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傻傻就好2

    非法行醫不能錯誤的整段病人,作為醫生也不能小題大做,把病人嚇倒了,病人心理一般多有一點恐懼感,個人認為安慰病人鼓勵病人要按時休息放空心裡的所有疑問和擔心

  • 2 # 大哥正能量

    坐堂問診的人沒有正規的合法的行醫資格證和醫師資格證的就是非法行醫!給有掛羊頭賣狗肉的,掛著某個有資質的人,實際行動是沒有的人幹事的,一次就堅決取締!!!

  • 3 # 皇城國醫徐光福

    必須嚴格執行法律規定,比如在火車上遇到急病人了,因為沒有得到政府許可,萬萬不可救人,萬一被救的人士告大夫侵權,那可就麻煩了。還有見到倒地老人千萬不要扶,萬一老人神志不清,甚至在家子女不養,你這一扶,其養老問題就解決了。你還真的別指望法律能給你一個公正,人家法官的神邏輯“你既然沒撞人那你幹嘛去扶”是宇宙無敵的。公民無法隨意解釋法律,也沒法執行法律,也沒法要求法院給一個公道,只能從保護自身出發,多為自己的安全考慮。比如我在北京當醫生,我回山東老家看父母,後來給我父親開了一個方子,按照政府的法律規定,我這就構成非法行醫了。

  • 4 # 使用者黃勝昌

    我認為應完善改進幾點。一,各當地備案醫院,診所機構,及備案個體從醫人者在能讓他自由執醫的同時,也要讓廣大患者自由選擇,是在醫院醫療集團,離職人員,或個體診所醫生的人員,要讓醫患相互選擇.這樣既可醫療分流,又實際解決民眾看病難,這種醫療體制.給醫者備案醫療風險,給患者醫療保險。國家地方集體醫療資源不可缺少,個人開設診所要有備案機制,而且要醫者人人有醫療險備案管理,患者有權益賠償保險法規。一般在職上班不離崗。.個體有行醫道德風險備案管理,也就是說醫院在職醫生不允許開私人診所。個體開診所也要達標規模備案機制。凡能在醫院機構在職有安全,風險共擔。個體加入協會繳納風險金備案自擔。也就是說凡從醫人員能賠償承擔風險責任就能執醫資格,否則不允從醫上崗執醫開診所!

  • 5 # 鬼谷養生

    根據國情民意是否可以這麼界定:根據患者是否認可治療者來界定,患者接受認可的、不論有無學歷或治療方法是否合乎現代科學都不是非法行醫,凡是患者不接受不認可的、無論學歷高低醫德如何治療方法多麼科學合理,一律按非法行醫罪懲處。這樣可最大限度搞好醫患關係,達到社會和諧穩定。

  • 6 # 劉110373354

    現在的法律是醫生離開所在地就是非法行醫,在緊急情況下就是合法的(是否緊急情況由法官決定),萬一搶救失敗家屬可能會告你(告你是不是全科的,如果是婦科的你救心臟病人那就壞了)。

  • 7 # 使用者58727519729

    沒有執照行醫,純碎幫忙,分文不取治好了病。沒有任何事,治好了收了錢就是非法行醫!有執照治十死十醫百死百沒有事!上邊有人罩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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