容量為5000mahx2,輸出電壓為5V,計算額定能量為50WH,標識清楚,符合民航運輸標準。CZ6163後正常推出,過程未影響首都機場正常運營。
據瞭解,事發時飛機已經上跑道等待起飛了。目前,該旅客已經移交公安。另據飛常準資料,南航CZ6163次原定18:35起飛,實際起飛時間為20:48。
飛機違禁物品小知識get
【航班上充電寶自燃致飛機起飛被延誤兩小時 】之前,三星GalaxyNote7的電池爆炸和起火事件迅速引爆全球,國際航空組織和國內各大航空公司對這款手機及電池紛紛say“NO!”。那麼,究竟哪些物品不可以帶上飛機呢?今天記者就帶您一起扒一扒那些在飛機運輸中的違禁品。
根據中國民航局的有關規定,乘坐班機禁止隨身攜帶且不可託運的有以下物品:
1.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製品;
2.爆炸物品,如彈藥、煙火製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製品;
3.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機(氣)、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煙餅、花露水等;
4.腐蝕性物品,如鹽酸、硫酸、硝酸、有液蓄電池等;
5.毒害品,如氰化物、劇毒農藥等;
6.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7.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強烈刺激氣味的物品、可能干擾機上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等。
禁止隨身攜帶但可託運的物品有:菜刀、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術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具;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帶有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鐵頭登山杖、棒球棍、帳篷釘等;斧、鑿、錘、錐、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銳器、鈍器;超出可隨身攜帶種類或總量限制的液態物品。
此外,旅客個人用的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電子裝置,包括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行動式攝像機、充電寶等,只能隨身攜帶上飛機,是絕對禁止在托執行李中夾帶的。
在此還要提醒旅客朋友們注意,每名旅客最多可以攜帶一個充電寶登機且飛機上是嚴禁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裝置充電的。同時額定能量<100Wh的充電寶可以直接帶上飛機,介於100Wh至160Wh的充電寶上飛機則需要經過航空公司批准,>160Wh的充電寶是嚴禁帶上飛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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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19時許,南航CZ6163航班(北京-杭州)在滑行過程中,一名旅客的充電寶發生冒煙。後經安檢部門現場核查,該航班旅客經過安全檢查,其攜帶的充電寶電池額定容量為5000mahx2,輸出電壓為5V,計算額定能量為50WH,標識清楚,符合民航運輸標準。CZ6163後正常推出,過程未影響首都機場正常運營。據瞭解,事發時飛機已經上跑道等待起飛了。目前,該旅客已經移交公安。另據飛常準資料,南航CZ6163次原定18:35起飛,實際起飛時間為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