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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馬讀財

    Wind統計顯示,2019年違約債券169只,較2018年增加53只;違約債券涉及總金額1535億元,較2018年增加364億元。

    從違約的原因看,2019年新增的違約主體中的大部分都存在公司治理問題,首要是公司管理層及實際控制人風險。

    那麼債券違約為什麼越來越頻繁了呢,投資者會受到什麼影響呢?

    【債券違約為什麼加劇?】

    首先我們說說為什麼違約加劇,主要有三點原因:

    1、經濟下行

    以前經濟增長速度8%甚至是10%,現在只有6%多,雖然總體良好,但畢竟下行了,影響到了一些企業;

    2、企業分化

    企業分化方面從股市上表現的淋漓盡致,有些公司特別好股價一直上漲,但另外一批企業日子活的非常悽慘,股價一直下跌,這種企業發行債券後很容易違約;

    3、爆雷企業

    現在爆雷企業不少,大部分是因為無法盈利,無法盈利後企業倒閉,最終債券違約。

    【怎麼處理債券違約?】

    那債權違約後,應該怎麼處理呢?主要有四種方式:

    1、展期,也即貸款到期不能歸還,經批准辦理延長歸還時間的手續;

    2、債券回售,利息不給,本金買回來;

    3、場外兌付,場外籤個協議,一般打個折扣;

    4、申請破產,這種情況對投資者最不友好,損失本金最大。

    說下來,債券違約後的措施和P2P爆雷措施差不多,所有金融市場都有一定的共性。

    【跟老百姓有關嗎?】

    有些人說了,一般老百姓碰不到債券,應該如何看待這件事情?其實這個觀念是錯誤的,雖然一般投資者不會直接去買,但銀行理財產品裡包含債券,債券分為信用債、可轉債、無風險政府債等,如果該理財產品收益高,很可能包含企業信用債,所以債券違約跟大部分人息息相關。

    【總結】

    總體來講,由於經濟下行,有些企業經營越來越困難,最終導致債券違約。債券違約跟老百姓息息相關,因為銀行產品裡包含很多企業債券,所以這件事說明銀行理財也存在著風險,大家應該謹慎投資。

  • 2 # 金科隨筆

    債券分為利率債和信用債。前者是指國債、城投債等(相對的)無風險債券,收益主要跟利率掛鉤;後者包括企業債、公司債等,除了利率因素之外,還受到相關主體信用風險的影響。

    信用債券違約,如果是個案事件,屬於正常現象,國家也一直在提打破剛兌。這種情況一般只對相關投資者有影響。但是如果大範圍多行業違約,說明經濟遇到了很大的問題,這個時候就不僅僅是相關投資者受影響了,一般老百姓生活都會受到影響,比如收入下降、工作不好找等等。

  • 3 # 黨建與金融

    《央企、民企債券違約對普通人理財投資和社會的影響是什麼? 政府債務嚴監管”的本意並非打擊城投債券這種融資方式,而是要規範地方政府的融資行為,城投債等信用債違約可能性有多大?應該如何未雨綢繆?》

           近年來,債券違約頻發,企業暴雷現象層出,債券違約對於普通理財投資者來說並沒有直觀的感覺,很多投資者覺得:反正你借的又不是我的錢?違約和我關係不大。實際上並非如此。  據統計,中國理財市場120萬億,居民儲蓄約70萬億,理財資金大部分投資於債券市場。此次債券違約造成的後果尚未完全顯現,後續預計仍有一撥連鎖反應。

            例如,某基金子公司發行的理財資金管理計劃當中有50%投資於神霧環保、瀋陽機床等信用債。從2018年5月,這兩支債券違約以來,該基金子公司管理的淨值型產品的淨值便一路下跌,超過40%。從直觀的角度來看,他的淨值下降了許多,可能從1.5下降到0.8,但其實預期收益已經從6%下滑至9%,也就是說開始虧損了。轉換成預期收益來看,基金子公司的理財產品承諾收益是年化6%,該基金子公司從老百姓處收來的投資資金,包裝成為淨值型產品,投資了這些債券,這些債券違約,借的錢不還了。客戶委託給基金公司打理的這些錢,也同樣會遭遇到不還錢的問題。

              但為什麼債券不還錢了,你的虧損卻不是100%呢?為什麼基金公司因為債券違約,不是把你的全部本金都虧損掉,不還你?因為這些淨值產品的資金不是百分之百投向於債券的,有一部分還投資於貨幣基金、銀行大額存單等金融產品。所以,你的基金也只虧損了一部分。

            但是,未來如果債券違約越來越多,投資於債券市場的理財資金約有20餘萬億,佔到理財市場規模的1/6,與居民儲蓄總額相比也佔到近一半。將使居民財富遭受較大的損失,特別是投資於這些違約債券的理財產品,需要特別注意。

            一是投資者提高理財產品投資風險意識。大部分投資者對於理財產品是什麼?理財產品怎麼投資?沒有概念,對於理財產品的風險並未有深刻認知。特別是自2009年以來,銀行理財產品一直保本保息、剛性兌付。所以,對於理財產品虧損、理財產品有可能會血本無歸,各投資者幾乎沒有概念,也沒有經歷。債券市場違約潮的逐漸出現,將使理財產品即將出現一撥違約風險,或者不能如期保本兌付利息的狀況。

           二是投資者要學會擦亮眼睛,並且風險自擔,金融機構加強風險管理。理財產品作為受人之託,代客理財的典型產品。金融機構要勤勉盡責,做到投資盡調義務,管理好客戶的資金,投資更優質、安全的資產。債券違約潮也僅僅是開始,就像資管新規也僅僅是開始一樣,金融防風險、嚴監管之路仍然漫長,理財投資者要做好迎接風險的準備。

             大家記得,早在2015年5月6日在官網釋出訊息稱,在中國鐵物債務風險爆發後,國資委近期對央企各類債券全面摸底和風險排查。截至3月底,共有82家中央企業發行債券餘額4.05萬億,4家央企違約金額達84億元。從資料表面看,違約金額不算很大,僅佔中央企業整體發行債券規模的0.2%;違約企業也並不多,只有1家中央企業中鋼集團及3戶中央企業所屬子企業,對於龐大的106家央企集團來說,更是顯得微乎其微。

            但在筆者看來,不能因為違約金額不多,就可以對央企違約現象掉以輕心,對當前企業債券情況盲目樂觀,甚至高枕無憂,應當見微知著,透過資料表象看到其中更深層問題。應該說,央企發債違約現象在過去十分少見,國資委這次緊急叫停168億元債券交易並對央企債券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動作之迅速,從側面反映出央企發債已顯露“不祥之兆”。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加大,企業經營狀況普遍堪憂,加之國家去產能、殭屍企業出清及國企改革政策向縱深推進,部分國企處境更加艱難,債務違約可能會成大機率事件,債券違約國企將會呈增加趨勢,違約金額也有增多之憂。若不採取有效應對之策,其後果將是危險的。

            國企債券違約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是當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石油等大宗商品價格持續走低等原因之外,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發債企業公司治理結構“有其名,無其實”,從上一輪國企改革後,幾乎所有國企都建立了形式上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但實際運作中卻“名不副實”,企業經營管理者是官員,不為股東負責,只為自己“仕途”負責。因此,企業發不發債?如何發債?能不能成功發行債券?往往取決於國企掌舵者的“政績”需求和行政級別以及與高層的活動能力,這就決定了國企債券先天性不足。

             另一方面,國企發債“重審批,輕監管”。儘管國企在審批環節較為嚴格,設定了較高門檻,但只要能跨過門檻就可“任性”:一是監管層對國企債券融資用途管理粗放,導致債券資金使用效率不高,有的甚至被企業挪著他用;二是國有企業債券發行多頭管理弊端較多,人民銀行、證券會各監管一部分,採用的規則、標準與制度不統一,有些地方監管空白,有些地方監管重複。為此,針對國有企業債券違約問題,應切實提高警惕,防止違約苗頭進一步擴散。

            筆者認為應從五方面入手:

             一是深入推進國企制度改革,健全國企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規範的職業經理人制度。

              二是改變過去鬆散發債管理模式,收縮規模,由中央政府統一制定國企發債計劃,確定具體發債金額,防止亂開口子、管理混亂現象發生,尤其制止借國企之名大肆發債、加劇發債道德風險現象發生,最終加大政府債務負擔。

              三是不僅嚴加發債管理,更要加強發債資金用途管理,防止資金用於任意鋪攤子等重複低效建設,尤其要防止借發債之名行轉移資金用途之實,將資金轉入虛擬經營領域形成風險,提高資金使用安全性。

             四是嚴禁產能過剩、殭屍企業發債籌資“借屍還魂”,降低整個國企發債使用效益和安全,最終消耗和浪費有限的社會金融資源。五是儘快建立起統一協調的債券監管體系,增強監管效能,不斷完善企業債券市場監管機制。城投債券仍是個相對安全的品種,其違約率會長期低於產業債,我們堅定地相信,城投債券仍是個相對安全的品種,其違約率會長期低於產業債。政府債務嚴監管”的本意並非打擊城投債券這種融資方式,而是要規範地方政府的融資行為。

          在城投主體的地方政府相關風險只佔次要的位置,而城投主體的風險主要集中於其產業類資產中。我們的城投債券分析框架給予了產業風險足夠的重視。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政府債務餘額/政府債務限額”這個指標,發行人有多少產業類資產?發行人的產業類資產的質量如何?

          年初以來,雲南國資、吉森工、津市政、天房等(類)城投陸續出現的風波,這似乎是傳統分析框架無法解釋的,而我們的框架可以很好地解釋這個現象。

         城投債的風險有多大?目前,城投債與產業債之間存在正的利差,顯示出部分投資者對於城投品種的信用資質仍較為擔心。城投債券的信用風險真的很大?還是投資者過於悲觀了?

     1.1、“政府債務嚴監管”的影響。從歷史的角度看,產業債不斷陸續暴露出信用風險,但是城投品種仍然保持著零違約的記錄。展望未來,我們堅定地相信,城投債券仍是個相對安全的品種,其違約率會長期低於產業債。“政府債務嚴監管”的本意並非打擊城投債券這種融資方式,或是逼迫城投債券違約以進行所謂的“壓力測試”,而是要規範地方政府的融資行為,杜絕違法違規舉債和擔保的現象。

     1.2、A類、B類、C類。地方政府相關債務可以分為地方政府債務、合法合規的企業債務、違法違規債務三部分,我們分別稱其為A類、B類、C類債務。“政府債務嚴監管”針對的是違法違規的C類債務,而A類和B類債務不會直接受到其影響。事實上,當前的城投債券基本為B類債務。A類債務是在《預演算法》和《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大框架下的地方政府債務。2015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預演算法》中明確“經國務院批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透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 國務院於2014年9月21日印發了43號文,其中規定“地方政府舉債採取政府債券方式”。所以,2015年1月1日之後發行的城投債券均不會納入政府債務(極微量的個債除外)。

           2015年8月,第十二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時明確,“對債務餘額中透過銀行貸款等非政府債券方式舉借的存量債務,透過三年左右的過渡期,由地方在限額內安排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88號)規定“債權人不同意在規定期限內建換為政府債券的,仍由原債務人依法承擔償債責任,對應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由中央統一收回;地方政府作為出資人的,在出資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目前已經非常接近於國務院明確的政府債務置換的最後期限,存量地方政府債務絕大部分以政府債券形式體現,企業債券的佔比非常少。7.23萬億元的存量城投債券絕大部分不屬於A類債務,那麼它們屬於什麼?這些債務基本為B類債務—合法合規的企業債務。43號文規定,政府債務不得透過企業舉借,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43號文要求“剝離平臺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並不是“禁止城投公司融資”,所以2015年之後仍有大量城投債券發行,且絕大部分是合法合規的。C類債務為違反《預演算法》、43號文等法律法規的債務。2014年修訂的《預演算法》規定,地方政府只能透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舉借債務,除此之外不得以其他方式舉借債務。43號文明確,金融機構等不得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政府性融資的應按照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違規行為。

  • 4 # 投資老兵

    信用債券是指債券的本息償還沒有資產作為擔保的債券。

    這種債券一般靠單位的信譽發行,主要是公債和金融債券。少數信用良好、資本雄厚的公司也可發行信用債券,但一般附有一些限制條件,以保證投資者的利益。

    中國有信用債券,三峽債券就是信用債券。

    公司型信用債券違約,受影響的面比較有限,主要是直接購買對應信用債券的投資者,損失波及面相對有限,不會對大眾老百姓造成多大的影響。直接影響物件就是債券持有者,相應的波及影響可能會涉及關聯股東單位和大眾對關聯行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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