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呂律師民商

    從法理上講,沒有贍養義務;從情理上講,不應該贍養他們免得傷了養父母的心。

  • 2 # 農家樂786

    自尊不能丟 人生活著不容易,千萬別去討嫌棄。你對我好我報恩,受到刺激快轉身。

    提問:如果從出生就被送人了,親生父母並沒有盡到父母責任,想請問他們老了需要瞻養他們嗎?

    農村俗話:親生父母在一邊,養生父母重視天。

    在農村裡來說,過去許多的家庭著實貧困,生下來了的孩子無法撫養成人,送人家的,丟棄在路邊的,放在人家門口的等等,多種多樣的方法才使孩子們存活下去。更可惡的是重男輕女的行為著實討厭,有許多人不回想,若世界上沒有女人,世間還有人嗎?可能是要絕種吧。所以導致許多的孩子們永遠記得養生父母的恩情,而親生父母不用擔心去理解,因為他們只有生恩,卻沒有養恩。

    如果你是被送人了,親生父母沒有養育你,只能說在於你的想法,親生父母老了,能體諒父母恩情去瞻養又有何防,或許平時走親戚朋友一樣給點東西也妥。但不能傷害父母的心,如果傷害父母,你是從哪裡來的呢?沒有養恩也有生恩,切不能忘記了生恩。

    待自己的條件許可下,可以去儘自己的孝道去孝敬父母。條件差,不去孝敬父母,父母應該體諒兒女的,這才是合乎之理。

  • 3 # 魚重同學

    我認為不需要。因為從他們親手把孩子送給別人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做出了選擇,他們已經放棄了這個孩子,親手斬斷了一切關係,雖然從血緣上來說這還是他們的孩子。等孩子長大了以後,又以種種理由訴說當初自己的不得已,要求孩子認回自己,承擔給自己養老的責任。試問憑什麼呢?僅僅憑著那點血緣關係?是想真心挽回親情嗎?要是,那當初幹嘛要送人嗎?還不是看養父母把孩子培養的非常出色,自己有利可圖了,想沾點便宜。要是孩子現在是個乞丐,親生父母還會認嗎?恐怕躲還來不急吧!

  • 4 # 黃祖娟1

    如果出生幾個月就被送人,長大結婚成家了,感覺沒有孃家人,和親生父母那邊的兄弟姐妹感覺有陌生感,和養生父母這邊的人也是一樣陌生,總結一句話就是兩邊都一樣陌生,為人子女應該贍養

  • 5 # 橡松

    自古以來,一直都在說血濃於水,但是人心都是肉長的。既然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就要負責。不是有句話說:生而未養,斷指可還!生而養之,斷頭可還!未生而養,百世難還!

  • 6 # 記錄老公車禍以後點滴

    這個不好回答,就看你自己怎麼想的,我覺得還是看看親生父母為什麼拋棄你,再看看現在情況咋樣再說,生活不容易,有可能她們是真的養不起你,想讓你過更好的生活

  • 7 # 東方火炬

    我認為從出生就送人了,如果是因為是姑娘而嫌棄而送人的,或者丟棄被人撿到的,根本就不該相認,如果是因為家中特困難,無法養活孩子,雖可以離解,但可以做為親戚走動,如有條件父母困難可以幫助點,養老就沒必要了。

  • 8 # 坤坤背詩

    如果親生父沒有其它孩子,他們老了從法律上講,你是有贍養他們義務的,這是民法通則上規定的,如果他們有其它孩子們,從法律上你是不需要贍養他們的,只是看你的生活條件來決定,是否進自己的孝心,必競血濃於水。

  • 9 # 了緣520

    我認為沒有必要贍養他們。其理由有二:一,你一生來就被父母送給他人撫養,從法律層面講,你父母從把你送人既日起,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是講主動解除撫養和贍養關係;二,從你養父母的角度來講,你也不應該去贍養你親生父母,人的感情是自私的,養父母辛辛苦苦把你養大,你再反過來去贍養親生父母,是很傷養父母的心,也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你要明白這個道理,你的親生父母也要明白這個道理!

  • 10 # 常笑57

    這個問題要看是怎麼送的人。如果是父母重男輕女,你是女孩,遭到父母的嫌棄,而在你一出生就送人了,這樣的父母不但你不需要贍養,而且你連看他們都不用看。

    如果你出生以後就是病兒,因為生身父母家境困難,無力為你治病,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為了你的生存而忍痛送人了。這樣的生身父母雖然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但是他們的心是好的,是為了你的生存而送人。在你的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完全可以贍養他們。

    我給你說個實際例子,也是我親眼見到的。在二十多年前的兒童醫院一條供病人家屬休息的長椅上,發現有一個嬰兒躺在上面,身上只穿了一件單衣,其他任何東西也沒有,當時的醫務人員發現後,就給這個嬰兒做了檢查,發現嬰兒的頭部扎滿了密密麻麻針眼,當時醫務人員將嬰兒抱進了急診室,做了全面檢查,確診為膿胸。經過醫院的精心醫治,嬰兒的病好了。當時就被一對沒有孩子的夫婦認領了回家。現在孩子己經長大成人,這對養身父母正準確讓孩子去尋找他的親生父母,孩子也欣然同意,並承諾,如果找到親生父母,會經常去看望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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