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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80後小公

    主管和分管是主要領導和副職分工的一種表述方式。

    主管,顧名思義就是主要管理。一個地方或一個單位主要領導要負責本地區和本單位全盤工作,沒有那麼多精力把全部工作都抓在手裡,於是按慣例會挑出一些重點工作或部門親自抓,其他的分塊切割放權給副職分別管理,即分管,以達到統籌全域性、抓住重點、照顧一般的目的,實現行政效能最大化。

    比如一個市的市長,在 其職責裡一般都會註明“領導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負責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審計工作”。負責後面的財政、人社、審計三項工作就是市長親自抓、主要抓的工作,所以其後面一般都會跟上一句話“主管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審計局等”。這些部門就是市長主管的。

    其他的工作就由副職分管,比如常務副市長一般會註明負責發改、財政、審計、外事等,後面則跟著”分管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市外事辦等”,常委副市長、宣傳部長一般會註明負責文化、旅遊、宣傳等,後面跟著“分管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政府新聞辦等”。

    細心的人可能已經發現,不是市長主管財政、審計嗎,怎麼常務副市長也分管財政、審計?這說明財政和審計這項工作非常重要,市長要親自抓,主要管大方向的事情,具體的細節還是需要一個副職去梳理,因此把它劃給常務副市長分管,由常務副市長去協調處理相關事項,並向市長彙報。這裡面涉及到一個問題,即分管領導分管某幾項工作,並不是分管領導管了,就和主要領導沒關係了,實際上這些工作還是主要領導的,只不過為了工作方便由副職代為管理而已。

    地方政府主要領導和副職是這樣,部門的主要領導和副職也差不多。但在表述時,部門主要領導和地方主要領導有點小區別,就是地方主要領導講的是領導政府全面工作,而部門領導只能說主持全面工作,不能說領導,其他的表述一致。

  • 2 # 智將

    主管和分管一定要和主職和副職區分開,是不同的概念。

    主管主要指的是具體管理某部門的業務工作,工作相對細緻化和專業化。而分管主要指的是分管幾個部門的工作,往往起到指導各分管部門的工作。通俗的講分管領導要比主管領導高一個級別。

    我分別從機關事業單位以及企業兩大陣營來介紹一下主管領導和分管領導的區別。

    1、針對於機關事業單位裡的主管和分管

    我們先舉例來說明,比如某市的副市長分管環保局、住建局、人社局、水利局等,那麼這裡的副市長就是分管領導,而下面幾個局的局長就是分管領導。副市長只是起到指導和支援各局的工作,各局解決不了的問題都得向副市長彙報。而各局的局長主要負責局裡的具體事務和相關工作。分管各局的副市長肯定是要比主管各局的局長高一級的。

    我們再以環保局為例,說明一下一個局裡的具體分管和主管的區別。很顯然,副局長就是分管領導,分管的科室可能包括水汙染控制科、大氣汙染防治科、環評中心、事務中心等科室部門,那麼這裡的主管領導就是各個科室的科長。副局長的職位自然比科長的職位高一級。

    2、針對於企業裡的主管和分管

    其實企業裡的主管領導和分管領導與機關事業單位裡的大相徑庭,基本一樣。

    我們還是舉例說明一下,比如一個集團公司下面有10個子公司,某個集團副總分管旗下3個子公司的話,那麼集團副總就是分管領導,而子公司的總經理就相當於主管自己公司的領導。所以集團副總分管是相對於這3個子公司來講,而子公司的主管領導只相對於自己這個子公司而言。

    那麼同樣往下放一級的話,如果一個子公司的副總經理分管生產部、銷售部和技術部這3個部門的話。副總經理就是這3個部門的分管領導,而這3個部門的部門經理就是自己部門的主管領導。

    所以,分管領導可以理解為是一個單位的副職領導,而主管領導就是一個小部門的正職。綜合來講的話,分管領導做的是指示、規劃、協調和支援的工作;而主管領導做的是部門的具體業務工作。主管領導需要將自己部門的工作彙報給自己部門的分管領導,並服從分管領導的指示和安排。

  • 3 # 如椽巨筆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主管:具體去做某部門或行業的工作,業務很專業。

    分管:負責指導,確定工作的方向。

    行政職務:分管——主管。如:某副市長分管教育、交通、水利系統,那麼教育局長、交通局長、水利局長就是主管。再如:某副校長分管後勤、保衛部門,那麼後勤主任、保衛科長就是主管。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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