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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應作如是觀

    站在法律和自身安全的角度上來看,路人沒有義務提醒女子。站在社會道德、打擊微風邪氣惡勢力,共建,美好家園的願景上來看,路人應該提醒女子。

    針對陳女士的抱怨,“你是不是個男的?小偷都惹不起”這樣的話,尤其是“是不是男的”這樣的話,能讓很多男人無原無辜去送命。在陳女士這樣的女人眼裡,男人只是一塊磚頭,只有出了事情的時候才會想著拿磚頭出來丟人,磚頭如果說:“我怕摔碎了”,女人就會說,你還不是個磚頭。不出事的時候,男人只是陳女士這樣女人眼中的一塊磚頭,躲都來不及。純粹的自私自利的人,說的就是陳女士這樣的人。

    路人至少在破案這件事情上沒有錯的。即使提醒了,能夠儘早的報案,有利於案件的及時偵破。況且當時離得比較遠,還帶著家人,不直接指出,算是一種保護。而對於陳女士這樣的態度,兄弟你就做錯了,這樣的人根本不應該提醒,做好事惹了一身的騷,何苦!

  • 2 # 鄉村魚兒

    我認為不應該怪路人,只能怪自己不小心。路人帶著老婆孩子如果大聲喊叫,小偷有好幾個人勢必會引起一場戰爭。引起小偷的反擊。可能陳女士會認為路人只是“事後的孔明”,但是如果他當時提醒了你,引起一場戰爭,你自己也身在其中,說不定是另外一種結果。甚至自己也受了傷。他事後提醒你,你認為無濟於事,但是如果他不提醒你,你回家以後也可能誤認為是自己落的,下次逛商場的時候也不會注意觀察周圍的人,也不會去報案。報了案以免小偷偷更多人的錢。所以不要不知足,提醒了比沒提醒還是要好。我前年坐公交車幾百塊錢被扒手扒了,更可氣的是身份證,電費證,保險卡,農村合作銀行一本通全沒了。後來補辦這些東西很麻煩。到下車的時候才發現錢沒了,車費還是好友墊的。後來好長時間才騰出功夫去報案,派出所的人都在那裡玩電腦,我報了案,他們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我說是一路公交車。他們說為什麼那麼不小心,說那段時間好多乘客都去報案說坐一路公交車被偷,我說能不能把當天的監控錄相調出來,他們說時間長了不能調了。只是他們不願意調。因為你的被偷跟他毫無關係,並不影響他領工資。如果是他自己被偷,看他去不去調。就是混工資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還好意思說那段時間經常有人報案,這簡直就是他們的恥辱。要派出所幹什麼?如果一個地方太平,這才是他們的光榮。我們這裡有一個老鄉,他哥在外頭鬧事,他去幫忙。衝動之下打了外地人。後來被判五年坐牢。他的妻子在家帶著孩子硬等他五年,還不知道他的丈夫是什麼原因坐的牢。而他丈夫的那個哥哥回來說都不對兄弟媳婦說一聲,這件事因他而起。有時見義勇為自己吃虧,誰給你買單?

  • 3 # 喻德武

    此女被偷,活該!

    路人提醒她肯定沒錯,她不僅不感謝別人的善意,反而怪罪提醒者不及時,那就是強人所難了,隨後還把這個觀點發到網上,那就屬於強詞奪理了。

    說白一點,這種行為不就屬於沒事找抽嗎?

    被偷這件事本來值得同情,結果因為這一番言論,恐怕收穫的只能是“犯賤”和“活該”了。

    具體來說,此女犯的第一個錯誤是基本歸因錯誤。比如,我沒有幫助那個汽車拋錨的司機,是因為我上班馬上要遲到了(這才是實際情況),但有人會歸因於我的性格,認為我沒有停下來幫助那個汽車拋錨的司機,是因為我是個自私冷漠的傢伙。人家提醒你的這個行為,本身就處於好意,而且非常及時,自己要做的是及時追趕、喝止或者報警,但顯然在當時情況下,自己沒有上前追趕或採取其他有力措施,這不能怪別人。常言道,自己才是自身利益的守護者,別人尤其是陌生人沒有義務冒著風險守護你的東西。

    第二個錯誤是不能設身處地,缺乏同理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有些東西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說別人容易,自己做到很難。在當時的情景下,小偷人多勢眾,提醒者還帶著老婆孩子,有顧慮是非常正常的,所謂“見義勇為”也得就看具體情景,不要去對善意的提醒者進行道德綁架,說什麼“你是不是男的,小偷都不敢惹”,這種說法,就屬於十足的傻逼言論了,如果是你試試?

  • 4 # 影零亂

    我認為陳女士說的沒有道理,路人並沒有錯。

    路人在陳女士被偷後提醒她也是出於好心,提醒時距離被偷時沒過多久,當場報警也比陳女士自己發現時再報警更有可能挽回損失。

    而且路人只是距離得比較遠,又帶著老婆孩子,寡不敵眾,也只能在事後提醒該女子了。該女子非但沒有感謝人家的1善意提醒,還在網上抱怨好心人,實在令人寒心。

  • 5 # 雲朵787

    自己出門了就要防範一切安全事故。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小孩子都懂的道理為什麼還要埋怨路人?別人不該你不欠你!提醒你是人情,不提醒你也是道理!因為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失誤!怎麼能怪別人呢?你受的哪國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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