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經常會在公開新聞裡看到《xx專案剛獲得大幾千萬人民幣/美元融資》、《XX專案X輪估值過億》這樣的標題,然後狠狠扶住下巴驚呼“四高以”~!~“這個投資人真闊綽、專案真牛x一類的”。
然而一般來講,媒體裡的公開估值資訊就是毛巾裡的水,通常都得擰一把,瀝乾淨的真金輕則除以3,重則能直接撇個0!
其實,創業專案仗著媒體“行兇”的策略實為業界“基本款”(何況媒體既沒有責任也沒有成本去核實資訊的真實性)。這樣做自然有創始人基於商業目的的考量:
在商言商,凡競爭必有套路。雖然不宜鼓勵,但是也不必用道德審判。
所謂兵不厭詐。
2、2C(面向大眾)的公司運營資料“注水”
同樣是“注水”,但和大家認知的此類行為必然是創業者主觀使然不同,極少有創業者會惡意對自己的運營資料“下狠手”(雖然還是有)。原因在於這樣做至少信用風險很大,長久來看對公司發展有害無利。因此,只要是一個理性的真 · 創業者,總歸是有基本的警戒性,如果出現,則多數是“不可抗”的結果。
舉個例子,每個2C的公司都會花錢去做推廣,一些是自己花錢去推,還有一部分是委託第三方機構去執行。於是,行業內這些拿著創業者的錢幫忙做推廣的第三方公司會去作假,這種比例極其高。
比如,某個創業者跟某第三方渠道商達成協議,需要渠道商用1萬塊錢搞來1萬個使用者;但是渠道商很可能搞不定,最後最多隻能找來5000個真使用者。於是,渠道商與其說“臣妾做不到啊”這種大實話,不如就乾脆低價僱來5000個殭屍粉、水軍什麼的充充數,完美交差。
這個過程裡面,有些創業者往往是完全被忽悠了,還有一些會多少知情的,但是最後無非是“半推半就”的接受了;後者除了為自己的業務考慮之外,更多也是因為此乃約定俗成的“行業黑慣例”。
3、跟投資人籤TS沒有太大意義
首先科普一下,TS(term sheet)是創業者和投資人之間簽署的投資意向書,是一份沒有法律效力的投資條款清單。這份檔案的意義僅在於,如果之後雙方簽署正式的投資檔案,基本會以協商過的TS內容為框架。
說白了,TS相當於可以反覆被修改、潤色的文章草稿,但在寫到卷子上之前永遠沒有不會得分~!~
很多創業者會認為有了TS就是一件板上釘釘的事兒,其實這是一個極其錯誤的認知。事實上,根據我們多年的業務經驗,收到TS之後融資失敗(最終沒給錢)的機率可以高達30%。此外,在非常極端的情況下,甚至簽了正式有法律效力的投資檔案依然有可能會拿不到錢,所以,經驗豐富的FA通常都會和創業者說,只要一天見不到錢,term sheet就是“term shit”就一天就當是什麼都沒發生過。
當然,即使TS沒有法律效力,但是並不意味著它沒有意義。應該肯定的是,得到TS是一件里程碑式的事件,它象徵著七成的成功率和投資人的明顯的信任表示。因此,隨隨便便就把TS drop掉的投資人行為是不可取的。
畢竟,撩了你半天卻不跟你結婚,雖然不犯法,怎麼也是“渣男/女”了。
4、對投資基金給的資源不要有太大期待
很多投資人會向創始人許諾自己的資源力。比如,一旦創業者接受自己的投資,就能得到很多行業“大牛”作為團隊補給,或者定期的方法論指導等等。
首先,不排除部分一線機構的的投後服務會比較規範,也不排除個別投資人的確有強大的人脈資源可以幫助到創業者;其二,在戰略投資的情況下,資源的匹配度會比較高。比如,某專案做得業務和某些戰略投資人是完全相同的,或者有很大相關性並大機率可以得到對方的資源幫助。
但是請注意,除去上述情況,大部分的基金資源價值沒有那麼高。況且,所有的創業歸根結底都是要依靠創始人自身的,沒有任何一個創業者會單因為投資人的資源而發生質的突破。
很多創業者迷信投資人資源,這樣做至少有兩大弊端——
其實,聰明投資人都知道,最好的狀態反而是管的越少越好。否則事事需要自己扶一把,這樣阿斗型的創始人要不得;而聰明的創業者也應該清楚,不能因為任何資源許諾就放棄自己的努力。要對投資機構能帶來的資源要有合理預期,知道基金的資源最多隻是輔助而已。
水果行業的一些資料:
目前水果行業披露的較全的平臺大資料,行外人原以為水果店遍地開的狀況背後預示著什麼發展趨勢呢?
大家經常會在公開新聞裡看到《xx專案剛獲得大幾千萬人民幣/美元融資》、《XX專案X輪估值過億》這樣的標題,然後狠狠扶住下巴驚呼“四高以”~!~“這個投資人真闊綽、專案真牛x一類的”。
然而一般來講,媒體裡的公開估值資訊就是毛巾裡的水,通常都得擰一把,瀝乾淨的真金輕則除以3,重則能直接撇個0!
其實,創業專案仗著媒體“行兇”的策略實為業界“基本款”(何況媒體既沒有責任也沒有成本去核實資訊的真實性)。這樣做自然有創始人基於商業目的的考量:
對外,虛報高融資額、高估值可以有效的威懾到競爭對手(嚇唬同行),同時給其他投資人種下專案質地很好的印象,在業界收穫更多資本關注;對內,有效鼓舞團隊士氣,公司員工知道公司一夜之間成了土豪自然會更加放心的好好幹活。在商言商,凡競爭必有套路。雖然不宜鼓勵,但是也不必用道德審判。
所謂兵不厭詐。
2、2C(面向大眾)的公司運營資料“注水”
同樣是“注水”,但和大家認知的此類行為必然是創業者主觀使然不同,極少有創業者會惡意對自己的運營資料“下狠手”(雖然還是有)。原因在於這樣做至少信用風險很大,長久來看對公司發展有害無利。因此,只要是一個理性的真 · 創業者,總歸是有基本的警戒性,如果出現,則多數是“不可抗”的結果。
舉個例子,每個2C的公司都會花錢去做推廣,一些是自己花錢去推,還有一部分是委託第三方機構去執行。於是,行業內這些拿著創業者的錢幫忙做推廣的第三方公司會去作假,這種比例極其高。
比如,某個創業者跟某第三方渠道商達成協議,需要渠道商用1萬塊錢搞來1萬個使用者;但是渠道商很可能搞不定,最後最多隻能找來5000個真使用者。於是,渠道商與其說“臣妾做不到啊”這種大實話,不如就乾脆低價僱來5000個殭屍粉、水軍什麼的充充數,完美交差。
這個過程裡面,有些創業者往往是完全被忽悠了,還有一些會多少知情的,但是最後無非是“半推半就”的接受了;後者除了為自己的業務考慮之外,更多也是因為此乃約定俗成的“行業黑慣例”。
3、跟投資人籤TS沒有太大意義
首先科普一下,TS(term sheet)是創業者和投資人之間簽署的投資意向書,是一份沒有法律效力的投資條款清單。這份檔案的意義僅在於,如果之後雙方簽署正式的投資檔案,基本會以協商過的TS內容為框架。
說白了,TS相當於可以反覆被修改、潤色的文章草稿,但在寫到卷子上之前永遠沒有不會得分~!~
很多創業者會認為有了TS就是一件板上釘釘的事兒,其實這是一個極其錯誤的認知。事實上,根據我們多年的業務經驗,收到TS之後融資失敗(最終沒給錢)的機率可以高達30%。此外,在非常極端的情況下,甚至簽了正式有法律效力的投資檔案依然有可能會拿不到錢,所以,經驗豐富的FA通常都會和創業者說,只要一天見不到錢,term sheet就是“term shit”就一天就當是什麼都沒發生過。
當然,即使TS沒有法律效力,但是並不意味著它沒有意義。應該肯定的是,得到TS是一件里程碑式的事件,它象徵著七成的成功率和投資人的明顯的信任表示。因此,隨隨便便就把TS drop掉的投資人行為是不可取的。
畢竟,撩了你半天卻不跟你結婚,雖然不犯法,怎麼也是“渣男/女”了。
4、對投資基金給的資源不要有太大期待
很多投資人會向創始人許諾自己的資源力。比如,一旦創業者接受自己的投資,就能得到很多行業“大牛”作為團隊補給,或者定期的方法論指導等等。
首先,不排除部分一線機構的的投後服務會比較規範,也不排除個別投資人的確有強大的人脈資源可以幫助到創業者;其二,在戰略投資的情況下,資源的匹配度會比較高。比如,某專案做得業務和某些戰略投資人是完全相同的,或者有很大相關性並大機率可以得到對方的資源幫助。
但是請注意,除去上述情況,大部分的基金資源價值沒有那麼高。況且,所有的創業歸根結底都是要依靠創始人自身的,沒有任何一個創業者會單因為投資人的資源而發生質的突破。
很多創業者迷信投資人資源,這樣做至少有兩大弊端——
創業者在選擇投資人的時候,有可能會過分依賴對方的名望或資源背書,而忽略了融資的成功率和對方基金與自身業務的契合度。如果將速度、契合度和資源背書三個因素放在一起比較,資源背書幾乎是最不重要的;過於“周到”的投後服務容易矯枉過正。比如,有些創業者找到的基金很強勢,表面美其名曰是定期提供指導,實則是隔三差五干預公司正常業務,三天兩頭過來開會還要提前印好材料。最後自己“垂簾聽政”,反把創始人逼成了被綁架的“打工皇帝”。其實,聰明投資人都知道,最好的狀態反而是管的越少越好。否則事事需要自己扶一把,這樣阿斗型的創始人要不得;而聰明的創業者也應該清楚,不能因為任何資源許諾就放棄自己的努力。要對投資機構能帶來的資源要有合理預期,知道基金的資源最多隻是輔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