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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你最好也給一些撫養費,經常去看孩子,多和自己的孩子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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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婚前昏後

    前夫哥那裡有孩子沒我不清楚,因為暫時還沒有前夫哥。如果將來的某一天很不幸現任變前任,那他身邊孩子肯定也不會是我的,因為我的孩子我肯定會帶在自己身邊。憑什麼我自己生自己養的孩子最後要給他。再有個歹毒的後媽我孩子還活不活了。自認為一個人養我兒子足夠了

  • 2 # 醜老頭85476613

    我是個男的,不存在前夫的問題,但按法律你提的這個問題很對,在孩子年滿十八歲之前,(特殊情況另論,比如孩子有殘疾等)前夫有義務扶養孩子到法定年齡,按人情說拿些扶養費,經常去看看孩子,有利於孩子的的身體生長和正常思維的形成,要不很容易造成孩子的心理和思維走偏!在此期間經常去看望一下,有利於和孩子的心理勾通,形成沒有被人拋棄的想法,讓其正常生長,不會造成不必要的隔閡!對以後的家庭團結有利!消除不該發生的誤會……,隨想隨寫,錯誤之處請原諒!

  • 3 # 暖暖愛微笑

    前夫那裡的孩子,這個表述潛意識表現出這個孩子好像跟你無關。但是後面的問題又問到撫養費和情感培養的層面,可見這個孩子是你的,但又很疏離。首先撫養費的問題,如果是生母,那是具有撫養義務的,是法律要求的。但法律只是最基本的要求,給了錢,沒給愛,孩子一樣得不到來自於親生母親的滋養。母親是根基,是帶給孩子安全感的來源,夫妻離婚,但不應切斷和孩子的情感紐帶,要讓孩子感覺到父母離婚只是他們兩個不適合繼續生活在一起,但是我是被愛的,不曾被父母親放棄的。離婚後的男女,對孩子付出,唯一的目的是愛孩子,而不是誰付出希望孩子跟誰近,愛孩子最終目的是他能夠心靈充盈獨立自強愛己愛人。

  • 4 # 素人行客

    說說我老家那裡一個選房親戚吧,春春從小母親早亡,父親忙碌,受盡後母冷眼,生病了從來都是自己硬扛過來,沒有人過問。讀完初中就跟著同村的一個大哥出走了,涉世未深,被介紹給了一個好吃懶做(婚後,婚前偽裝很好)的年輕人,也就是她前夫,婚後生了兩個女兒,她前夫在這期間從來不工作,餓了就去別人家幫忙耕牛就在人家吃飯,自己家農活重來不做,春姨一個人含辛茹苦把兩個娃拉扯到五六歲的時候,男的一言不合就拳腳相加,後來春姨每天步行十公里,去火車站剛開始沒本錢幫人搬執行李,後來在山上摘楊梅去賣,一點一滴存錢,那時候麵條只買兩分錢一碗。她存夠了車費就做火車永遠的逃離了那個地方!後來跟著他前夫的那兩個女孩,兩個孩子沒讀過一天書,大女兒在十五歲的時候被前夫的妹妹2000塊就嫁給了隔壁三十多歲的光棍,二女兒長到十歲,孃家人經濟寬容些了才接走了,送進學校,年齡太大,處處受歧視,初中沒畢業就嫁人了。沒有母親的孩子,生活如此比電視戲劇,前夫混蛋,永遠不知道自己孩子會變成什麼樣子。

    如果我有孩子,什麼財產都可以不要,我的孩子一定要留在我身邊。

  • 5 # 平凡aaa123

    我認為,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母親,離婚時別的可以不要,但必須要孩子的撫養權。民間有句話說的好,有後媽就有後爹,如果孩子跟著前夫,前夫再婚後,再生育子女,別說後媽會差別對待,親爹也會把感情轉移到新家庭新子女。新聞裡不是總有報道後媽虐待繼子女的嗎,我覺得孩子放在母親自己身邊才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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