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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暱稱加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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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君翼淚
什麼叫前任?而且這個問題也說了離開很久了,再次接受不知道會不會二次收到傷害,個人覺得還是不要接受的好。不過有句話是這樣說的,事不隔在自己身上不了解它的痛,因為心是自己的,旁人只能給你介意而無法替你做決定。嘴上說倒容易,可是真正去做就真的難了。我前男友也來找過我,我一時沒忍住也和他複合了,因為我心裡一直放不下他,可是真複合後相處了一段時間你就會發現再也回不去了,有些傷有些事發生了就是發生了,雖然過去了但在心裡仍舊有道疤,就如破了的鏡子,就算你把它粘再好終究還是有裂痕在……所以為了再次傷心難過就又提出了分手,因為這樣對誰都好。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把那份美好都存放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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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依不捨20160721
我現在正和老婆鬧離婚,起因就是因為我爸媽要從老家來看我,給我過生日。我老婆和我媽關係不和,但是表面還是說話,因為怕老婆不高興,我一直不要我媽來幫我帶孩子,寧願花錢請人接送孩子放學,但是昨天我媽給我打電話了,說想和爸爸一起來看我,給我過生日,我第一反應居然不是高興,而是怕老婆不高興,晚上和老婆一說,果然不高興,她沒有直接說不歡迎,說我媽來肯定是催我們生二胎,我說不怕,我去做我媽思想工作。過了一會,她找不到去年剩下的蚊香,居然說是我媽偷拿走了(你沒看錯,就是價值幾塊錢的蚊香),我一聽就火大了,幾塊錢的東西,居然懷疑我媽偷拿,當時我就發火吵起來了,她說我只會為我媽辯護,她始終沒有我媽重要,我真是無語,今天她還要和我離婚,說我和她吵架的時候髒話連篇,人品差,我發誓我說的都是真的,沒有隱瞞一點東西,我不抽菸不喝酒不嫖不賭,賺的錢全交給家裡,我畢業十年,沒給我媽買過一樣貴重的東西,大家來評評理,到底是誰對誰錯?
既然是前任,那就說明之前已經分手了,那就要考慮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性格問題那結局還是一樣,畢竟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如果是因為天各一方而回來,而又都沒有找到合適的下一任,可以考慮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