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天馬行空156505384

    一般情況下,這樣的女人比較自私寡情。把孩子當累贅拋掉,自己輕裝上陣好找個好人家,這是她們的真實想法,這樣的女人心狠手辣,薄情寡義,試想,自己的孩子都可以拋棄,還有什麼能讓他心繫終身?因此,這樣的女人不值得擁有。當然如果男方執意留住孩子,另當別論,但是經常探視和主動交撫養費也是必須的!

  • 2 # 佛系1750

    離婚後,可能女方太傷心了,才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不是狠心,是有原因的吧。

    既然大人離婚了,這對孩子是最大的傷害,面臨著孩子沒有母親的呵護和關愛,在孩子的心裡會產生一生的心理陰影,不管孩子歸哪一方,都要好好的照顧孩子,給他更多的愛,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

    作為母親,雖然離婚了,平時要多和孩子溝通,增加母子的感情,另外,女方有探視的權利,你應該負責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經費。

  • 3 # 東北寶媽田田

    我就是離婚後把孩子撫養權給了男方的媽媽,不過我不是自願的,我是被迫的。

    我們第一版離婚協議中,撫養權是歸我的,但是當時由於家裡人都不同意我們離婚,非要繼續調節、給個機會,於是這份協議被他撕碎,魂歸垃圾桶。

    在我堅持不懈地努力下,終於說通家人,又寫了第二版協議,可是他擅自把撫養權變成他的,我肯定是不同意,於是一直僵持不下。在這期間他不是給我發訊息罵我,就是用他媽媽的手機給我媽媽發訊息,說我家騙婚,還騷擾我其他家人,總之就是使勁渾身解數各種作。最後我不得不妥協,不能因為我讓我的家人不得安寧。離婚那天還因為孩子吵了起來,他打了我兩個耳光,我從門口奪了把剪子才阻止他。但是也是從那天開始,我不得不離開我的寶貝,那個時候她才2歲2個月。

    分開之後她爸爸刪了我所有的聯絡方式,我沒法給孩子打電話,也沒法影片,只能夜深人靜的時候,自己在被窩裡默默流淚。

    那年的十一假期之後,我請假坐了一天一宿火車回去看孩子,結果她爸爸不同意我看孩子,理由是怕我回來呆幾天就走了,給孩子閃一下,容易生病。沒辦法,我踏上了返程的火車,只呆了不到24個小時。

    經過那半年他應該也清楚了,他是帶不了孩子的,同齡的孩子活蹦亂跳,我的女兒見生人都往後躲。過年前我回去把孩子接了過來,一直到現在,已經三年了,現在已經是一個“讓我歡喜讓我憂”的大姑娘了,下半年就要上學了。

    在我第二次決定離婚的時候,他家逢人就說我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要,心狠啊,怎麼怎麼的,我心裡清楚,那都是暫時的,嘴長在他們身上,我沒有辦法去改變。但是現在,他們還能說得出口嗎?

    很多女人當了媽媽之後,為了照顧孩子選擇迴歸家庭,放棄工作,結果到頭來連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權利都沒有。不是所有放棄孩子的媽媽都狠心,也不是所有帶著孩子的媽媽都稱職!瞭解她背後的故事,再做判斷!

  • 4 # 學友紫氣東來

    雙方是孩子的父母,婚姻在孩子的原生家庭就在,親爸親媽就在,孩子就天真的幸福快樂,離婚雙方對孩子而言都是狠心的。

    離婚了就不要說要不要孩子狠不狠心了,應該說孩子的成長很重要,誰能給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物質環境條件,孩子就由誰來照顧,說女方心狠不要孩子這種說法不客觀現實。

    離婚無論男女都啥不得孩子,但在現實生活中孩子跟誰都是很大的一個不能忽略的大責任,看管、學習、接送每一步都離不開,就是不離婚還需要老人幫助管理帶,離婚的女方如果有老人幫助肯定要孩子,如果借不上孃家力自己還要生存打工的,要孩子只靠自己太難了,帶孩子再嫁後事難料啊,如果女的離婚的老公要是太自私懶惰,沒責任心,孩子跟了這樣的爸爸也可憐。

    離婚女方都是考慮再三沒有辦法帶孩子,大部分女方老人都主張不要孩子,單說再婚帶孩子的確實有受孩子影響條件自然降低,離了婚都是各想個的後路。

    在這個世上,除了父母孩子就是自己最親的人,年輕不想那麼多,人到中年往後越加能感受到孩子對自己的身心精神靈魂有多重要,有付出就會有回報,別做讓自己中老年時後悔心痛的事。

  • 5 # 情感夜話電臺

    離婚後孩子給了男方,女人這樣做得太自私,把孩子拋棄,按這種情況可能女方出現第三者,放棄孩子成就了她的新婚姻家庭,實在太狠心了,自己生出來的孩子也不要,這樣的女人不值得任何男人去愛,主動放棄撫養權,一定是在離婚前已經想好下一步如何發展的!

    按法律的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2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對2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雙方均要求給撫養費的,對10歲以上的子女,要考慮孩子的意願,願意跟哪一方生活都可以!

    夫妻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孩子是無辜的!會給孩子在一輩子的心理上產生陰影和自卑,無論男方或女方撫養,都要多關心孩子的生活,讓孩子得到家庭的愛,以免孩子長大成人走違法的不歸路!

  • 6 # 東北寶媽田田

    我就是離婚後把孩子撫養權給了男方的媽媽,不過我不是自願的,我是被迫的。

    我們第一版離婚協議中,撫養權是歸我的,但是當時由於家裡人都不同意我們離婚,非要繼續調節、給個機會,於是這份協議被他撕碎,魂歸垃圾桶。

    在我堅持不懈地努力下,終於說通家人,又寫了第二版協議,可是他擅自把撫養權變成他的,我肯定是不同意,於是一直僵持不下。在這期間他不是給我發訊息罵我,就是用他媽媽的手機給我媽媽發訊息,說我家騙婚,還騷擾我其他家人,總之就是使勁渾身解數各種作。最後我不得不妥協,不能因為我讓我的家人不得安寧。離婚那天還因為孩子吵了起來,他打了我兩個耳光,我從門口奪了把剪子才阻止他。但是也是從那天開始,我不得不離開我的寶貝,那個時候她才2歲2個月。

    分開之後她爸爸刪了我所有的聯絡方式,我沒法給孩子打電話,也沒法影片,只能夜深人靜的時候,自己在被窩裡默默流淚。

    那年的十一假期之後,我請假坐了一天一宿火車回去看孩子,結果她爸爸不同意我看孩子,理由是怕我回來呆幾天就走了,給孩子閃一下,容易生病。沒辦法,我踏上了返程的火車,只呆了不到24個小時。

    經過那半年他應該也清楚了,他是帶不了孩子的,同齡的孩子活蹦亂跳,我的女兒見生人都往後躲。過年前我回去把孩子接了過來,一直到現在,已經三年了,現在已經是一個“讓我歡喜讓我憂”的大姑娘了,下半年就要上學了。

    在我第二次決定離婚的時候,他家逢人就說我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要,心狠啊,怎麼怎麼的,我心裡清楚,那都是暫時的,嘴長在他們身上,我沒有辦法去改變。但是現在,他們還能說得出口嗎?

    很多女人當了媽媽之後,為了照顧孩子選擇迴歸家庭,放棄工作,結果到頭來連爭取孩子撫養權的權利都沒有。不是所有放棄孩子的媽媽都狠心,也不是所有帶著孩子的媽媽都稱職!瞭解她背後的故事,再做判斷!

  • 7 # 生態老兒

    個人觀點,不能完全這樣理解。

    夫妻有了孩子之後走到離婚這一步,說明彼此的感情基礎已完全破裂。

    夫妻離婚容易,苦的是孩子,無論判給誰都是不幸。

    但既然離婚了,孩子就必須要由一方繼續充當監護人,這個監護人如果雙方都爭持不下,一般都由法院根據夫妻雙方的綜合因素來決定孩子跟誰。法院判決的主要依據是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天下沒有不愛自己親生孩子的母親。女方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女方離婚後生活無保障,男方的條件明顯優於女方;男方強烈要求孩子的撫養權;孩子自己選擇要留在原生家庭;女方出於將來就業、再婚的考慮,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利等。

    無論哪一種情況,女方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我相信都是出於無奈。

    當今的社會,說是男女平等,但事實上有些事是無法實現完全平等的,比如離婚後,男方原生家庭依然存在,女方就像飄浮的“水葫蓮”。這給帶子就業、帶子再婚、孩子的成長等帶來不確定因素。

    在這種狀況下,女方就會考慮,孩子若跟著自己,必定要多吃很多苦,甚至會影響其將來的發展前途。與其不顧一切地強調母愛,不如狠心(理智)地給孩子留一條更寬廣的路。

    人們應該理智地看待主動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母親,別讓她們流淚又流血。

    總之,離婚後的孩子可憐,但事後的同情已沒有實質性的意義。與其離婚後同情孩子,不如當初珍惜婚姻,而婚姻基礎牢不牢,與自己當初戀愛時的盲目決定有直接關係。

    所以,年輕人什麼事都可以趕潮流,唯獨婚前戀愛這個環節不能馬虎、盲目、衝動、走過場。

    婚姻的根基不打牢,後面的婚姻一定地動山搖,最大的受害人是自己的孩子。

    一孔之見,僅供參考。

  • 8 # 筱筱紫涵

    我覺得這個還是看個人吧,也不能說女方狠心。

    孩子是夫妻愛情的結晶,婚姻破裂了,選擇離婚是迫不得已的決定,其實對於孩子怎麼選擇都對她們有傷害,只是選擇誰對他的成長比較有利。

    之前我生孩子的時候我也跟我老公開玩笑過,我說,如果我生了一個男孩,有一天我跟你離婚了,孩子就給你,如果是一個女兒,我就帶著。

    當時雖然是開玩笑,但是確實覺得有道理。這些都是經過思考了。

    第一女孩子需要細膩的呵護,跟著媽媽更能學習媽媽的樣式,成長的過程中,有什麼問題可以跟媽媽一起說,也能得到來自母性的愛。男孩子跟著爸爸學習爸爸的樣式成為男子漢。當然不管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能夠都有爸媽的愛才更完全。

    第二,根據扶養經濟條件來決定。經濟女孩子以後是要嫁人的,男孩要娶媳。在成長的過程中,也要看雙方的經濟條件,條件好跟著媽媽也可以。

    總之,如果能夠不離婚是對孩子最好的保護,真的到了離婚的地步,考慮好了給孩子給誰都是可以的,也沒有誰能定義為狠心或者自私,畢竟各人都有不同的情況,怎麼選擇都是合理。

  • 9 # Amy生活記

    離婚後,把孩子給了男方,到底是不是很狠心,我想不能單憑我們旁觀者的主觀想法去判斷。

    不管是女方怎麼想的,她都有自己的考慮,比方說她自己沒什麼一技之長,而男方經濟條件比較好,那麼她可能也是不希望孩子跟著自己去受苦,那麼她的狠心也是情有可原的。但如果說這個女的本來就不是個好母親,比方說比較自私,覺得離婚後帶著孩子是個累贅,那麼這個女的就確實是真的狠心。

    別人怎麼想的我不知道,但如果是我離婚了,我是絕對要孩子的撫養權的。前段時間情緒很低落,覺得生活沒有希望,沒有任何依靠,曾有過離婚的念頭,想到孩子,也有那麼一剎那的想法不要孩子的撫養權,這樣我就能好好工作,掙多點錢,存起來,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但轉頭看著熟睡的孩子,我覺得好心痛,覺得自己想拋棄他的那個想法真的是不可饒恕,太自私了。

    畢竟孩子是我一手帶大,從出生開始,就一直在我手上帶的,我離開他的時間每次不會超過半天,所以他現在對我是很依賴的,如果我真的離開他,我覺得我真的是太狠心了,孩子是我的全部。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和觀念而已,對於一個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的女人,狠不狠心還是要看具體情況而論吧!雖然不太可能,但依然希望所有的孩子都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庭!也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健康快樂成長!

  • 10 # 石板栽花

    從傳統來講,肯定會的,因為男主外,滿世界打拼,女主內,生兒育女,照顧家庭,是天經地義的,即便離婚了,照顧孩子的權利和義務也更多被賦予女方。你可以說這是人性使然,但更多可能是男權社會長期教化的結果。

    從女權或平權角度來說,這個問題沒什麼好討論的,因為平權主張就是男方能做的事,女方同樣也能做。我曾從女權視角思考過同類問題,但得到的罵聲一片,可以肯定,罵我的多是母親,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男性是不好開口的,那麼,你說人性(母性)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的呢?如果你相信這是後塑的,“狠心”之說不必介懷。

  • 11 # 喵妹沫小七

    大家好,我是小七。

    我和我前夫離婚的時候,我把撫養權給了前夫。並不是說我不愛孩子,相反,孩子是我的命。孩子從小到大都是我帶著,一步也沒有離開過。因為孩子,離婚這個事情也是拖了很久。但是隨著孩子慢慢長大,我覺得再也不能拖了,孩子越大,離婚的傷害越大。孩子越懂事,離婚後要處理的感情也更加難和複雜。

    和前夫辦理離婚手續後,為了讓孩子有適應期,我並沒有馬上搬出來。而是處於分房睡的狀態,然後開始以工作的名義讓孩子慢慢接受媽媽不在身邊的感覺。我用了一年時間讓孩子和自己適應分離的感覺,讓孩子慢慢知道他長大了要學會獨立了,而且爸爸媽媽都要工作,他也要上學。剛離婚的時候,我們都沒和孩子說,孩子那時候四歲,也不懂離婚是什麼意思。我和前夫也從沒在孩子面前吵架。

    後來我搬出了家,我和孩子說,媽媽工作忙,但是也會經常回來看他。孩子也能接受。因為住得比較近,離婚後,雖說撫養權在前夫,但是孩子基本都是我在照顧。孩子長大一點後,我就給孩子講了爸爸媽媽為什麼離婚。剛開始孩子也會難過,我也很用心陪孩子,開導孩子,讓孩子知道雖然爸爸媽媽離婚,但是對他的愛並沒有變,大家還是那麼愛他。他也每天都能見到爸爸媽媽,除了爸爸媽媽不再生活在一起,其他的並沒有什麼變化。

    我不要撫養權,不是因為不愛孩子,而是我深知前夫的經濟條件比我好。孩子跟著他,在物質上會有更好的照顧。我也深知前夫的性格,如果孩子跟我,可能他不會經常看孩子。但是孩子跟他,我不會讓孩子缺失母愛。哪怕我辛苦一點,我都不會讓孩子覺得自己和別的孩子有什麼不一樣。他並沒有缺少父愛和母愛。

    現在我的孩子身體和心理都很健康,成績也很好,性格活潑開朗,會愛家人和朋友會感恩。所以,我覺得離婚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不合適,明知道過不好一段婚姻可是卻還要持續下去,大家都在浪費時間都在不好的生活裡痛苦掙扎。孩子會不會受父母離婚影響,就看看父母怎麼做,怎麼引導孩子。

    並不是說,離婚不要孩子就是狠心。相反,有時候是身不由己。不是不想,而是知道自己沒法給孩子更好的生活。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像我一樣離婚後還有大量時間照顧孩子,我也覺得自己很棒,因為一路過來,真的很辛苦。只是當你知道所有的辛苦換來孩子的快樂成長,孩子也因為你的正確引導而優秀起來,你就會覺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

    如果離婚後不要孩子,也沒有很多時間陪孩子。我也希望做父母的都儘可能抽時間和孩子聯絡感情,因為現在電話和影片都很方便。你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孩子都能感受到。真的就沒有做不好的事情,只有你想不想做而已。

    ——————————————————

  • 12 # 光頭強287079476

    這問題我不這樣看,不存在誰心狠不狠之說,孩子歸誰撫養,不是孩子就屬於誰,只是撫養而已,得看誰能有更優越的條件給孩子,和更好生活空間給孩子,孩子就應該歸誰撫養。

  • 13 # 華西里2

    不論什麼原因,夫妻離婚了,一般來說,女方大都會帶走孩子,作為女方的監護人。最簡單的說法孩子是妻十月懷胎和生上掉下來肉,是疼孩子的。如果夫妻離婚後,女了把孩子交給男方,也許是狠男人出軌,狠他婚後不好受了很氣,才這樣做的了。當然也不排除女方外面有情人了,把孩子交給男方後,今後與情人結婚後既無負擔,又好再生小孩了。

  • 14 # 微世界情感觀察員

    只要這個世上存在男尊女卑的思想,這樣的偏見性,不管女人離婚後女人在孩子的事情方面如何處理,都會受到非議。要是女人不要孩子,被非議的程度可以更甚,這是永遠也無法避免的事情。

    什麼情況下女人離婚會不要孩子

    朋友當年跟老公離婚時,事情鬧得很大,主要是男方有了別的女人,還公然把那個女人帶到了家裡。兩個人聯合起來,逼著朋友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希望早點把她和孩子從家裡踢出去,以免妨礙了他們的事好,一度把朋友逼到了崩潰的邊緣。

    朋友認為事情已經到了這種地步,整天過得壓抑也挺沒意思的,就同意了離婚。為了讓男方的再婚不是那麼順利,帶著賭氣和報復的心理,堅持不要孩子,將孩子留給了男方。

    事實證明,孩子確實給了男方再婚造成了極大的困擾,最後那個女方覺得孩子太麻煩,很快就跟他前夫分了。發生這件事後,前夫到處抹黑朋友,說她太狠了,竟然連自己生的孩子都不要,還到她的公司去鬧。

    這件事也許從情感方面,朋友確實有點狠了些,但是從立場方面真的一點都沒有錯。說得不好聽點,你既然不想讓我好過,我為什麼要讓你萬事如意?

    因此,當兩個人的矛盾激化到一定地步的時候,女人不要孩子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就算外界對女人有所指責也沒什麼道理,憑什麼離婚了女人就一定得要孩子,孩子留給作為父親的男人有什麼區別呢,為什麼男人就不能要。要是強行在這方進行道德綁架,其實挺讓人難以接受的。

    為什麼女人離婚不要孩子

    都說女人一旦離婚,等於是在貶值,要是自身條件不好的女人離婚,似乎這個問題更要嚴重許多。

    女人離婚不要孩子,並非真的狠心,就是因為女性在社會上的某些弱勢,讓他們在離婚時,為了不影響自己後續的生活和再婚的順利,無奈之下才會選擇不要孩子。

    如果仔細觀察你會發現,很多離婚後不要孩子的女人,往往對孩子的牽掛和思念最多,總是想方設法去見見自己的孩子。

    此外,還有一種女人離婚後會不要孩子。就是本身不太喜歡孩子,當初要孩子只是為了維持或者改變夫妻的感情,當一切都適得其反時,離婚之後都會想盡一切辦法,把孩子推給男方,以免受孩子拖累,影響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夫妻兩個人離婚,不管孩子跟了誰,對於孩子都是一種傷害。如果婚姻的感情還存在,或者裂縫還可以彌補,能不離婚最好還是不要離婚的好,也許離婚從表面上看是解脫了大人,但是也從側面把孩子給搭了進去。

    如果夫妻兩個人結婚之後,發現雙在生活中相處很有問題,為了各自以後的生活考慮,最好的方式在要孩子這件事情上,還是應該保持足夠的理智和冷靜,要不要真得三思才好!

  • 15 # 職場心理充電寶

    女人離婚後,如果經濟實力不夠帶孩子很辛苦或考慮再嫁比較難等而主動放棄,能夠理解,但需要和男方協商。如果不顧男方的感受不協商不溝通,直接一走了知還聯絡不上的行為就很絕情、狠心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羅振宇和傅盛的關係?傅盛真的很厲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