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總局市局核名
-
2 # 肖威
網際網路創業的關鍵的話,看你幾個人創業,一般的話在創業的時候,其實我們很難找到所謂的合夥人,那麼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在一個人創業的時候,就需要去拿貨給現金出來,然後去完成百分之百的股權的佔有,那我在這個過程當中的話,再以百分之百的股權許完成相應的股權的釋放,來交換貨幣現金和來交換我們的技術的資產。
所以在這個時候的話,我個人覺得作為一家網際網路企業,一般的聯合創始人的話就是三個人,那麼在這個過程當中的話,一般作為老大的人來說,既拿錢又做管理的人,他首先要佔有這樣一家公司百分之百的股份,同時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說有其他的人想要在這個時候入股,那麼在這個情況下,就可以用貨幣現金來去做分紅,那麼在分紅的過程當中的話,一般以10%的股份來去做土壤,這樣的目的的話,是為了更好的在後期的時候完成公司股權融資。
所以在這個時候,作為一家公司的早期來說,嗯一個人開辦公司,他具備了這家公司百分之百的股份之後,以10%的股份來去做出讓奶企完成貨幣的融資,這是一種非常好的一種手段,而這10%的貨幣得現金的話,一般以100萬的貨幣基金哪裡去做支柱,所以在這個時候就相當於,如果說一個人想要去購買,1%的股份,她就需要拿出10萬塊錢的貨幣現金,如果說他拿著貨幣現金,低於10萬,那麼他自己也在這個過程當中能夠去作為一個管理者的話,那我就可以給他1%的股份。
-
3 # 山東恩源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股權比例分配的考慮因素在預留股權後,剩餘的基本上就是合夥人可以分配的股權。關於分配比例,通常考慮的因素包括:1、出資。如果所有合夥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資,各方資源優勢基本相當的,則直接可以按出資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夥人出資,則應取得比沒有出資的合夥人相對多的股權。2、專案的CEO應取得相對多的股權。因為CEO是合夥事業的靈魂,對公司負有更多的擔當。只有CEO取得相對多數的股權,才有利於創業專案的決策和執行。3、綜合評估每個合夥人的優勢。比 如,有些專案的啟動,不需要太多資金,而是依賴某位合夥人的專利;有些專案需要創意,產品僅是技術實現;有些專案,產品並不具有絕對的市場優勢,推廣更重要;有些專案,可能某個合夥人不需要怎麼出錢出力,但只要其是合夥人,以後融資、匯入專案所需資源、IPO就比較容易;各種情況,無法一一羅列。因此,對於具體情況,相應資源提供者,應占有相對多的股權。4、科學評估每位合夥人在初創過程中各個階段的作用。創業專案的啟動、測試、推出等各個階段,每個合夥人的作用不一樣,股權安排應充分考慮不同階段每個合夥人的作用,以充分調動每位合夥人的積極性。5、必須要有明顯的股權梯次,絕對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個合夥人,最為科學的比例結構是5:3:2。以上講的是原則,但其實是可以用量化的方式,折算出大致的股權比例。具體方法,囿於篇幅,不作詳細說明,有具體需要的,另行交流。舉個例子。A、 B、C合夥做專案,A是CEO,B是CTO,C是COO,股權比例為50%:30%:20%,約定所持有的股權,分四年成熟,每年成熟25%。如在四年 內,任一合夥人退出的,則未成熟股權由其他合夥人回購(也可以約定公司回購,但建議儘量約定合夥人回購,因為公司回購涉及到減資,程式相對麻煩)。項 目啟動後剛好滿一年,作為COO的C不幹了。那麼,C成熟的股權為:20%×1/4=5%,餘下15%股權屬於未成熟的股權,即C離職後,仍可以持有5% 的股權,未成熟股權由A、B合夥人按股權比例回購。如此,一方面可以承認C對於公司的貢獻,另一方面可以用回購的未成熟股權吸收替代的新COO合夥人。順便講下,以上採用的是分期成熟模式,實踐中也有約定按專案進展進度比如產品測試、正式推出、迭代、推廣、總使用者數和日活使用者數等階段分期成熟,也有按融資階段分期成熟,也有按專案運營業績遞增情況分期成熟。這裡,在回購方面,很重要的一點是關於回購價格的確定,必須在創業合夥協議明確約定,不能等發生該等情形後再協商回購價格。另,常見的回購價格確定方式包括預先設定的股權價格、按利潤預估PE倍數等方式。
-
4 # 張晏佳私享會
1、謀定而後動
創始人之間在精神層面達成共識,情感層面有信任是創始團隊前進的基礎,但若想持續前進則還不夠。創始團隊和創業公司要想走得順、走得遠,還需要進行公平與合理的股權分配。
凡是不以股份為目的的創業都是耍流氓,對團隊成員而言,股權代表著打拼與希望。
國內有的創業合夥人在起步階段會不重視股權,認為過早討論股權就是先談錢,總覺得傷和氣,認為掙了錢再說。但另一方面,哈佛商學院研究發現,有73%的創始團隊會在開始創業的30天內進行股權分配。股權分配確實重要,但它是一件事關長期的事,因此也不能急躁。在進行股權分配前,創始團隊的成員們應該在一起工作與磨合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瞭解成員們各自真正的優勢和劣勢,培養感情,並看清大家的熱情和投入程度。
做好這一步後,需要進行嚴肅而正式地討論,就如前文所說,明確創始團隊成員之間各自的分工角色,在創業目標和價值觀方面達成共識,然後就是分配成員之間的股權。這個股權分配必須合理而公平,要與各位成員對於公司的貢獻和重要性相匹配,並且獲得所有成員的認可。
2、科學合理,公平第一
許多創業團隊在發展困難時沒有退卻,大家齊心協力共渡難關,但是到了分配股權時卻可能因為認為分配不公平,導致團隊之間產生信任的裂縫,甚至導致團隊動盪。
當然,公平並不代表平均,那些股權對半分或者1:1:1的創業團隊都走不遠,因為團隊裡面沒有一個能夠拍板的成員,話語權過於分散就會內耗,最終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浪費掉。團隊中應該有一位成員擁有較多的股權和話語權,這位擁有較多話語權的成員最好是掌管公司的戰略,商業方面很強,能夠看清方向的那個人,這樣他才能在整個創業過程中順利地引領大家前進。
遵循科學合理的分配原則,才能實現股權賦能,激勵團隊的戰鬥力,否則可能適得其反,變成股權“負能”。當年馬雲匯入股權激勵,從最早的18個人創業,到今日不斷引進空降兵,引進風投,每一步都與股權激勵密切相關。要想讓員工與老闆永結同心,必須制定一個讓員工覺得是為自己乾的機制。因為只有讓員工成為企業的主人,透過股權激勵的方式,讓他們覺得是在為自己打拼的時候,企業才能得以持續的發展。
3、股權賦能決策權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上面已經提到,創業團隊必須在創業初期一定有一個說的算的,這個人就是核心股東,核心股東必須在股權上具有絕對優勢,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決策權,才能儘快確定公司每一步戰略走向,提高公司執行效率。股權是資本賦能企業管理的最高層面。
那麼這個核心股東是誰來當?是能者居之,還是出資最多的人來做?按傳統的理念來看,那一定是出資最多的人是核心大股東了,但事實上這樣並不科學。比如說VC投資網際網路初創團隊時,很多時候VC可能對新業務完全不懂,此時讓VC出任大股東很有可能會干擾企業的決策,最終影響公司發展,甚至創始人和創世團隊被趕出公司,比如喬布斯被董事會趕出蘋果,俏江南創始人張蘭被掃地出門,去哪兒網創始人莊辰超無力反對去哪兒網與攜程的正式聯姻,最終選擇出走。
對創始人而言,股權是夢想也是分享。但是分享不等於平均股權。如著名的西少爺股權紛爭,從孟兵、宋鑫、羅高景、李德忠四人的股權比例為37.6%、28.2%、28.2%、6%中,我們看到股權的平均化不可取,創始人必須要有50%以上的股權。
4、從股權賦能決策權,到賦能控制權
隨著創業公司的逐步發展壯大,會不斷有新的資本介入,股本被稀釋是必然結果,如何確保創始人在股權被稀釋的情況下擁有公司控制權,顯得尤為重要。為此可以設定不同表決權的股權結構來實現公司的控制權。比如美股的 AB股制度,所謂 AB股制度,即公司發行同股不同權的A類、B類股票,B類股票的投票權遠高於A股,一般會分別對應股權比例。
此類制度一般確保權力能夠掌握在公司特定人群,在股份被稀釋的前提下,仍能保有大量的投票權。
比如阿里巴巴、百度、京東就設定了不同型別的AB股制度。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可以看成是另類的AB股制度。阿里本準備在香港上市,但是港股“同股同權”規定,無法滿足馬雲資本和控制權的需求,馬雲最終選擇了允許AB股的美股。此外,百度李彥宏夫婦持有佔公司20%股份的B類股,但其投票權超過60%。京東劉強東持有的B類股與其他人持有的A類股投票權比為20:1。IPO時,劉強東持有18.8%股份,投票權卻超過50%,將公司命運和控制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5、股權分配賦能,實現快速融資
好的股權設計,能夠讓投資人看到公司對股權管理、對公司治理的水準,能夠預測到未來公司發展的穩定性,因此可以增加投資人的信心,實現快速融資。
(1)股權設計首先要從企業戰略,即戰略——組織架構——崗位——人員——激勵物件,以此邏輯實現股權激勵。設立清晰的股權架構,比如創業企業會涉及幾輪融資,以及引進資源型合夥人、管理團隊持股、包括企業在成熟期會做員工股權激勵。
(2)其次,股東數量一定要少!一般創業初期股東就是創始人、聯合創始人、投資人,儘量不要超過3個。那如何做到股東數量少呢?一般會採用這樣的方式: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作為顯名股東,後續的投資人、員工激勵股權、合夥人等都放在持股平臺上,極大的簡化股權架構。
(3)要明確股權比例。投資人持多少股一定要明確得非常清楚,並且要有一個對公司有掌控權利的“帶頭大哥”!
(4)持續性股權激勵。企業不能將股權激勵當成一時之舉,臨時之策,而是應該把他當成一個長期之舉,當成公司的基本制度,像對待工資獎金那樣對待股權激勵制度,將股權激勵制度做成一項長期基本管理制度。比如建立競爭性股權激勵制度,每年綜合評分前10名者方可稱為激勵物件等。股權激勵的目標是增加長期激勵效果,股權激勵的全流程要注意減少管理成本與風險。
- END -
更多商業探究,請關注私聊,必回
回覆列表
網際網路創業時代,合夥人之間的股權該如何分配?
--1--
人力資本

為了說清楚人力資本,我從我們處理的一個專案說起,我們的客戶剛開始創業時候有3個創始人,分別是老大阿創、老二阿強和老三阿發。他們大致討論需要100萬元啟動資金,然後討論每人出資:老大50萬元,老二30萬元,老三20萬元,股權比例:50%,30%,20%。然後他們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我們一起看看股權分配背後的邏輯:基本按照出多少錢分多少股權。這是很多創業者根深蒂固的觀念。我們的公司法也是這麼規定。

這讓我想到之前的電影——《天下無賊》,裡面有句經典的臺詞“21世紀什麼最貴?人才!”但我們看到這種股權分配對錢的定價是100%,對人的定價是0。這個專案做了不到半年,股權就出現問題。
老二提出離職,因為和老大老三不和,這時候面臨一件事——他出資30萬元,佔股30%如何處理?
老大和老三傻了眼,確實找不到合法的理由把股份收回來。但他們隱隱約約感覺這樣不公平不合理。
他們說,創業就像養小孩,有可能養5年,10年,但是10年後,如果離職的老二回來說,10年前我掏了30萬元,佔有30%的股份,這是我的。那豈不是...但是又找不到合法的理由把股份收回來。
那麼什麼是公平合理的方式?我們認為公平合理的方式是——誰創造價值,誰分配利益。
有3個小原則就是:誰創造主要價值,誰分配主要利益,誰創造次要價值,誰分配次要利益,誰不創造價值,誰不分配利益。
我們在做股權服務的過程發現,這種股權分配出現的問題不僅體現剛創業的創始人身上,有些創業多年的創始人也出現類似問題。有些投資人投專案,股權也有類似問題。

底層原因是在價值創造和價值分配上,我們進入新時代。

• 農業時代,組織的主要價值創造者是土地,組織重資源,價值分配者分配者是地主;
• 工業時代,價值創造者:貨幣,企業重資產,價值分配者是資產家;
• 網際網路時代,價值的主要創造者是人力,很多公司已經不是資金,資源驅動型,而是輕資產的人力驅動型,價值分配者是創始人。
我們進入了知識經濟時代,主要是腦力勞動者,輕資產的公司。我們從下面幾個公司最早的啟動資金和市值,就可以清晰看到,價值創造者是資金,資源還是人力?

我們不妨思考下,這些公司能做成現在的市值,是早期的人民幣創造的價值還是團隊創造的價值?
由此我們得出2種不同股權分配的模式:
物力資本的模式,農業和工業時代,很多組織都是資金資源驅動,出錢出資源的人分配主要利益。
而網際網路時代是人力資本模式,有3個特點:
a.既要對錢定價(是對股東歷史貢獻的認可),也要對人定價(對股東未來貢獻的認可);
b.對人力貢獻超過物力貢獻的企業,人力資本佔股應該超過物力佔股;
c.對人力資本要有激勵也要有約束機制。
-- 2 --
人力資本的激勵機制

資金佔股和人力佔股比例,我們建議大家先看企業型別。
從價值創造的角度分為3種類型:
• 資源驅動型:典型的是壟斷型國有企業,資源佔大股;
• 資金驅動型:風險投資機構,資金佔大股;
• 人力驅動型;典型的是BAT,人力佔大股。

第2個需要解決的是:資金佔多少,人力佔多少?我建議:
1.啟動資金在50萬以內,資金佔股不超過10%;
2.啟動資金在100萬以內,資金佔股不超過20%。
3.資金人力2:8,其實已經對公司估值了,如果出資100萬,即估值500萬,人力估值400萬。這是對人力股的激勵機制。
4.按照這個方式,我們最初提到的案例,有另一種分配方式:
老大老二老三按照出資額50萬元,30萬元,20萬元進行總共20%的資金股分配,剩下的轉為人力股。

-- 3 --
人力資本的約束機制

權利限制體現:分期成熟,分期兌現。
如果中途離職,公司可以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回購股票。

股權成熟和兌現機制常見的有4種:
1.分4年,每年成熟1/4
2.第一年成熟10%,第二年20%,第三年30%,第四年40%, 逐年遞增。360按照類似的模式
3.全職滿2年成熟50%,第3年75%,4年100%。 小米按照類似的模式
4.國外常見的:5年成熟,幹滿1年成熟1/5,剩下的每月1/48

創業團隊中間離職,面臨股票回購,需要確認回購價格。對沒有成熟的股票,建議以用原始價格回購。對已經成熟的股票,一種方式是不回購;一種回購。
如果回購價格參考:
1.按照購買價格的溢價
2.按照已經成熟股權按照公司淨資產的溢價
3.按照公司近期一輪融資估值的折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