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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林曉魚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諫不入 悅復諫 號泣隨 撻無怨

    譯文:父母親有過錯的時候,應小心勸導改過向善,勸導時和顏悅色,聲音必須柔和。如果父母不聽規勸,要耐心等待父母情緒好轉或是高興的時候,再繼續勸導,如果父母仍然不接受,甚至生氣,此時我們雖難過得痛哭流涕,也要懇求父母改過,縱然遭遇到責打,也無怨無悔,以免陷父母於不義,鑄成大錯。

    古語云“天下無不是之父母”,那麼父母有過怎麼辦?《弟子規》裡說應該和顏悅色地勸諫。和顏悅色,還是前文裡說的“色難”的意思。

    在這裡規勸父母用了“諫”字,“諫”字的本義是向帝王陳述各種可能的選擇並提出其中最佳者,延伸為在帝王做出錯誤選擇時直言規勸。古時候講究等級觀念,“三綱五常”裡說父為子綱,所用“諫”字。但是這個等級觀念對古代社會來說,有利於加強宗族觀念,增強家族的凝聚力,有過積極意義。但是在現代社會里這是糟粕,因為他把人劃成了不平等的階層。

    子女規勸父母的錯誤,需要號哭泣隨,還要忍受鞭撻,這不是不分對錯嗎?而且對改過也無濟於事啊!更重要的是這是不平等的觀念。前文講孔子說子女盡孝不能使“犬馬養”,要尊敬父母。同理,父母養育子女也不是養小貓小狗或養牲口,需要尊重子女,平等對待。即便子女是未成年人需要監護,也要尊重和理解。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裡有自由、平等的概念,希望為人父母者能正確對待,警醒自己。

    從倫理上說,父母比子女至少年長20餘年,各方面社會經歷應該更為豐富,應該理解、尊重子女的規勸,即便認識不到自己有錯誤,決不能不理子女的哭泣甚至於鞭撻子女,這不但違背社會主義道德,更違背現行法律。

    那麼,父母有錯誤不聽子女的規勸,應該怎麼辦呢?

    孔子說:“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意思是說要委婉地勸說父母,見父母心裡不願聽從,還是要對他們恭恭敬敬,並不違抗,替他們操勞而不怨恨。

    這個態度,對生活瑣事來說,未嘗不可,但對大是大非問題絕不能如此含糊。難道說看到父母要去違法犯罪、殺人放火也要並不違抗,不予制止嗎?這不是陷父母於不義嗎?2015年5月的時候有一件事曾引起網友熱議,一位女兒舉報爸爸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接打電話,這個23歲的姑娘對打電話對交警說“我要舉報,我爸爸總在高速上開車時接電話,家裡人多次勸說無果,所以我被逼無奈只有跟你們說了。

    高速公路上開車接打電話,雖然是很多人常常犯的錯誤,但並不是一件小事,稍有不慎就會害人害己、悔之晚矣。女兒在多次勸說無效的情況下采取了舉報的方法。這個一般來說不符合華人的心理預期,常言說“子不言父過”。但是這個辦法最終起到了作用,父親終於引起了重視,和女兒溝通後相互理解,並改掉了錯誤習慣。

    我的淺見:對父母的過錯,如果是瑣事小節,規勸不聽,不妨包容。如果是大是大非,要進一步設法規勸直至解決問題。對不緊急的事情,可以請家中祖輩、父母領導、社會名流等合適的人進行規勸。如果事出緊急,不得已還要採取強力或法律措施迅速制止,以免鑄成大錯。

    親有疾 藥先嚐 晝夜侍 不離床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

    喪盡禮 祭盡誠 事死者 如事生

    譯文:父母親生病時,子女應當盡心盡力的照顧,先嚐藥性,一旦病情沉重時,更要晝夜服侍,不可以隨便離開。父母去世之後,守孝三年期間要常常追思、感懷父母教養的恩德,自己的生活起居必須調整改變,不能貪圖享受,應該戒絕酒肉。辦理父母親的喪事要哀慼合乎禮節,不可草率馬虎,也不可以鋪張浪費,祭拜時應誠心誠意,對待已經去世的父母,要如同生前一樣恭敬。

    孔子講孝說的“色難”,往往是在“晝夜侍、不離床”的時候。常言說久病床前無孝子,有的人即便能認真的贍養、伺候臥床的父母,也往往做不到一直和顏悅色。

    其實,床前盡孝也是一種福氣,很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有多少人,因為父母走的突然沒能床前盡孝而傷心自責,所謂“子欲養而親不待”,是對在世的子女很大的傷痛。越是父母走的突然,往往子女在葬禮上哀哭得越痛,這是真情流露,不是裝腔作勢

    古禮父母去世子女有守孝三年的禮制,還要變居處、絕酒肉、禁娛樂。現代很多人認為這是封建糟粕,這是膚淺的認識。

    人除了物質慾望,還有精神上的需求。除了追求快樂,還有哀傷的需要,既高唱“俱懷逸興壯思飛”,又低吟“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悽悽慘慘慼戚。”還有喜、怒、哀、懼、愛、惡、欲等種種情感。

    在高興快樂時,我們會去歌廳舞廳、去喝酒助興,在憂傷時,自然也會落寞獨處、謝絕娛樂。守孝之禮,只不過是我們藉以抒發哀傷之感的氛圍選擇,你不可能去德雲社劇場裡弔祭先人哭泣流淚吧?

    這些禮制,隨著時代的變化會有演變,去除一些不合時代需求的,守孝三年已經沒有必要,但是必要的祭祀形式還是需要而且必要的。國家公祭,也會做一些禁止娛樂的規定。

    比如2008年汶川地震後,國家決定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在此期間,全國和各駐外機構下半旗誌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外交部和中國駐外使領館設立弔唁簿。5月19日14時28分起,全華人民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

    我的當地的守孝風俗已經十分簡單了,一般都會首先“燒七紙”,七天燒一次,燒七次。其次過年不貼春聯,不串門拜年走親戚,不放鞭炮。再有就是一年在清明、十月初一、忌日三次的掃墓祭奠了。這也是全國大部分地區的傳統。

    孔子對孝的解釋中“無違”的具體意思是:“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葬之以禮,在現代來說不是要你必須要多大的排場,什麼煙什麼酒什麼棺木什麼花圈,而是要量力而行,符合自己的實際,也符合周邊社會環境的實際。

    祭之以禮,就是要誠。“子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在祭祀的時候,彷彿面對父母,重溫往日親情,對自己的情感是很好的宣洩抒發,有益於身心健康。如果心裡沒有追思父母的誠意,那不如不去。

    科技發展到今天,神仙鬼怪大家都知道不存在。祭祀父母,其實是為了自己心安,為自己好,沒有誠意的敷衍祭祀,還是不去的好,不然免不了將來對自己的精神、性格的割裂有不好的影響。

  • 2 # 仁澤善

    首先,這個問題要看你的年齡來說,如果你還未成年,對事物事實的判斷也不一定準確,每個人的認知都有自己的侷限性,這種時候以也就沒辦法去判斷父母的對錯的。如果父母真的做錯了,你可以和你父母的父母去說說,看看他們的看法,由他們指出父母的錯誤是最好的。

    但是如果是成年人,已經形成了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根據自己的知識已經能夠準確區分出對錯的時候,而年紀較長的父母,因為現在社會日新月異,知識的更新沒有完全跟上時間的腳步,這種時候確實會可能存在一些錯誤,這時候就要我們能夠幫助父母,指出錯誤,改正錯誤了。

    就像2019年春晚上葛優蔡明潘長江的小品“兒子”來了,就是說的這種問題,老年人被保健床墊欺騙,把推銷員當自己兒子般維護。現在比較常見的一些手段就是電信詐騙,保健品,投資理財以及傳銷型別的了,老人如果缺乏子女的關愛陪伴,很容易就會陷入騙局當中的。

    所以,如果我們遇到這種父母的錯誤,最應該做的就是陪伴,重拾父母對子女的信任。也許有人會說現在大家都忙著賺錢,照顧小孩等等,哪有時間陪伴父母呢,實際我們需要在父母最需要我們的時候出現,讓父母覺得我們值得信任,那樣我們說什麼父母也會認真考慮的,即使這次錯了,下次也會問問我們的意見了。

  • 3 # 鮮果流沙0

    首先要確定父母的錯誤是什麼樣的錯誤。是在處理某件事情的時候父母的想法做法跟你背道而馳,你認為父母錯了。這個情況下,你可以直接挑明瞭說,把你的想法用實際行動來表現出來,展現在父母面前,告訴他們,你是對的,他們是錯的。相信父母是不會生氣的,因為你已經用實際行動證明了對與錯。

    其實如果父母犯了錯誤,作為子女可以根據當時的情況直接指出問題,當時發生當時改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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