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的三輪車熄火,推著車在人行道上走。後面過來一輛摩托車,車速過快,擦著我們三輪車的尾部摔倒了。我們把摩托車主送到醫院搶救一個小時後死亡。鑑定結果出來後,對方家屬找我們協商,要我們賠償。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負多大的責任,應該賠償多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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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史上第一大事兒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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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eahow
謝謝交流。只談法律。。首先你們都是機動車,第二估計都是無證駕駛,第三,你們都在非機動車道。。事故必須有因果關係,還得結合當時的情況,包括三輪車熄火,非機動車道擁擠等等。。你的推行非機動車道與本案有因果關係,後車也有責任,並且可能超速,所以你可能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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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狐狸未成精24819721
這個官司有的打,第一你們都有違章,佔用了非機動車道。但是你的客觀因素是已經熄火,屬於非駕駛狀態。你可以檢視對方駕駛證,如果沒有你比較佔優勢。其次,按照機動車規則看,追尾一般是後車責任,除非違章停車或變道,所以你們佔責不大,你們可以以老人受到驚嚇正在診治為由互相扯皮,最後判罰結果你們不會承擔太大責任,放心,最多是人道主義的象徵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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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酒醉方知濃37729060
時間地點都沒寫,白天和夜間差別很大的,不一定所有的追尾都是後車的責任,停車,變道,超低速前車都可能有責任。事故發生時的周圍環境是啥,你都沒寫清楚。你父親的三輪車是剛熄火被撞的,還是推行了一段時間被撞的。三輪車是出問題了熄火還是其它原因。無證駕駛跟事故的發生沒有必然的聯絡,有駕駛證也可能發生交通事故。
再有,你可以向對方索要三輪車的賠償已經老人的驚嚇補償。
他一個摩托車,剎車剎不住,追尾能把自己追死,得有多快?
他開那麼快,就是對路上其他人的不負責也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這樣的人自己的責任死了卻要別人為他的死負責,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