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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山股權設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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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魚會計
簡單說,公司法中規定了幾種可要求回購情形,此時可透過訴訟解決,但需申請人舉證。公司法未約定但投資合同約定的回購情況,只要約定不違反公司法一樣可透過訴訟解決。注意,回購主要指大股東回購而非公司回購。公司回購相當於減資,操作難度大,法院不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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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孫建波
在以下三種情況下,股東可以行使股權收購請求權:
1、公司連續5年盈利,並且符合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但該5年不向股東分分配利潤;
2、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或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繼續存續。
以上三種情況可以簡單記為“55合分轉,該死不死改章程”,當出現以上情況時,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股權,一般是按照如下流程進行:
首先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先寫上股權收購協議,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該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90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即履行的是先協商再訴訟的一個程式,2個月協商的時間,協商未果,再給1個月向法院起訴的時間。
最後我們可以探討一下股權回購價格如何確定。根據可供公眾查詢的最高法案例,可以看到股權回購價格往往依據透過原被告(亦即異議股東和公司)提交證據舉證質證後的審計報告來進行確定。
以上,大致就是股東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行使自己的股權回購請求權、以及行使程式是怎樣的、再及股權價格如何確定的介紹,其實在實務中,不少公司也經常進行股權回購,在市場上一般表現為對自己股價的信心,所以一般也暗含著回購股權可能導致股價上漲的一般規律,不過,涉及到真正的買賣操作,還是不應光看是否回購,而應把目光放到公司財務及未來發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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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股乙己
親,這個問題沒有問明白喲
如何實現股權回購
首先,限制性股權激勵的股票是有限制期的,比如一年,兩年,沒有到達限制期,股票是不能買賣的,其次,限制性股權激勵的解除限制是有條件的,一般的條件就是公司業績要完成多少,完成了,股票解除限制,可以上市流通,自由買賣
如果沒有完成限制性股權激勵的條件,那麼股票是無法解除限制的,這個情況下,公司就會按照約定回購股權,而回購股權的價格一般是按照當初購買價格加上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當初3元錢一股的股票,上市公司也按照3元錢回購,然後付一年期的存款利率
我不知道樓主問的是不是這個意思,由於資訊量太少,我只能這樣意會
回覆列表
前期有約定相關退出機制的話就按約定執行,未約定可與相關股東協商以下方式回購:
一、退股拿錢
雙方約定公司按一定價格回購該離職股東的全部股份。
可以是全部在職股東按出資比例回購,也可以表決同意某一個或幾個股東回購。
價格:回購價格的確定比較複雜。要簡單不麻煩的話,雙方協商直接按某個數值計算;要正規點的話,可以按公司淨資產換算股份價值或按上一年度/本年度的股東收益換算股份價值或者其它企業估值方法。
期限:最好留有一定過渡期如3個月、6個月、12個月等。什麼原因看第二條,留時間給公司考察。
約定條款:問懂行的律師就可以了。
二、退股不拿錢
按照相關規定,如果股東有以下行為,就可以不再享受股東的權益:
1,在競爭對手的公司做兼職。即使是作為同行企業的顧問,也不可以。
2,成立與本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公司。
3,引誘公司員工離職。
4,引誘公司客戶脫離。
5,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公司章程等。
離開公司後,你還是公司的股東,受公司尊重,但前提是不能做公司禁止做的事情。
否則,公司有權將全部股份收回。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該離職股東為人大度,自己離開了也不想影響公司,直接把自己的股份無償捐贈給了公司(或象徵性的收1元錢)。
三、留股(全部)
公司為該離職股東保留其全部股份,並約定保留期限,如永久、10年、5年、3年、2年、1年等。期滿後股份自動歸公司所有(或指定股東所有)。
四、留股(部分)
該離職股東離開後公司回購部分股權如60%給對方保留40%。保留部分依然可以約定保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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