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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在試用期,和老闆籤的合同上有一條是培訓後未在店裡工作滿1年要賠償,還有每天工作8小時早晚輪班,現在每天都工作12小時,且沒有加班費,還在試用期想離職了,需要理由嗎,要賠償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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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律師說

    諮詢問題:

    律師你好。我在一家工廠流水線上班。在試用期內給班長說辭職不幹了,班長確給我說隨便,這種情況,我可以走人麼?

    律師解答整理:

    2.依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離職。如果您和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在結清工資後可隨時離職。

    點評:

    中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據此看來,在試用期內,只要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應該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

    其實有很多勞動者在試用期時基本權利多多少少都受到過侵犯,諸如要求試用期員工提前一個月通知、拒絕試用期員工辭職、不給試用期員工開具足額薪水或與試用期員工解約時拒絕支付薪水等等,此時大家需要明白的便是,作為一個光榮的勞動者,你並不是一個手無寸鐵的待宰羔羊。

    如本案的當事人,在我看來只要他提前三天通知既可解除合同,不外乎只需要補強一下其班長的回覆,要求其出具一個書面形式的回覆是最妥當的,回覆到手,三天一到自可輕鬆離職。

    對於普羅大眾來說,遇到了類似的情況,拿起法律的武器你也可以拿回屬於你的勞動所得——當然要注意最好處理好手上的工作完成交接,否則如若造成了損失也許需要進行賠償。實踐中也存在大量的壓根兒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

    在此種情況下,就涉及到了雙倍工資、無固定期限合同等一系列問題,我會在以後的點評中結合案例繼續進行分享,我們的出發點便是透過案例延伸點評讓大家能夠掌握更多的法律常識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2 # 白小白女性生涯規劃

    你好,

    第一、試用期提離職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洪水猛獸

    試用期是為了讓公司和員工互相能夠有更加充分的瞭解,是否確定長期勞動關係的時間。

    就像談戀愛,兩個人如果覺得各方面不合適,越早提出分手以後越容易保持普通朋友關係,如果等到買了房結了婚再覺得不合適想分手,代價就比較大一點了。

    所以您在試用期發現你不合適這個崗位,想要離職,已經充分證明了試用期的價值。

    根據勞動法,試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即可離職,你可以考慮用郵件向領導寫一封信解除通知書,告知你要解除勞動合同,三天後,即可離職。

    第二、如何談不傷面子?

    一般來說這幾個方面一定要兼顧的:

    1、因為個人原因,不得不離開這裡(既然是個人原因了,就不要說太多公司這裡不好那裡不好的話了,畢竟只是試用期而已);

    2 、感謝領導的關心和幫助,感謝同事們的照顧;

    3、認識你們是緣分,以後還會有更多的吃喝玩樂機會,多聯絡都是必須的;

    第三、好好交接工作很重要

    雖然法律流程很簡單,但工作交接的順利是一個不關乎法律但決定人情的事情。

    如果不是什麼克服不了的困難,配合領導完成工作交接後離職更為妥當。職場圈子其實很小,沒準日後還有相見和合作的可能,而且還有更湊巧你更意想不到的情況。

    所以有時給予他人方便其實是給自己創造最大的方便。

    最後,在完全決定離職之前,請你先自己回答以下三個問題:

    1. 我之前選擇入職這家公司的理由是什麼?

    2. 現在我發現我當時的理由跟實際的情況差距有多大?

    3. 這種差距是不是透過溝通、調崗或者自己的努力,可以解決。

    回答完畢三個問題,下定決心,答案明確了,那就好好提離職吧,祝下次工作順利!

  • 3 # 遨遊文史世界

    我可以很負責人的告訴你,如果按照法律流程,你可以立馬離職,甚至連所謂的辭職申請都不用寫,也不需要賠償他(說不定你還能再從你們老闆那裡一筆,哈哈)。當時我離開校園時,特地瞭解了一下有關工作方面的法律,今天很樂意給你一一作答。

    嚴重加班

    根據你的描述,每天工作12個小時,沒有加班費。勞動法規定員工加班要給加班費或者調休(根據你的情況,我猜測你應該沒有調休),而且一般情況下每天只能加班一小時,最多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而你的老闆已經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

    試用期離職

    根據你的情況,你在試用期你的老闆應該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吧!勞動法明確規定,試用期要也要給員工繳納社保。所以你的老闆又一次違法了。而且,在試用期員工離職提前三天打申請即可,特殊情況下可立刻離職,那就是當你的僱主違法勞動法時可立即辭職。老闆讓你加班嚴重,又不給你繳納社保。他已經嚴重違法了。

    試用期培訓

    有關培訓分好幾種。你的培訓應該公司內部的上崗培訓,這個是不能作為培訓費的依據的。法律規定第三方公司給員工的培訓才能作為培訓依據,而且還要有培訓費用的發票或收據等。還有重要的一點是,你在試用期,你還沒有轉正。在勞動法中,如果你沒有轉正,那麼你離職時就不用繳納任何培訓費用。

    解決方案

    根據你的一些描述,如果你的描述是真實,那麼你們走法律程式,那你是勝券在握,你的老闆讓你嚴重加班,他還要償還你一筆加班費用的。但是,我不建議你這麼做。一方面來說,你的老闆的確是給了你一定的培訓,你這樣把人家告了也不厚道,另一方面,你以後去找工作人家都知道你把僱主告了,誰還敢錄用你。我的建議是,你可以一方面向老闆說明情況,先說一些什麼老闆培養了你,你十分感謝之類的話,然後再說下實在對不住,不想幹了(具體原因自己想一個,我這裡可以給你編一個,父母要我回家娶媳婦);另一方面你也可以間接的告訴他如果你們打官司的後果,對他來說,既要賠錢,別人知道他加班嚴重,還會讓他招不到新的員工。軟硬兼施,你還可以少要幾天的工資。我相信,這樣的話你應該可以順利離職。

  • 4 # 牛二智慧法務

    我還在試用期,和老闆籤的合同上有一條是培訓後未在店裡工作滿1年要賠償,還有每天工作8小時早晚輪班,現在每天都工作12小時,且沒有加班費,還在試用期想離職了,需要理由嗎,要賠償他嗎?答案:不需要

    企業不支付沒有加班費,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固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企業不支付加班費,可以到當地的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其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等。

    加班時間超過36小時/月,違法!

    每天工作12小時,不知道貴司的正常工作時間,按照一個月21.75天工作日算的話,你一個月的加班時間是87個小時,是明顯超過勞動法規定的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的,是違法的!

    你有權拒絕履行合同內不合法的規定,可以要求重籤勞動合同甚至可以直接提出辭職。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培訓約定服務期的

    從你說的“培訓後未在店裡工作滿1年要賠償”,不難看出其實你是崗位培訓,一般的崗位培訓,比如咖啡店招的店員也只經過培訓上崗、餐廳的服務員等,並不屬於“企業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給員工提供專業技術培訓”,可不約定服務期。

    即使約定了,也是可以解除的,參照前面兩點的企業違法行為,你解除合同不算你違法約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 5 # 稻草143418263

    老師

    剛畢業的應屆生(之前沒有過實習經驗)

    會計專業,有初級會計職稱,駕駛證。

    在一家代理記賬公司實習

    實習期是三到六個月,工資1500不包吃住,沒有籤勞動合同。

    我已經實習有一個多月了,實習期間是一個懷孕的小姐姐帶我,老闆人也不錯,有帶我們去旅行過。

    實習期間發現本人粗心大意,膽子小,對數字不敏感,還有些健忘。經常被懷孕小姐姐破口大罵,慢慢發現自己不太喜歡會計工作了,也不想從事這行業更不合適從事會計工作。最近我想熬到十號發工資就提出離職了,這樣做會不會不太合適,我要怎麼跟老闆說?懷孕的小姐姐九月底就得走,我怕我離職之後沒人接這崗位,會不會給公司帶來麻煩,如果我不離職怕我又做不來,會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我該怎麼辦現在(而且我實習期辦理一家公司轉股減資是用我身份證我是辦稅人,我離職會不會對我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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