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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亦文亦物

    文物能夠像小動物、孤兒一樣被“認領、認養”嗎?這事是真的,而且源頭就是從文物大省山西開始萌發。

    2017年3月21日,山西出臺了一份名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文明守望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檔案,具體的細節就不多談,總之一句話:文物從此不再高高在上,職能專管,也允許被民間組織、公司和個人認養,正式走下“神壇”。

    坦率講,這是文物界一件大好事。

    僅就山西的文物保護實際情況看,經過第三次文物普查,古建築就有2.8萬處,其中約5%的建築中還附著有壁畫。數量太大,國家儘管十分重視,每年撥下幾十億的維護資金,省裡面每年也會配套幾個億的資金,但還是杯水車薪,天天揭不開鍋。

    為什麼呢?最主要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文物修繕的存量太大,一時間難以全部搞定;第二則是古建築修復實在太費錢,像模像樣的按古法修復出來,低於300萬/廟幾乎沒有可能。

    有人會有疑問:為什麼古建築修復費用如此高昂?

    其實倒並不是有什麼灰色的運作存在。古建築的木材,需要按照原有尺寸採購,原木價格昂貴;古建多數牽涉到斗拱、樑架修復,需要具備傳統技藝的老師傅搭手,人手難湊;僅僅一個簡單的屋頂,就需要配好舊時的土胚泥、麻刀、麥稈、一層一層的敷設,非常耗時間,怎麼能不費錢呢?

    當然,文物認養需要嚴格的手續,也絕非毫無稽核的隨意圈地運動。

    在山西的首批認養名單中,有252處市、縣級文保單位和無保單位。認養有幾條具體的政策紅線,誰也不能越界:

    1、 文物古建目前僅限於市、縣級和無品文物,珍品古建築不在此列(近兩年絕大多數已修繕完畢,保護較好,也不存在坍塌等情況)

    2、 文物的所有權不能更改,還是歸屬於國家

    3、 在一定年限內,可予以投資人使用權、經營權,具體時間需協商

    4、 經過認養已修復好的建築,允許開展文化旅遊、博物館、紀念館、文化教育、文化產業等,保持對外開放。

    最後,文物認養也確實存在損害和不合理開發的情況,這方面地方政府需要把關,在初期選擇認養人的時候,要挑選“熱愛文物保護事業、經濟實力強、社會信譽高”的申請人,也需要簽訂協議,限期不合格的,需要清退出去,維護古建遺產的安全。

    據悉,當前已有40多家單位入選,響應者不少。

    引動社會民間資本參與文物保護,認領認養也是條合理的路子,總比什麼也不做,任憑這些傳統文化的精華牆倒屋塌,被洗劫一空要強得多吧。

  • 2 # 李小冰

    要看認養著的資質,認養著是否有更好的保護文物措施,是否可以讓更的世人學習瞭解,傳播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認養著符合認養資質,能夠承諾完好保管文物就是保護文物,這樣也節省國家的財力去保管,所以文物認養是保護文物還是破壞文物要看參觀者是怎樣保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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