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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生得意莫張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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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臨風聽雨
這種人死不足惜,死有餘辜。自古以來都有“冤有頭債有主”之說,你有怨恨,就該主動找事主透過各種渠道解決,如果事主蠻橫霸道有權有勢仗勢欺壓你,申冤又不成,你又咽不下這口氣,你以命換命也情有可原。但是,卻沒膽量找事主、對著弱小的孩子痛下殺手,已經不屬於人類了。這種人應該深夜放到野生動物園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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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十年河男
參考古代刑法一命抵一命 一命抵多命就不公平了 所以那時候有滿門抄斬 滅九族 如果可以滅九族 殺人者就要考慮一下是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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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你說該用啥使用者名稱
要不說這樣的都不是好漢呢…拿娃娃下手的不值得同情…敢做不敢當…幹了就不要怕死…懦夫才拿小孩子下手…上什麼訴…有一些手段不能用,不人道,那比死刑好多了,要是能用,才不會判死刑呢…死刑是人道與仁慈的,敢作敢當,大大方方的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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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陣風雷
這種人出生於世,本就是糞屎不如的渣碎,這種人的心理是能多活一天是一天,能多活一小時他也得抓住,只有等到伏法的時刻,他才會徹底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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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山村野人週三
不服上訢和報復社會濫殺無辜 的心理,不是今天造成的。我認為是由於教育理念的原因,他不知道人活著為了什麼,覺得人生無望才有此舉。如果從小就讓小學生明白活著是為家為國。那麼他就不會有報復社會之心了。哀哉!教育理念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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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終南望月
李小文,魔鬼的名字!41條鮮活的生命因他發洩私憤、報復社會的黑暗心理和蓄意傷害行為而受到嚴重傷害,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一審被判死刑後,提出不服並上訴。無非是出於自私內心的那股強烈的求生欲!
此人罪大惡極!將自身的不公平轉嫁至手無寸鐵,毫無反抗能力的學齡前兒童,雖未造成人員死亡,但是社會危害性極大,手段極其殘忍,性質極其惡劣。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就在昨天(12月30日),二審判決維持原判。這一結果無疑大快人心!同時,也使得李小文僥倖求生的希望破滅,為他的人生畫上罪惡的終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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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更深的藍153766650
殺上海警察的楊佳,開向河裡的公交司機等等等數不勝數,李小文是該死沒有人會同情他,但是我們的社會還不該反思嗎?我們的社會有多少李小文正在蓄謀報復社會,我們的社會究竟怎麼了?我們的社會為什麼會出現李小文這樣的人!痛定思痛的同時我們還不應該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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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4609039914013
你把幾十名兒童砍成傷殘,讓他們長大以後怎麼在社會生存,讓他們父母老了以後怎活,你也有父母妻兒,你考慮過沒有,你還上訴,死有餘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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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願在農村
回答不了了!什麼情況下可以砍殺4l名兒童?面對一個兒童這刀也沒法舉啊!這到底是個什麼情況?曠古沒有!現在怎麼了?世界第二了,怎麼出如此劣民?難道野獸轉世,野獸也通氣!鄭民生轉世?也不能這麼快!怎麼了?怎麼了?什麼情況?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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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知道自己要死的時候,你也會覺得能活一天是一天。他提出上訴就可以拖延一段時間,等高院二審。如果二審維持原判,這樣還得等高院複核。這樣流程走下來,他覺得可以苟延殘喘一段時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