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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專注一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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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中和針灸療法有關的原文共33條,其中用針法療疾者有第8、24、108、109、142、143、171、216、231、308條等共10條;用灸法治病者有第117、292、304、325、343、349、362條等共7條;誤用針灸所致變證、壞病者有第16、29、115、116、117、118、119、153、221、267條等共10條;其中第117條既為燒針所致變證,也有灸療。另外還有火療變證如第6、111、112、113、200、284條等共6條。
因火療包括了火針、火灸、火熨、火燻諸法,故火療變證諸條,凡未明言熨、燻者,皆可視同誤用針、灸之變證。這些原文,基本可以反映出《傷寒論》針灸療法的應用規律、取穴原則、針灸應用方法以及針灸應用禁忌等重要內容,對指導針灸臨床,有重要意義。
一、闡述“治未病”的預防疾病思想
“治未病”是中醫學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仲景繼承《內經》“治未病”的思想,將針灸治療作為“治未病”“已病防傳”的手段,在未病先防、有病早治、防傳、防盛、防逆等方面都作了具體論述,並指導臨床實踐,從針灸的角度闡發了“防重於治”這一學術思想。
如第8條“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說明太陽之邪未衰,病邪就有向陽明經傳變的趨勢,為阻止表邪傳裡即,再經者,針足陽明胃經的合穴足三里,疏通經氣,驅散表邪防其傳變,並達到扶正祛邪的治療目的。
二、針法、灸法、針灸並用
1、針法
針刺治療的內容,《傷寒論》共有9條,其中針刺預防疾病傳變的有8條,24條不僅預防疾病的傳變,同時也針藥合用治療疾病,而針刺治療疾病的則有108、109、142、143、171、216、231七條,所治病證主有外邪病肝乘脾侮肺、太少並病、三陽合病及熱入血室諸病證,依其內容可分為針刺治療與針藥並治兩部分。
針刺治療方面有8條“太陽病”外邪病表,邪行經儘自可痊癒,但“若欲作再經者”,則可“針足陽明”以斷其傳使病獲愈。
足陽明即為足三里穴,其為胃之合穴,足,下肢之意,三里,即三寸之示,穴位於膝下外側3寸之處,具有清熱祛溼、行氣活血、補氣助陽等功能,為人體強壯保健要穴,故針之可助正氣而防外邪內傳致生變證,是以可知針刺不僅可治療疾病,同時也可扶助人體正氣具有強壯功用,同一穴位實具有補虛、祛邪的雙重作用。
108條主論表邪入裡病肝乘脾之針治, 109條主論表邪入裡病肝侮肺之針治,142、171條主論太少並病及誤汗變證之針治, 142條也論太少並病針治 142條又著重示明太少並病誤汗傷及氣津可致生“譫語”諸變證 231條主論三陽合病針治,143條主論熱入血室針治,。216條主論陽明病下血澹語熱入血室針治
針藥並治方面有24條“太陽病”,初病在表,故服桂枝湯則愈,“反煩不解”為邪傳表入裡,是以先刺風池、風府穴以斷其傳,再與桂枝湯解肌祛邪而愈是疾。風池為足少陽經與陽維脈交會穴,位於項後枕骨下兩側凹陷處,處所凹陷似池為風所舍故名之,有祛風散寒、清熱行氣之功能,為祛風要穴。
風府為督脈要穴,位於項後正中髮際1寸之處,系腦後空竅風邪所入之府,有祛風散寒、清熱行氣、助陽祛邪之功能,同風池穴均有很強的通經活絡功能,故針刺此二穴可助正祛邪防邪內傳,同時並予桂枝湯解肌祛邪針藥並用治療疾病。
2、灸法
《傷寒論》灸治內容十分豐富,依其內容主有292、304、325、349、343、362、115、116等8條,並具體可分灸法治療、灸法注意及灸藥並治3部分。
在《傷寒論》中灸法治療有292條主論少陰病“脈不至”的灸治方法,少陰病陽虛寒盛,上吐下利,“脈不至”陽氣虛弱,故應“灸少陰七壯”溫陽散寒。325條主論少陰下利陽虛氣陷之灸治,虛寒下利又見“脈微澀”,乃氣血不足所致,並又見“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則又為陽虛氣陷所致,故宜用灸法“溫其上”散寒補氣昇陽止利。
349條主論傷寒脈促肢厥灸法之治, 343條主論寒厥回陽灸治及失陽而亡之辨,362條主論厥利無脈之灸治及預後,這五條主示少陰陽虛寒盛脈不至、虛寒下利、脈促肢厥、寒厥陽亡、寒盛氣脫諸證的灸法治療,不僅具體示明瞭灸法應用的適應證為寒證和虛證,尤示明灸之不溫、厥不還、脈不還則死,以強調灸法具有散寒溫陽益氣補虛的重要功能,對寒盛陽衰諸證治療及予後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張仲景提示了灸法注意,115、116兩條均論誤用灸法的變證,不僅具體透過“咽燥吐血”誤灸變證和“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的致變機理,強調灸法確為臨證治療疾病的主要方法之一,但其只可用於虛寒病證,而絕不可用於實熱病證,誤用則可致生諸多變證。
在灸藥並治當面, 304條主論少陰病陽虛寒盛灸藥並治,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則示口中不苦不燥,乃強調無熱之故,“其背惡寒”則為陽虛寒盛所致,故應予以灸治以助陽消陰,並用附子湯溫陽散寒,此實又為《傷寒論》灸藥並用治療疾病的範例。
總上可知《傷寒論》灸法臨證應用也十分全面完整,不僅可用於治療寒盛陽衰諸多病證,尤強調臨證定要掌握灸法注意,絕不可誤用而致生諸多變證,並強調灸藥並用也為《傷寒論》臨證常用的主要治療方法。
3、針灸並用
針灸並用在《傷寒論》中多處應用,主有16、29、119、153、267、340、117、115、221等9條,其具體主以溫針的形式而用之,溫針,又燒針,不僅為針灸並用治療疾病的重要方法,同時也為臨證針灸並用的最好形式,但其只可用於虛寒病證,誤用則可致生諸多壞病變證,是以據其內容又可分為並用治療、並用注意及誤用藥治3部分。
並用治療方面,340條主論針灸並用治療寒厥,強調寒厥病位主在腹部,關元穴位於臍下3寸,關為關界,元為元氣,為人體元陰元陽交界之處,有滋陰助陽清熱散寒之功能,故不僅示明“冷結關元”為寒厥的主要病機,針灸並療關元穴為治療寒厥的重要方法,尤強調關元穴實為臨證針灸並用治療諸多疾病的要穴。
在並用注意上,119條主論傷寒表證誤用溫針,致“驚狂”變證。153條主論汗下誤治致痞及燒針致發黃之辨治。16、267、221條均論誤用溫針可致生壞病,強調溫針同吐、下、汗諸治法同等重要,實為臨證治療疾病的主要方法之一,但誤以用之則可致生諸多壞病。
16條示明太陽病誤治所致壞病,不可再用桂枝湯;267條示明少陽病誤治所致壞病,不可再用柴胡湯,以著重強調“知犯何逆”隨證以法而治之,221條主論外邪病表入裡,熱盛傷津,故加溫針以熱助熱,可致生驚慌、煩燥、不眠等諸多變證。
張仲景在誤用藥治方面上有117、118、29條均論針灸誤用藥治法,示明灸法助其熱,燒針致其虛,針灸治法均有其臨證適應證,熱虛諸證均需慎用為是,誤用則可致生奔豚、煩燥、陽虛津虧諸多變證,此時急宜據病辨證對證處方應用藥物予以治療。
三、注重辨證論治的思想
《傷寒論》辨證論治理論不僅適用於外感熱病和內科雜病,而且也是指導針灸臨床診治疾
病的基本法則。《傷寒論》倡導六經辨證,首辨陰陽。三陽經統攝六腑,三陰經統攝五臟,陽經受病,大多屬實、熱;陰經受病,大多屬虛、寒。針偏於瀉,灸偏於補,故確立了/病在三陽宜針,病在“三陰宜灸”的針灸治則,使針灸辨證論治理論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
如第108條、109條、142條、143條、216條分別列舉了肝乘脾、肝侮肺、太陽與少陽並病而誤汗、婦人中風熱入血室、陽明病熱入血室等5種不同的證候,但透過分析病機,循經辨證,病本在肝,所以都取肝的募穴期門治療。這種一穴而治數病,異病同治,治病求本之方法,正是辨證論治在針灸臨床應用的具體體現。
又如第116條: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痺,名火逆也。提醒臨床醫生要辨證論治,如果不辨虛實、寒熱,妄用灸法,則會使病情加重而成變證。
仲景在創立“三陽經病宜針,三陰經病宜灸”的針灸施治大法的同時,《傷寒論》提出對特殊情況應區別對待。如第16條: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之也。
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強調了在治療過程中,可能會病情不解,反而惡化,甚至發生變證,因此當詳察脈證,知邪之所傷,病之所結,靈活施治。又如第349條: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促脈既可主陽虛,又可主陽盛。手足厥而見脈促,是陽為陰阻,鬱而不通之熱厥,屬實熱證。按常法當刺之,而仲景卻用灸法,引陽外出,宣通被鬱之陽氣。說明在臨床辨治過程中,既要遵循一般規律,又不能拘泥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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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刺的本質是刺激經脈,刺激經脈是人感知能力的一部分,針刺不同穴位對人生理功能產生不同的感應,也屬於調節生理機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