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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西安—豐鎬遺子

    以陝西為例:從頭來說,有清一朝,陝西地面上最大的官當屬陝甘總督。總督在清代為地方最高階長官,位在巡撫之上,管轄一省或二三省,世稱封疆大吏,當過總督的人尊稱為“制臺大人”。陝甘總督是清朝九位最高階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陝西和甘肅兩省的軍民政務。當過陝甘總督的有雍正的臂膀年羹堯、岳飛後代嶽鍾琪、劉羅鍋的老爸劉統勳、乾隆的發小福康安、禁菸英雄林則徐、民族英雄左宗棠等。陝甘總督的職位放在今天就是政治局委員級別,相當於剛解放時所設的西北局書記。《西安府志》記載: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陝甘等處地方軍務糧餉兼管巡撫事務 勒爾謹

    陝甘總督以下,當屬本省的“三大憲”就是指的撫臺、藩臺和臬臺。“三大憲”放在今天都是省部級幹部。

    陝西巡撫,是陝西全省最高行政長官,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當過巡撫的人尊稱為“撫臺大人”。陝甘巡撫的職位放在今天相當於省長兼省委書記的角色。《西安府志》記載: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陝西巡撫贊理軍務兼理糧餉 畢沅

    陝西布政使,其職責主管民政和財務,好像天子的屏藩,當過布政使的人尊稱為“藩臺大人”。當巡撫和總督成為固定職務後,布政使的地位就降低了,成為巡撫和總督的僚屬。陝甘布政使的職位放在今天相當於主管民政和財務的常務副省長。《西安府志》記載: 陝西承宣佈政使,今升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福建巡撫提督軍務兼理糧餉 富綱

    陝西按察使,其職責主管一省的司法,“臬”在古漢語中的意思是“法度”,當過按察使的人尊稱為“臬臺大人”。雖然行政級別一樣,但是臬臺的地位卻在藩臺之下。陝按察使的職位放在今天相當於主管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的常務副省長。《西安府志》記載: 陝西提刑按察使,今升江寧承宣佈政使 劉墫

    陝甘總督、三大憲以下就屬二司的職位高,二司就是學司和鹽司,二司放在今天都是省廳級幹部。

    陝西提學使,其職責專管一省的教育,當過提學使的人尊稱為“學政大人”,相當於現在的省教育廳廳長。《西安府志》記載: 提督陝甘學政翰林院侍講 童鳳三

    陝西鹽運使,其職責專管一省的食鹽運輸買賣,當過鹽運使的人尊稱為“鹽政大人”,相當於現在的省鹽業公司總經理。放在現在不算一回事,放在清朝這鹽運使可是肥的不能再肥的肥差。《西安府志》記載:管理陝西西安等處鹽法分巡鳳邠兼管水利道 圖薩布

    省上的官職說完了,就輪到府上,府相當於現在的市,主要官職有道臺和知府。

    道臺:是省巡撫與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一般由按察使和布政使的副手兼任,是省府派往地方的辦事人員,一般分轄三四府之地,專職有分工,負責督糧道或糧儲道的道臺簡稱糧道 ;負責管河道和河工道的道臺簡稱河道。駐守在某一地方,稱為守道;分巡某一地方,稱為巡道。守道和巡道由原來臨時性差使變為固定的地方長官,守道主管錢穀,巡道側重刑名,久之兩者各加兵備銜。屬於省政府外派機構,在巡撫和知府中間承上啟下,相當於現在的糧食廳廳長、水利廳廳長、市武警部隊支隊長。《西安府志》記載:分守陝西西安等處督糧兼管水利道 翁燿; 陝西督糧道,今任山東督糧道 觀祿

    知府:古代叫太守,清朝時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察奸宄,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當過知府的人尊稱為“府臺大人”知府地位相當於現今一個地級市的市長兼市委書記,知府的副手為“同知”則相當於現在的副市長。《西安府志》記載:西安府知府 舒其紳

    說完府裡面官職,再說州縣的官職,州縣相當於現在的縣,裡面主要官職有,知州、知縣、縣丞和主薄。《西安府志》記載:長安縣知縣 丁尹志;咸寧縣知縣 王朝爵; 臨潼縣知縣 吳忠誥;高陵縣知縣 吳栰; 鄠縣知縣 袁浩; 藍田縣知縣 周崧曉; 盩厔縣知縣 徐大文;

    知州: 隸屬知府管轄,相當於現在的縣級市市委書記兼市長。

    知縣:古代稱“知縣事”,簡稱知縣,就是傳說中的七品芝麻官。因主政一方,權利極大,左管農工商,右管公檢法,被老百姓戲稱為“百里侯”,古代有一句俗語,叫做:“破家的縣令,滅門的府尹”,可見其權利之大,相當於現在的縣委書記兼縣長。知縣的副手稱“縣丞”,顧名思義縣裡面的丞相,相當於現在的副縣長。至於“主簿”這個職位,相當於現在的縣委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

    豐鎬遺子、書文

  • 2 # 半老男士

    知縣就是現在的縣委書記兼縣長,無需解釋;巡撫就是省委書記兼省長;清代在現在的縣省兩級行政區劃之間有兩個層級,比現在的市(地區、州)多一個。分為州、府兩個層級,所以不是很好說州府哪個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譬如直隸真定府趙州高邑縣。這下子行政隸屬關係清楚了吧?所謂一府管三州,一州管三縣,其實不是絕對的。

  • 3 # 文明148436522

    清代承明制,地方行政略同於明朝。只是總督和巡撫在清代“定型”成地方大員。總督、巡撫出現於明代中期以後,最初並不嚴格按省分割槽,哪裡有事就往哪裡派總督、巡撫。比如明末的袁崇煥就曾任薊遼總督、駐順天府密雲,管轄昌平以北以東、直隸至遼東等地的軍務、糧草等事務,為了便於行事,總督通常加兵部尚書,以便於軍務;同時加督察員都御史頭銜,以行使監察、彈劾權。清初各地都比較亂,所以基本各省都派出巡撫、戰略要地重要地點還派駐總督以集中數省力量解決問題,總督管轄的兩三省往往是重要官道聯通的。康熙以後每省派駐巡撫、兩三省派駐總督的慣例。但總督、巡撫的官銜仍是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名義上是中央官員。總督與巡撫的職權之別在於尚書與侍郎之別,在中央兵部尚書與兵部侍郎都是兵部“堂官”,所謂堂官就是坐堂主事的官,一般有值日表,誰值日誰批檔案、誰主事,值日當日尚書與侍郎都形使“部長”職權,其職權是相似的、只是級別不同,其區別大致相當於一個是大校軍銜的師長、一個是上校軍銜的師長,或者說一個是國務委員級部長,一個是正部級部長。所以,尚書與侍郎是互不隸屬的,只是尚書的級別高些。因此,地方上,總督與巡撫是互不隸屬的,而且還可以互相監督、互相參劾的,這就是清朝康熙以後為什麼派了巡撫還要派總督的原因所在。與巡撫同城的總督,管轄事務往往與巡撫相同,所以總督會很尷尬,權力被巡撫大大地牽制;與巡撫不同城的總督要稍好些,可以巡撫、總督各分一塊。總督、巡撫可以管轄所在省的軍務、民政、刑名、學政、鹽政等等幾乎所有事物,類似於現在的省委書記。總督一般從一品或正二品,慣例稱為制臺,自稱一般為本院或本部堂,院代表都察院、部堂代表兵部部堂,總督衙門牌匾為“總督某某部院”,如“總督槽運部院”、“總督兩江部院”。巡撫一般正二品或從二品,稱為撫臺。地方正排的正升級行政大員實際上是布政使和按察使,布政使從二品,管理一省的行政事務,包括人事任免、錢糧、稅收等等,慣稱“藩臺”。按察使正三品,管理一省的司法,慣稱“臬臺”。布政使和按察使都是省級正職,只是“官銜”“級別”稍有差別,且互不隸屬。省以下為府和直隸州、直隸廳,知府一般為正四品,另外還有中憲大夫銜,直隸州由明代管轄縣的州升級而來,與府同列,屬於省直管,如海州(今連雲港、明代屬淮安府)、通州(今南通市、明代屬揚州府)直隸州知州一般正五品,在新開拓的地方還有直隸廳,範圍一般只有一兩個縣,也是省直管。府、直隸州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府範圍更大些,是大市,直隸州是小一點的市,直隸廳相當於現在省直管的農墾處、林業處等機構編制。府和直隸州下轄縣,但有的府還下轄州,明代府下轄的州還會管2-3個縣,清代一般把管縣的州升為直隸州,所以清代府下面的州一般是不管縣的州,但級別比縣高,稱為散州,散州知州一般是正六品或從六品,知縣為正七品。清代府下管州的例子還是有,但比較特殊,如順天府(京師)下有通州、昌平州都是轄縣的,但順天府也同時轄縣。

  • 4 # 人生展覽館

    總督:副國級職位兼省委書記。

    巡撫:省委書記

    布政使:省長

    按察使:省委副書記兼紀委、政法委書記

    道員:副省長兼重點城市書記

    鹽法道:省委常委、發改委主任

    錢糧道:省委常委、財政廳長

    巡警道:省委常委、公安廳長

    知府:地級市書記

    知州:副地級地區書記(如副省級市下轄區縣)

    知縣:區縣書記

  • 5 # 四川達州人

    清代是省道府縣四級體制。

    各省的行政主官是正三品佈政史,監察刑律主官是從三品按察使。分別相當於省長,高法高檢主官。

    道,管轄一個或數個州府民政財稅事。清初品級不定,高可正二品,乾隆18年最終確定為正四品。今天已沒有相當於道的行政區劃,類似於解放初期的省內片區,如蘇南皖北。清代全國省下道員有79,如天津道。嘉慶年規定,知府以下官員上報朝廷須道來批轉,道正式成為地方大員。

    府,從四品,相當於省轄大市與自治州。與府平行的有直隸州,直隸廳,兩者正五品,類似今天的省轄地區,小市。

    縣,正七品。平行的有散廳散州,兩者均正六品,相當於省轄但歸大市代管的縣級市。

    如何區別直隸州與散州,就看是否轄縣。

    需要專門說明的是,總督,巡撫都是中央派遣大員,封疆大吏。

    巡撫,本官從二品,武職但略偏向文職,加兵部、吏部侍郎或左副都御史為正二品。相當於今天省/委書記兼省/軍區第一政委。按以文領武的原則節制本省從一品提督(相當於省軍/區司令)。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巡撫實際侵奪了本該布政使與按察使的職權。

    總督,本官正二品,武職。清代是最大的封疆大吏,轄一省或數省,通常加右都御史為從一品或以尚書銜領總督。類似大軍區司令但仍然要監管部分民政,所以大體相當於建國初期大片區的軍/政委員會主/席。

    最重要,地位最高的是直隸總督,一般轄有河南,山東,直隸三大省(直隸包括現在的河北省,北京,天津,還有內蒙一部分)。最初沒有直隸總督,此職是從直隸將軍、直隸巡撫逐步擴張而來。雍正時期,曾單獨分出河南總督給田文鏡。

    其次是兩江總督,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及上海,此地最富庶,經濟發達,太平軍失敗後湘軍淮軍都靠這個地盤養兵。

    再次還有湖廣總督,轄兩湖。兩廣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

    特殊的是四川總督,只管一省兼巡撫事,許是因為四川民風彪悍吧。

    涉陝總督變化畢竟多,有時管山陝,有時管陝甘,同時再分一個單獨的山西總督。估計是為了控制藏蒙兩部做出調整吧。

    清代還有河漕總督,如南河北河總督,這是專職總督,本官級別與巡撫一樣是從二品,權力與駐省總督完全不能比。

    總督是巡撫的上級,但也要看個人情況。

    由於職權接近,所以督撫爭權相當厲害。如太平軍逼近武昌,湖北巡撫就擠兌總督說,你不是管兩省軍政嗎,就該你平亂去啊。這位可憐的總督,只能無奈出兵,最終戰死。

    對此,清廷沒什麼有效辦法,多是裁撤總督駐省巡撫,就是總督兼本省巡撫。但這又導致總督既沒有精力,也無法實際控制轄區內的其他省份。如湖廣總督駐湖北省,後期湖南巡撫基本不受總督令。兩江總督到後期也管不了江西安徽兩省巡撫。

  • 6 # z山海

    清代知縣知州知府巡撫四級行政級別對應現在:

    知縣對應縣長,巡撫對應省長,但比現在的縣長、省長權力要大得多,因為除管理政務外,尚管理軍隊,既所謂的“上馬管軍、下馬管民”,巡撫的屬官布政使管理民政、財政,提學使管理教育,按察使管理監察。

    知州是管轄縣及縣級行政區劃(如廳、設治局)的州級行政區劃主官,相當於現在的地、市級,知州對應現在的地區專員公署專員、市政府市長。

    知府是省級以下管轄州、直轄縣(廳、設治局)的府級行政區劃的主官,這個行政級別比省級低、但又比地市級高,因為一個省只設幾個府,沒有現在的對應級別。

    與府級行政區劃相同級別的還有道級行政區劃,如江蘇省的蘇松太道,管轄現在蘇南地區、包括上海,奉天省的東邊道,管轄今遼寧省東部及吉林省東南部,主官是道臺。

    你看受古代中國政權建設、文化影響較大的國家,如日本設定的行政區劃北海道(一級行政區劃);及北韓設的(如平安南道、平安北道、咸鏡南道、咸鏡北道等一級行政區劃);南韓設的(如京幾道、江原道、濟州島道等)道級行政區劃,既是受中國影響設定的,保留至今,而中國的道級行政區劃在民國期間撤銷,沒有保留下來。

    需要說明,知州、知府、道臺也同樣管理軍事的。

  • 7 # 漢唐讀書

    感謝邀請,知縣就是現在的一個縣的級別,但是人口和現在沒法比,知州,應該相當於現在的區吧,經濟發展和人口公公設施比縣要好,但是古代有些知州相當變態,他可以管轄同為縣級知縣,如明代寧州,就是現在的甘肅寧縣,屬於慶陽府,但它管轄真寧縣也就是現在的正寧縣,至於寧州管轄的其他行政區我忘記了,如果感興趣可以百度,那上面挺全的。至於巡撫那就是現在的省級行政區了。其實還有一個總督的建制他高於巡撫,如川陝總督,還有後來的陝甘總督,他才是最高集軍政大權於一身的地方真正的封疆大吏。

  • 8 # 心經88514111

    巡撫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兼省長,主管地方民事,側重軍務,總督也是省級幹部,主管幾省軍務,和巡撫沒有上下級關係,但清朝有督撫之職,那就是軍政大權集一身的封疆大吏了;知府相當於現在地級市的書記兼市長,也就是正廳級領導;州分直隸州和散州,直隸州是省屬,和知府級別相當,散州歸屬知府管制,是縣級官員;知縣大家都知道,相當於現在的縣委書記兼縣長。

  • 9 # 輸入密碼有誤

    道是監察官,分為守道和巡道。守道是布政使的下屬官,巡道是按察使的下屬官,守道專財賦,巡道專刑名(負責治安刑事案件),後守道,巡道均加兵備銜,或有兼職。巡道如江蘇蘇淞太道,全稱“大清欽命×品頂戴監督江南海關分巡蘇淞太兵備道”。守道專管徵收田賦,無甚實權,是府省之間的一種催辦公事的人。大省如“湖廣”(包括今日的湖北湖南二省),設有分守道八人,駐在武昌、鄖陽、澧州等處,稱為“武昌道”、“下荊南道”、“上荊南道”等等。小省如山東,僅設分守道三人,稱為濟南道、東兗道、海右道,都駐在省城。還有一些專職道,如糧道,河道,鹽法道。

  • 10 # 風雨無阻128155263

    清代的知縣相當現在的縣委書記,知州是州長,市長級別。相當於現在的代理市長。知府相當於現在的地委書記兼市長級別。巡撫相當於省委書記兼省長級別,同時掌管一省軍事大權,也稱撫臺。

  • 11 # 史書上冬眠的蛇

    你好!由冬眠蛇來回答此問題。

    要想弄清中國古代官制尤其是地方官制,就要先明白至少兩個大前提:

    一、從秦漢起到清亡,地方官制就兩級,郡和縣!其他所有的地方官都是中央官入侵地方造成的!

    二、秦代起,包括先秦所有官吏的名稱都仿前朝例,這是因為官制的發展永遠落後於現實社會發展,因為人始終不能為未來的社會去定官職,這是不和邏輯的!

    下面我們再來看清代的地方官制。清代與秦漢起相同的兩級就是郡和縣,清代叫府和縣。為啥叫知州,知府和知縣呢?這是仿明,而明是仿宋,宋代為了抑制藩鎮割據,不設地方官,所有州縣全由中央派駐,派到州(郡)就叫知某州事,派到縣就叫知某縣事,後世不能糾正,就這麼叫下來了,實際上就是秦漢時代的郡守和縣令,也許統治的地域和人口有所不同,但官制內容完全一樣!

    再來說州縣上面的幾級,這純粹是中央對地方的無理入侵。先說藩臺和臬臺。這兩個官都是中央官,在明代,叫做承宣佈政使和提刑按察使,是中央派駐地方處理行政和司法的官員,管理的範圍略等於元代的一個省,但明代廢中書省,你只能叫司。因為長期駐守地方,不能糾正,就成了省一級的地方官。

    下面說道臺。道這一級完全是布政使和按察使分出來的,因為一省之大,這兩個派出機構管不過來,所以就要設立分道,等於是這兩個中央機構再派駐地方的中央官,他們要大於州縣,聽從藩臺和臬臺衙門,這樣就又多了一級!

    再來說巡撫,巡撫在明代完全是中央官派駐地方的全權代表,因為如同欽差權力自然高於布政使和按察使,有事派出,無事收回,但到了清代又成了一級地方正式官員,加上縣,府(州),道,藩臬,地方已經是五級了!

    實際上明代該有還有總督,這更是臨時官,到了清代就又成了一級地方官,這樣就六級了!

    這個沒有辦法和今天的官制相比較,因為郡縣制度下,對地方如此的分層,就是不讓地方有真正的權力而將權力全部抓在中央手中,而這些被分出來的地方官實際上都是中央官,裡面的權力運作是向上集中的,這是中央集權的具體體現,很多人喜歡把這些官稱和現代官職做對等比較,實際上除了好玩,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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