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叫小姐姐
-
2 # 張麗134387840
一般是不會有親生父母會虐待自己的孩子的,只會唯恐給孩子的不夠好,如果有親生父母虐待孩子那基本上這對父母的人格是有殘缺的,因為不存在領養的關係外人是不好插手的,在法律上也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來約束這一點,如果不是很過度,法律是不會管的,不過可以找到他們虐待孩子的證據用眾人的道德觀來剋制一下,給予這背景下生長的孩子多一點的關心和理解,那如果是養父母或者其他的沒有直系關係的話,直接的手段就是報警,因為他們會虐待孩子的話也就不會太在乎別人的眼光,即使你去指責他們,他們也許也不會有什麼太大的改變,所以交給警察處理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
3 # 漫天飛雪52066205521
首先,聯絡當地的政府部門,電視、報紙、廣播等各種媒體,直接打電話是一種比較不錯的方式。
其次,如果當地有比較好的慈善機構的話,儘量和慈善機構聯合,需求他們的幫助
再次,在微博或者論壇上釋出事情真相,最好核實事情的真實性以後在做,避免被某些別有用心之人惡意炒作
最後,請求各種靠譜組織調查虐待兒童的真相,並在處理過程中注意保護受害人的隱私和心理承受能力,這一點非常重要。
-
4 # 永朔
寶媽,有段時間我家隔壁樓的一對夫妻也經常打罵孩子,孩子哭聲有時真的相當嚇人,還是大半夜,真不知怎麼下的去手,後來遭人投訴了,現在好像搬走了
如果發現兒童被虐待,應該如何幫助他們呢?我的建議是
1、在微博或者論壇上釋出事情真相,最好核實事情的真實性以後在做,避免被某些別有用心之人惡意炒作。同@各種大牛包括但不限於新聞哥、鐵肩俠等,同時@當地媒體和當地執法部門。2、聯絡當地的政府部門,電視、報紙、廣播等各種媒體,直接打電話是一種比較不錯的方式。3、如果當地有比較好的慈善機構的話,儘量和慈善機構聯合,需求他們的幫助4、請求各種靠譜組織調查虐待兒童的真相,並在處理過程中注意保護受害人的隱私和心理承受能力,這一點非常重要。所有的各項中,最重要的是政府要有所最為,完善立法。僅僅是在某個事件發生以後緊急處理畢竟不是個常事,應該從法律層面規避此類事件發生。同時讓虐待兒童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如果可以的話,找到問題的根源也許就能避免這種事情的再次發生。
-
5 # 繁華消盡
首先要弄明白這種虐待是偶發性的還是常時間的,如果只是偶爾的一次那一般沒問題,可能因為孩子做得實在過分,父母一時沒忍住,怒上心頭打了孩子一頓,這種情況打完也就過去了。如果是經常性的並且是特別狠的那種,我覺得最好去勸說一下,勸說無果的情況下可以事先選擇拍照或者拍影片,留下證據之後可以交給警察叔叔,讓警方來解決這個問題。也可以到網上曝光,利用社會的輿論來譴責施虐者。
最後就是到有關部門去反映。可以到居委會,婦聯等部門去反映這些情況,相信這些部門不會坐視不管的。
-
6 # 伊寧玄雪
首先,在保護好自己的情況下拍照、錄影、留下證據,(這一點特別特別重要,)然後報警、同時可以嘗試聯絡相關的組織共同對受虐女童進行救助。傷情達到輕傷及以上即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比如女童身體上的淤青超過全身表面積百分之六即六個手掌大小的面積等(可以百度一下故意傷害罪輕傷的判斷標準)……此時可以要求對施暴父母進行刑事拘留。把留下的證據上傳網路,利用輿論的力量給警察施壓,大多數警察對這種事情其實也很憤慨,只是沒有足夠的壓力就不太容易推動這種案子的進行。可以參考南京虐童案的步驟和方法,相較大多數虐童案,南京虐童案算是比較輕微的,但施暴者得到了法律的懲罰,值得學習借鑑。
-
7 # 破破的橋
這個是世界級難題,老實說在中國,虐待兒童的罪行判得很輕或者基本無視。尤其常見的是父母或親戚虐待,屬於三不管地帶。所以只能談談美國的情況。
在美國,兒童虐待一般分為四種類型:
1.肉體虐待(Physical Abuse)
煽耳光,踢打,惡意地用力搖晃腦袋,溺水,火燒,針刺,折斷肢體,致人死亡等等。以造成肉體上可見或者不可見的損傷為目的。
兒童的事後表現:昏迷、呆滯、不停歇地哭喊、極度害怕他人、夜間經常噩夢驚醒、肢體損傷、流血或有皮下淤血、面板破損等。語言能力強的兒童有時會直接告訴家長。
2.性侵(Sexual Abuse)
猥褻或者與兒童發生性關係。
兒童的事後表現:下體有破裂、流血癥狀;無法正常行走或坐下,拒絕換衣服,抑鬱,難以入睡,對性行為產生超越年齡的理解。語言能力強的兒童有時會直接告訴家長。
3.情感虐待(Emotional Abuse)
辱罵、貶低、恐嚇、威脅兒童。
兒童的事後表現:認知和語言能力發展停滯,難以入睡,出現健康問題。
4.無視(Child Neglect)
不迴應兒童的需求。不提供足夠的食物、飲水或者睡眠。不提供足夠的衣物。不讓兒童上學。讓兒童觀看不適合其年齡的影視作品。讓兒童接觸毒品。
兒童的事後表現:極度缺乏安全感,人格障礙。
大家可以看出,3和4在中國是不被視為虐待兒童的,在一些更為落後的地區,肉體虐待也會被視為是可以接受的。這裡不同的國家或者文化,有著截然不同的標準。
幫助的方法其實都差不多:
1.情況緊急或嚴重時,報警。
這裡其實有很大的國別差異,比如在發達國家,把年齡較小的小孩遺忘在車內,或者單獨留在家中,是個“罪行”,路人如果發現,有可能報警處理。但是在中國,這種事情,除非涉及生命危險(比如遺忘在溫度很高的車內),否則很少有結果。
比如在發達國家,父母毒打孩子,是個可以判到三年以上的重罪,但是中國,司空見慣,基本不會有人管。
2.如果有肉體傷害,將小孩送往醫院。如果有精神傷害,建議加以關懷,送往當地幫助虐待兒童的機構,或約心理醫生。
3.如果施加暴力的是與兒童關係密切的人,比如父母或者親屬,那麼法庭會發佈一個“禁止接觸令”,將施加暴力的人與兒童臨時分開,等候判決。這個法令一般就是規定,比如你不能給對方打電話,不能上對方家中,不能見面,如果意外在街上碰到,必須馬上退到30米以往等等。
這些“幫助”都是需要社會力量和公權力的,如果沒有這些,你作為個人力量想幫助受虐兒童,特別是在其監護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去幫助受虐兒童。這並不合法。
兒童上學或在託兒所、幼兒園時,這些教育機構的管理者都經過培訓。如果兒童身上出現了一些外傷,那麼他們通常會在當天出具表格給家長解釋、或者當面口頭說明緣由。比如玩耍時跌落、無意碰撞、小孩之間的打鬧、撕咬等。並告知醫護處理情況(是否包紮或給予創可貼等)。這是一個絕大部分教育機構都會遵守的硬性要求。
-
8 # 情感輔導小班長
對於這樣的一個問題我想應當從父母心理想法出發,對其實行開導,說明其中深意(可由居委會負責人,或者相關法律負責人,婦女兒童救助中心負責人陪同)
中國的確有相關法律規定,但是真正實施卻是非常困難,首先取證就是一個特別大的難點,第二法律程式判處以後孩子的未來將如何?
美國,在虐童法律完善上走了100個年頭,有一系列的法律程式和保護機制。是中國目前不能相比的,但是我相信孩子的未來,保護機制會越來越完善!
-
9 # 生活專家老咖
這個問題無解。別人家的孩子被自己父母家暴,你報案的話能把人父母抓起來?如果把施暴父母抓起來,孩子怎麼辦?誰來養?你養還是官家養?說到底投胎真是門技術活,畢竟自私的熊大人也不少。
遇到別人家父母經常打孩子的,在大庭廣眾打的就上去拉開,跟人家大人好好說話。如果人家是關門打孩子,你就別去管了。
-
10 # 契茶書舍
這的確是個令人頭疼的問題。兒童被虐其實是很普遍的現象,甚至在很多家庭都已習以為常。而據我瞭解,中國目前似乎還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針對兒童受虐進行預防、救助及處理。所以,你說的這種情況,只有藉助社會、團體組織及媒體的力量予以幫助他們:
1、第一時間聯絡、告知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及相關執法部門,透過他們的介入,及時制止正在發生的行為(這應該是目前最有效的辦法);
2、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聯絡公信力比較好的慈善機構或民間團體,請他們出面,制止正在發生的行為;
3、聯絡電視臺、網站、廣播電臺、報紙等媒體,請他們介入,曝光事件,引起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及相關執法部門的注意;
4、依靠自媒體、社交沒平臺等方式向社會求助,或引起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及相關執法部門的注意;
5、親自上前制止,這或許也是最直接、最快捷的辦法(分寸自己拿捏)。
注意事項:
1、在處理過程中,切記要保護好受害者的隱私,充分考慮受害者的心理承受能力,避免發生二次傷害;
2、在處理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對事實真相的調查和證據的收集,避免引起惡意炒作;
3、只有找到事情發生的根源,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最後要說的是,迫切需要完善這方面的專門立法,立法才是最重要的。法律手段也許不能根治這類事件的發生,但它卻是最快捷、最實用、最具威懾力的解決辦法,同時它還能起到預防和規避這類事件的發生。
回覆列表
每個人的教育方式不一樣,我孩子不聽話我也會打,但是會把我分寸,有些小孩講道理他不會聽的,有這小孩就聽得進去道理,所以要看小孩是什麼樣的思維,就怎麼樣教育了,當然不能太暴力,要有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