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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笑象害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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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野村夫PING
要分析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若你的物件主動,那麼和你結婚是出於無奈,婚後還會有第二次;反之,和你結婚證明你比她(他)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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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色的木棉花
古人說“寧娶從良妓,不留出牆妻“,如果她婚後“從良”了,你又離不開她就將就把日子過下去吧,反之離婚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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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嫦娥開心
結婚三個月後無意中得知對方婚前出軌,如何妥善處理這件事?
沒有處理必要,那是婚前事,只能說和別人同居一下,你看他婚後對你怎樣,不要糾結婚前的事,好好往下走,糾結多就是離婚,離婚了你不是大姑娘,再有婚姻就是二婚,女人一生不易,看他表現裝著啥不知道。這是我個人觀點,友友三思。婚姻不易,切行切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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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橋布衣
婚後三月才知,對方曾經在婚前。那也就是在與你戀愛期間,就曾經劈腿過別人,也就是曾經偷吃過。這種情況確實叫人感到,非常的難過憋屈。而且對方還隱瞞欺騙著你與他(她)結了婚。因為要是婚前就發現,分手就即可。而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如想分手,那無疑就得透過辦理離婚手續。才能達到分手的目的。而離婚肯定就與戀愛期間的相互分手,相比要複雜一些。
一個人在面臨自己即將結婚的前夕。卻與其他人發生過性關係。這種情況在近些年以來發生的機率。也並不算很低。就更多的一些情況來看。這種情況往往是發生於,自己曾經的戀人之間。這種行為確實是既愚蠢又無知。而顯現出的則是,兩人曾經的關係也是相當的密切,往往也是有過兩性的關係。
那麼現在面對一方要結婚了,雙方雖己分手。但雙方難免也是有一種,較為難捨難分的複雜心情在心裡。便再行聯絡,透過上床這一行為,彷彿是做一次最後的了斷。而實際上這種行為。只會將雙方對對方的不捨和牽掛心情,更加的加深和放大。抽刀斷水水更流嘛。當然。這種行為肯定也是。對即將成為配偶的對方的一種,失信和不忠!既是對對方的一種傷害,同時也是對相互愛情關係的一種褻瀆。而對於行為人來說,則肯定是一個人品上的問題。
一個人既然能夠在自己結婚的前夜,做出這種事來。說明這個人既不自律也不守信。感情是不專一的。而在性行為上,也是持一種放任隨意的態度。而對於自己即將建立的婚姻家庭。其心中應該也是不看重,不珍惜的。並且對自己後來的配偶,也是實施了隱瞞欺騙的。所以對這樣的一個人。還值得珍惜留戀嗎?就算你勉強原諒了對方。但實話實說,你真的能夠在心中邁過那道坎嗎?真的能夠重新構建起對對方的信任嗎?
所以。我認為,趁著相互之間情感還不是那麼深厚。而對方的行為又是那樣的可恥卑劣,人品又是那樣的可憎。所以說選擇分手,以絕後患。才應該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因為你未能在提問中,提供你與對方的相互性別。所以在此特別提醒你一點。如果發生劈腿行為的一方,是女性的話。如選擇分手。那就必須弄清楚,女方是否已經懷孕了。如果已經懷孕。那她腹中所懷的小孩,究竟又是誰的呢?因為這畢竟牽扯著一條生命。也更是一個今後無法迴避的,法律責任問題。如果忽視這一問題,則有可能給自己今後,帶來難以預料的麻煩後果。所以此問題必須弄清楚,以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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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明一點,婚前沒有出軌一說,出軌是指婚後與其他異性來往併發生關係。至於婚前與其他異性交往同居,只能說是婚前個人生活不檢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