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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量子小飛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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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語境思維
其一,事實勝於雄辯,先看這些。萬有引力定律,揭示天體運動規律,在天文學和宇宙航行計算有廣泛應用。憑觀測資料,就可計算天體運動軌道。
科學史上,哈雷彗星、海王星、冥王星的發現,都是應用該律重大成就的例子。加上開普勒第三定律等還可計算太陽、地球等無法直接測量的天體的質量。牛頓還解釋了月亮和太陽的萬有引力引起的潮汐現象。
牛頓沒能得出引力常量G的具體值。G的數值於1789年由卡文迪許發明扭秤得出。卡文迪許實證萬有引力定律,使定律有更廣泛使用價值。他測出G=6.7×10^-11 N*m^2/kg^2,與現在公認值6.67×10^-11N*m^2/kg^2極為接近。
其二,對萬有引力公式的深度理解。在公式F=Gm1m2/r²中,①兩個物體,各為質點P1與P2,組合成一個系統,與所在環境是否慣性系無關。
②兩質點間距離“P1P2”,或各自的引力半徑“r”,不能太小,否則導致引力超大。
④在微觀層面,電子與質子之間,其電磁力(庫倫力),數量級上遠超萬有引力,此時的萬有引力,可忽略不計。
⑤萬有引力與重力F=ma可以等效,因為二者皆來自物體內秉角動量的向心力。但各自的性質不同。萬有引力取決於引力半徑與質量,與加速度無關,重力取決於加速度與質量,是慣性力,或“離心力”(不嚴謹),可轉化為短程力,例如脫落的衝力(打夯)、懸垂的張力(鞦韆)、旋轉的扭力(發動機飛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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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徽老鄉NJ
不是不正確,而是不準確,我自己每次讀完,感覺有不對勁的地方,好多自然解釋也牽強,500年後,有人要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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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予哲教育
根據愛因斯坦的智慧方程或許可以這樣來解釋為什麼質量會使時空扭曲。首先我們知道質量是和能量成正比的,多大的質量便是由多大的能量轉化而來,這也與弦論所吻合,也與宇宙大爆炸類似。那麼宇宙大爆炸的能量創生了宇宙,同樣也生成了物質,那麼現有的物質也可以說是能量的另一種表現。既然能量能創生宇宙,形成時空,因此由能量所轉化的質量同樣也可以影響時空。同理質量越大,能量便越大,對時空產生的效果也就越大,這樣從表觀上來看也就是萬有引力與質量之間的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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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牛頓對重力的描述對於眾多實踐運用來說十分地精確,但它也具有幾大理論問題且被證明是不完全正確的。牛頓的經典力學只適用於低速、宏觀、弱引力,而不適用於高速、微觀與強引力。
如果你有興趣你可以接下去看,希望你有耐性
理論問題沒有任何徵兆表明重力的傳送媒介可以被識別出,牛頓自己也對這種無法說明的超距作用感到不滿意。牛頓的理論需要定義重力可以瞬時傳播。因此給出了古典自然時空觀的假設,這樣亦能使·開普勒所觀測到的角動量守恆成立。但是,這與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理論有直接的衝突,因為狹義相對論定義了速度的極限——真空中的光速——在此速度下訊號可以被傳送。觀測問題牛頓的理論並不能完全地解釋出水星在沿其軌道運動到近日點時出現的進動現象。牛頓學說的預言(由其它行星的重力拖曳產生)與實際觀察到的進動相比每世紀會出現43弧秒的誤差。牛頓的理論預言的重力作用下光線的偏折只有實際觀測結果的一半。廣義相對論則與觀察結果更為接近。所有物體的重力質量與慣性質量相同的這一觀測現象是牛頓的系統所不能解釋的。廣義相對論則將它作為一個基本條件。理論侷限性當牛頓非凡的工作使萬有引力定律能夠為數學公式所表示後,他仍然不滿於公式中所隱含的“超距作用”觀點。他從來沒有在他的文字中“賦予產生這種能力的原因”。在其它情況下,他使用運動的現象來解釋物體受到不同力的作用的原因,但是對於重力這種情況,他卻無法用實驗方法來確認運動產生了重力。此外,他甚至還拒絕對這個由地面產生的力的起因提出假設,而這一切都違背了科學證據的原則。牛頓的經典力學只適用於低速、宏觀、弱引力,而不適用於高速、微觀與強引力。牛頓對重力的發現埋葬了“哲學家至今仍在愚蠢地試圖探索自然”(philosophers have hitherto attempted the search of nature in vain)這句所謂的真理,就同他深信著的“有各種因素”使得“各種迄今未知的原因”是所有“自然現象”的基礎。這些基本的現象至今仍在研究中,而且,雖然存在著許多種的假設,最終答案仍然沒有找出。 雖然愛因斯坦的假設的確比牛頓的假設更能精確地解釋確定案例中萬有引力的作用效果,但是他也從來沒有在他的理論中為這種能力賦予一個原因。在愛因斯坦的方程式中,“物質告訴空間怎麼扭曲,空間告訴物質怎麼移動”(matter tells space how to curve, and space tells matter how to move),但是這個完全異於牛頓世界的新的思想,也不能使愛因斯坦所賦予“產生這種能力的原因”比萬有引力定律使牛頓所賦予的原因更能使空間產生扭曲。
牛頓自己說:我還沒有能力去從現象中發現產生這些重力特性的原因,而且我無法臆測……我所解釋的定律和豐富的天體運動的計算已經足夠於說明重力的確存在並能產生效果。一個物體可以不透過任何介質穿過真空間的距離對另一個物體產生作用,在此之上它們的活動和力可以傳送自對方,這對於我來說簡直就是一個天大的謬論。因此,我相信,任何有足夠的哲學思維能力的人都不會沉溺於此。
需注意的是,這裡使用的單詞“原因(cause)”並不是“起因(cause)和影響”或者“被告導致(cause)受害者死亡”中所表示的意義。何況,當牛頓使用單詞“原因(cause)”時,他(明顯地)意指為一種“解釋”。或者說,像“牛頓學說的重力是行星運動的原因”這個短語的意思就是牛頓學說的重力解釋了行星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