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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了,還是不能忘記,依舊很喜歡,你會去找他(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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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真誠143859311

    既然分手了,說明兩個人三觀不正,根本就不可能走到一起。否則,就不可能分手。

    其實,戀人半路分道揚鑣,有兩個巴掌拍得響;也有一個見異思遷,一山看比一山高。題主說的情況正是後者。如果是一方堅持分手,歷盡滄桑方後悔,想重拾舊好,重溫舊夢,不知道對方能不能原諒?能不能接受?取決於你對於他(她)的傷害有多深!

    好馬不吃回頭草。戀人之間愛有多深,恨有多深!又不是小孩子過家家?兩個人從熱戀到分手,冰火兩重天。感情思想上的衝突經過了反反覆覆,最後不可調和才分手,應該說是經過了深思熟慮。最少有一方是這麼認為的。而另一方受打擊有多大!其實,人生道路許多是不可能回頭重來的。世界上根本就沒有賣後悔藥!

  • 2 # 姜水煙

    哈哈!本來是想要叫你寶貝兒的,但是一叫出口總感覺有點背叛他(她)的感覺,有點傻,哈哈!

    OK,下面是我的回答,分手了還喜歡他,分成兩種情況,一是他已經有物件的情況,二是他還沒有物件的情況。

    先說一,他已經有物件了,半年時間就有物件了,要麼是我們真的不合適,要麼是他(她)不是真的愛我,倒不是說他(她)有意欺騙我,可能有時候我的物件本身也不知道對我的感覺到底是不是喜歡。在這種情況下,以我的性格,我會遠離有他(她)所在的地方,不然我會變得敏感善妒,當然是在我真的特別喜歡她(他)的情況下,再愛他(她),她(他)已經是別人的了,我還要繼續生活,就不要把自己搞得面目全非了,當然稍微成熟抗打擊的人,會選擇拼命工作,不斷提升自己,不至於再見面的時候看起來太卑微。

    (我就以男他代替了)

    再說二,他還沒有物件,我又真的非常喜歡他,以我的性格,我當然還會去找他,人的感情本來就是善變的也本來就是喜歡新鮮感的。OK,既然我喜歡你,在我有機會的情況下,我就一定要得到手,哪怕會耍弄一些小心機,那又怎麼樣,愛情本來就是一場有心計的技術活,想得到什麼之前都是要付出代價的,說白了,就是用盡渾身解數去勾引他,當然前提是他看不出來,沒什麼好丟人的,反正以後都會成為一家人。

    再次,我會努力找自身的問題,還有我們之間的問題,待時機成熟了之後,兩個人坐下來,帶著尋找自身問題的態度好好談談兩個人之間,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了,該道歉的道歉,該改正的改正。我的一貫原則是,既然喜歡,那就不要錯過,除非是我自己厭倦了,不感興趣了。那麼問這個問題的,就該是他了!哈哈!

    加油,生活不只有他(她)和愛情,還有牛奶和麵包,你若盛開,蝴蝶自來!

    我的都市言情小說作品《既入我的局,便是我的人》正在連載當中,新手上路,多多包涵!

  • 3 # 琵琶賽賽

    分手了,他們都有自己的生活了。你又有啥“怎麼辦”?為啥要去不甘心呢?

    就是他沒開始新生活。

    你也是個過去式了。

    怎麼都這樣?

    下雪了,出去玩個啥吧。

    不要犯傻了。

    等疫情過去了,你們這類人也出境去玩下吧。

    我的天那!

    今日方不下!或者?

    今日不甘心!上帝啊!

  • 4 # 念念薔薇

    真的愛著,放不下,就努力的好好生活,提升自己,把不甘化作動力,永遠不要放棄對美好愛情的執著。如果你期望對方真正幸福的生活一生,就用自己的方式愛著。不放棄,和祝福就都是最好的愛。

  • 5 # 輕生活大智慧

    不會找,因為你找了他(她)不僅讓自己陷入兩難的境地,也讓對方陷入兩難的境地。愛是相互的,如果只是單方面的,自然不會長久,建議你還是從新認識自己的生活,找個突破口,向前看,少往後看。

  • 6 # 發哥說事

    那得看因為什麼原因分手,如果是性格不合的話我覺得就沒必要再去挽留,人的性格是從小到大多少年形成的,想要改變的話幾乎是不可能的,就算短時間可以,那也只是強迫自己,時間長了還是不行的。

    打個比方,女方是那種很強勢的,大小事情都要計較的人,而男方是那種唯唯諾諾,什麼事都是記在心裡卻不想說不來的性格,女方遇到點小事就會大發雷霆不管什麼場合想罵就罵,想打就打,而男方只會默不作聲,記在心裡,時間一長在女方心裡就會覺得你很軟弱,會看不起你,而男方一直把不滿藏在心裡,因為喜歡對方,強迫自己不要去計較只會讓女方更加變本加厲,當男方爆發的那一天那也就是兩個人分手的時候了,而且後果可能會更嚴重。

    還有就是脾氣,兩個人生氣誰也不和誰說話,女方心裡想的是就算是我錯了,你一個大男人就不知道讓著我嗎,而男方心裡想的是你做錯了還想要我去給你賠禮道歉嗎,想的美,就不

    如果你心裡是這麼想的就算你一次兩次會先向對方妥協,時間長了以後照樣還是這種想法,慢慢的誰也不服誰,感情也就淡了。

    再有就是出軌行為,你就算再怎麼喜歡那也是你一廂情願了,你一直掏心掏肺付出的感情換來的只能是對方的拋棄,這個是最不值得留戀的。

    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當然愛情沒有什麼是絕對的。

    我的朋友曾今說過,兩個人相處沒有一輩子不吵架的,一年吵一兩次的話還能增進感情呢,要是把吵架當飯吃的話那還得了

  • 7 # AAA橙先生

    既然做出了分手的選擇,必然有分手的理由。性格,興趣,三觀決定了兩個人能否在一起,能在一起多久。鞋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他(她)適不適合與你在一起只有你自己才知道。選擇了就尊重自己的選擇。把喜歡放在心裡,隨時間而逝吧!

  • 8 # 塔羅月潯

    為什麼不呢?如果當時分手是因為誤會,或者其他因素分手,如果放不下可以去找對方呀,如果對方還是堅決分手的話就不強求。一別兩寬,各自安好吧,如果彼此都放不下的話為什麼不能再續前緣呢?

  • 9 # 哈嚕剪輯

    兩個互相欣賞互相喜歡走到一起,卻又以性格不合家裡不同意我們不合適等等理由提分手。其實說現實點,只要他還愛你就不會隨意的提分手,他心裡有你的話也不會輕易放棄。一段感情都是需要雙方一起努力磨合再磨合,沒有天生的合拍合適。你心裡忘不了他,那他呢?他可能已經投入新感情,你放不下他去找他複合,短時間就算你們複合了,以後還是會面臨著更多的問題,到時又該怎麼辦?分分合合只會消耗你的情感,漸漸對愛情失去信心。真的不要回頭,回頭次數多了只顯得你很卑微,在這段感情中已經是失衡了。

  • 10 # 雪雨風城

    喜歡就去追,要麼往死裡追,要麼放下並閉嘴,沒有什麼,如果連喜歡的東西都不敢去面對,那你活著的意義在哪兒?別相信什麼默默的愛著別人,都是假的,你默默的即使再愛他他知道嗎?為人一世,不求達官顯貴,只求喜歡的人伴身邊。只要對方沒有結婚,我們都是有喜歡的權力,在對方沒有剝奪你這個權力之前,你就應該加油追,別怕,怕個啥嘛。都是兩個肩膀扛一個腦袋,虛什麼。加油,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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