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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藝語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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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默默淺吻
網路維權逐漸成為中國人民權益受到侵害後的一個常用選擇,受害者譴責也逐漸成為網路輿論的常態。
章瑩穎失蹤案和藍色錢江縱火案是最近兩個比較特殊的案例,兩個事件的受害者都難以找出品行和事發前行為上的“瑕疵”。章瑩穎和林生斌家受害人都是靠自己努力去書寫人生的,本身的人緣和品行也非常好,並沒有黑點。然而即便如此,也擋不住一部分人以千奇百怪的心理攻擊受害者。
章瑩穎生死未卜,已經被掛上某些文章標題作為“受崇洋思想蠱惑的受害者”示眾藍色錢江縱火案的死者遺屬林先生正當維權,被誣為拿家人的命換錢,林先生宣佈根本沒有提出賠償金數額,就算是提出要求,也屬正當行為,但在一些人眼裡,要錢的受害者都不是好受害者。“完美受害者”這個概念來自指責世間受害者自身的瑕疵,並認為是這些瑕疵導致了被害的“譴責受害者”文化。譴責受害者的思想模糊了兇手的主要責任,而試圖將傷害的發生歸因到個體,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心甘情願地對一個受害者付出同情,必須是因為受害者本身完美無瑕、完全無辜,對完美受害者的期待由此誕生。尤其在性暴力案件中,受害者甚至常常自責,自我審查是否“完美受害者”。
真正公平的世界當然是不存在的,也不存在任何完美的人,俗話說“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完美受害者”只是個幻想,永遠不會有人透過這種審查。受害者譴責論持有者在苛求受害者的同時,也根本不希望出現一個真正完美的受害者。因為完美的受害者會徹底打破公平世界謬誤,為了維持秩序感,他們無論如何都會找到理由攻擊受害者。藍色錢江縱火案的遺屬林先生被挑剔的點竟然還包括言行“太冷靜”,各種攻擊行為真是層出不窮。
有誰願意成為受害人?我想應該沒有人願意那自己生命去成為一個受害人,設身處地想一想,每個人都是不完美的,為什麼會出現譴責受害人和幻想完美嫌疑人的現象?這樣不僅傷害受害者,還傷害了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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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成年代的狄仁傑
華人在中國過慣了和平的日子當然會毫無考慮的,把陌生人也當成好人啊,從來就沒有外華人這樣,因為外華人都知道對面來的傢伙隨時可能殺了你。所以外華人從來沒有把陌生人當成好人過,因為隨時都有可能被殺掉,所以他們是非常警惕的,但是華人因為治安環境比較好,所以根本沒有這種防禦陌生人的思想,即便大人天天告訴他們不要吃陌生人的糖,不要坐陌生人的車,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但還是有很多人自以為長大了,自以為遇到好人了,不聽大人話瞭然後就這樣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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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鵝媽媽講閱讀
黯然淚下。
草芥人命。
想起《史記·項羽本紀》裡的一句話“如今人方為刀俎,我為魚肉”。
為章小姐、母子四人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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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千里草152517154
言論自由就是如此,無可厚非。家有15口七嘴八舌頭,人與人的
思維不同,人與人的觀點不同,人與人的立場不同,自然就有了這樣那樣的見解。他人說什麼都無所謂,難過的是好好的人,為什麼會無緣無故的招罪招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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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受害者”其實應該被叫做“不完美受害者”,另一種說法是“no angel victim",我們可以說是一種言論導向,也是一種公關策略。比如上次美聯航喊來地面警察暴力毆打乘客的事件發生以後,輿論在幾天內轉變成了 “他不是華人而是越南人” “受害者因為其他罪名被起訴過,他甚至吸毒”。邏輯上來講這些事情與他是被打的受害者毫無關係,但是輿論卻會因此發生轉變,“是啊,所以他被打也沒什麼值得同情了”。
美國媒體更喜歡用這種手段對一些種族歧視的案例進行輿論翻轉,尤其是引用人們對特定人群的偏見和呆板印象,比如黑人犯罪率高他們都是小偷罪犯,拉丁美洲裔總是喜歡販毒,所以當他們被警察們暴力執法的時候,很多媒體會進行對受害者不利的猜測,即使大多數時候他們並沒有做這些事情,而即使他們有過往的犯罪記錄,和這次的事件也沒有關係。
回到章穎瑩和綠城受害者,從事件剛開始發生的時候就有很多類似的言論,但是國內的輿論走向甚至不認為這些毫無邏輯的潑髒水行為是錯誤的。比如曾經南加大留學生被槍擊的事件,國內媒體用“寶馬車”抓眼球,很多人就批評“是他的錯不應該開那麼好的車”。而這次兩件事情很多人也一味指責“有錢就會被盯上”。
所謂人無完人,沒有人的人生值得推敲,每一個受害者也肯定會有做的不夠完美的地方。比如章瑩穎不應該輕信陌生人,綠城受害者對保姆太好心。但是當媒體和不懷好意的人把輿論導向和事件毫無關係的點的時候,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分辨。因為你不知道下一次當你變成受害者的時候,會不會有髒水也往你身上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