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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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投資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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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輩子不打工
本人剛買車,這個問題之前也研究了很多,簡單總結一下吧,給後來買車的朋友一個參考。
1.汽車融資租賃,通俗來講就是先租後買;汽車消費信貸,就是我們常用的銀行或金融公司車貸,大部分都是用這種方式買車。
2.汽車融資租賃是先租用,尾款再分期或者一次性付清,說白了,這種方式的優點就是能夠讓你低首付或零首付拿到車,但是費用也會非常的高,我之前算過一筆賬,這種方式買車,比正常的信貸,車貸至少多出20%的車價,如果不是特別需求,不建議選擇這類方式;
3.汽車消費信貸,就是信用貸款,根據你的個人信用,工作情況,銀行徵信來分期貸款,優點就是利息低,分期付款壓力小一些,缺點就是首付會多一點,一般情況都在30%上下,公務員可做到20%,主要看資質,建議選擇這種方式買車;(全款買車除外)
總的來說,前者的費用遠遠多出後者,這就是最直接的區別,也是最重要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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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隼目科技
從共性上看,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都是透過分期付款的方式獲得汽車的使用權,二者均表現為債權債務關係,而且二者都能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但在具體的操作細節上,二者有許多不同之處:
其一,首付款額度存在差異。汽車信貸的首付比例一般在20%-50%之間,汽車融資租賃的首付比例一般在10%以下,有些平臺甚至首付比例為0;
其二,所有權歸屬存在差異。在銀行汽車信貸 中,貸款人擁有車輛的所有權,而融資租賃模式中,融資租賃公司在融資租賃合同生效期間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其三,貸款門檻和貸款程式上存在差異。銀行汽車信貸對貸款人的信用要求較高,辦理程式比較複雜,而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由於擁有車輛所有權,因此對貸款人資信要求程度較低,辦理流程相對簡單。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係
債權債務關係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儘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係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儘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透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物件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1、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藉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中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範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中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2、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儘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透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3、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