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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
皇權一家獨大,無法有效控制的局面,並沒有和暴秦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董仲舒為了控制皇權,勸誡漢武帝自律,
想出了“天人感應”理論。
該理論大致的意思就是,
如果皇帝胡作非為,
上天就會發怒,
就會有各種天災,各種自然災害。
甚至到了後世,一有天災,
一有大的自然災害,宰相就要出來為皇帝背黑鍋,
宰相就要引咎辭職。
雖然該理論也沒能真正控制不斷自我膨脹的絕對皇權,
但是,董仲舒至少努力去做了。
根據“天人感應”理論,
春天萬物萌發,
天地主生,此時不宜殺人。
秋後萬物蕭瑟,草木凋零,
主枯逝,宜開刀問斬。
所以,古代一般的死刑都是秋後問斬
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
皇帝最關心什麼?
嗯?
皇帝當然是最關心自己屁股底下的寶座了。
如果你謀反,或者疑似謀反(比如被人誣告,或者皇帝想殺你,指使人誣告你之類的)
你就會被判斬立決!
斬立決是什麼意思?
通俗的古裝劇,宮鬥劇裡叫格殺勿論。
就是,管特麼的春夏秋冬,管你是什麼情況,直接先咔嚓了再說。
什麼“天人感應”,天王老子也沒皇帝的權柄重要。
古代秋後問斬,指的就是過了秋分(每年9月22日~24日)之後再問斬。
一、起源
最早起源於戰國時期,戰國時《禮記·月令》中有記載,“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用始行戮。”這就是古代的“秋冬行刑”的制度。
早在漢代便有“秋冬行刑”的規定,除謀反、謀大逆等罪犯即時處死外,其他的死囚均待秋季霜降後至冬至前進行。到了唐代,死刑執行的時間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清代規定,經朝審(朝審是明清時對於死刑案件的會審制度)應處決的犯人,也需在秋季處決。
二、考量
1. 適應天意,順乎四時。春夏是萬物滋育生長的季節,是一切生髮的季節,這個時候是不能起殺心的。而秋冬季節一片蕭瑟的景象,為了順應這個肅殺之氣,古人就選擇這個時候對犯人執行死刑。從《黃帝內經》中的東南西北方點陣圖可以看出,春天是生髮的,而秋天卻是收斂的,春天不能有殺機,而秋天就可以有殺機。古人認為,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則,人間的司法也應當適應天意,順乎四時。
2. 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復生。在古代的刑律記載,“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復生”,古人對於死刑的判處還是非常慎重的,等到明年秋審,就是等事物發展到最後階段再判斷誰是誰非,給所有事關人命的判決一個緩衝的時間,經過一系列的核查流程才能斬首,維護程序正義,保證司法公正。
3. 秋後算賬,教育警示。依據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農時,農民在秋冬二季較為空閒,這時死刑犯都會要求集中處死,亦會事先公告。在這個時間拉到菜市口問斬,民眾有時間來觀看行刑,對民眾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有助於社會管理。
這也就是“秋後算賬”這一成語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