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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衛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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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證人要進行執業藥師證書首次註冊,所必須提交的7大材料(不同地區可能在註冊申請材料上要求有所不同,有的地區除了以下7種,還要求畢業證之類的):
1、《執業藥師首次註冊申請表》一式四份;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原件;
3、身份證影印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4、縣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本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原件;
5、執業單位同意註冊的證明原件;
6、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許可證)的證明覆印件;
7、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張。(照片要求可能各地區有所差別,需要考生自己核實)
另外,若是持證人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在執業藥師證書領取一年內完成首次註冊,那麼在一年後申請註冊的話,除按上述規定提交材料外,你還需同時提交《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執業藥師首次註冊或者說初始註冊時候,要填寫“執業藥師考試登記表”,這兒順帶著把張表怎麼填寫及用處簡單也說一下:《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的23項填寫說明——
1、地市:所在地市名稱
2、姓名:您的真實姓名
3、身份證號:您的身份證號
4、學歷: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博士
5、所學專業:如經濟、會計、金融等
6、畢業時間:考取本資格(初級、中級)之前,您的最高學歷畢業時間。
7、相關專業年限:考取本資格(初級、中級)之前,您的工作年限。
8、本專業年限:考取本資格(初級、中級)之前,您從事本專業的工作年限。
9、技術職務:您在本單位擔任的技術職務。例如經濟專業職務有:助理經濟師、經濟師、高階經濟師。有就填,沒有就填無。
10、聘任時間:考取本資格(初級、中級)之前,您被本單位聘任為某技術職務的時間。有就填,沒有就填無。
11、技術資格:考取本資格(初級、中級)之前,您的技術資格是什麼?例如之前您已經考取了初級經濟,可在本欄內填寫“初級經濟”,若您本次剛剛考取初級資格,或沒有其它方面的專業資格,則不用填寫。有就填,沒有就填無。
12、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時間:即您考取本資格(初級、中級)之前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時間,例如2006年5月。若您剛剛取得初級資格,則本欄不用填寫。有就填,沒有就填無。
13、工作單位:您的工作單位全稱。
14、申報資格:報考的執業資格考試名稱。
15、檔案號:請參照報名表或准考證。
16、准考證號:請填寫您最後一次參加考試的准考證號。
17、取得資格的方式(考試或認定):請照實填寫考試或認定。
18、所在單位意見:此處加蓋您現在工作單位的行政公章。
19、有關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如果您的工作單位有上級主管部門,就在本欄內加蓋上級主管部門的公章,如果沒有,空著即可。
20、市地考試管理機構意見:空著即可。
21、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意見:空著即可。
22、證書管理號、證書編號、透過時間:此三欄存在於資格證書上,在您領取資格證書後填寫上即可。
23、一寸照片:請貼上一張一寸照片(須和准考證上的照片底版相同)
在領取你的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會被要求列印並單位蓋章,人事局在此表上蓋了章,然後領取證書後,請將此表交單位人事部門存放入您的人事檔案!此表不但證明你的執業資格證是真的;當你的執業藥師資格證不慎遺失需要補辦的時候,這個表的作用會更明顯。
回覆列表
首次註冊
1.《執業藥師首次註冊申請表》;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需資格證書號、姓名);
3.身份證明(正反面);
4.縣級以上(含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或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5.執業單位合法開業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和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電子版原件;
7.繼續教育學分證明(需提交載有本人註冊前所有繼續教育證明);
8.執業藥師本人手持身份證彩照;
注意:
1.上傳資料應全為原件照片或原件掃描件。
2.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具有執業藥師資格的人員每年參加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獲取的學分不得少於15學分,註冊期三年內累計不得少於45學分。其中必修和選修內容每年不得少於10學分。
3.《執業藥師首次註冊申請表》(需貼照片和蓋執業單位公章)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需寄送至省局執業藥師註冊視窗。
再次註冊
1.《執業藥師再次註冊申請表》;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需資格證書號、姓名);
3.身份證明(正反面);
4.繼續教育證明(原註冊證發證日期至以後的所有繼續教育證明);
5.縣級以上(含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或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6.《執業藥師註冊證》;(已辦理登出註冊手續,只需上傳《執業藥師登出註冊申請表》原件);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電子版原件;
8.執業藥師本人手持身份證彩照;
注意:
1.上傳資料應全為原件照片或原件掃描件。
2. 超過有效期再次註冊或變更執業單位的,仍需提供執業單位合法開業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和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3.已辦理登出註冊需再次註冊的,參照首次註冊提供材料,學分提供全部的。
4.《執業藥師再次註冊申請表》(需貼照片和蓋執業單位公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和原《執業藥師註冊證》原件需寄送至省局執業藥師註冊視窗。
變更註冊
1.《執業藥師變更註冊申請表》;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需資格證書號、姓名);
3.身份證明(正反面);
4.前次註冊到申請變更之間的繼續教育證明;
5.新執業單位合法開業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和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6.縣級以上(含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或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7.《執業藥師註冊證》;
8.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電子版原件;
9.執業藥師本人手持身份證彩照。
注意:
1.上傳資料應全為原件照片或原件掃描件。
2.《執業藥師變更註冊申請表》(需貼照片和蓋執業單位公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和原《執業藥師註冊證》原件需寄送至省局執業藥師註冊視窗。
登出註冊
1.《執業藥師登出註冊申請表》;
2. 執業藥師資格證書(需資格證書號、姓名);
3.《執業藥師註冊證》;
4.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電子版原件;
5.執業藥師本人手持身份證彩照;
注意:
1.上傳資料應全為原件照片或原件掃描件。
2.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原《執業藥師註冊證》原和《執業藥師登出註冊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需貼照片和蓋公章)需寄送至省局執業藥師註冊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