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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點子評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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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體育頭等艙
97比95!雄鹿隊客場2分險勝雷霆隊,終結了對手的六連勝。但這場勢均力敵的爭奪,再次不幸地被裁判搶了戲。揚尼斯·阿德託昆博的準絕殺踩線在先,而且就在底線裁判的眼皮底下。
第四節還剩最後4秒,雙方戰成了95平,暫停回來後,雄鹿隊發前場球,揚尼斯·阿德託昆博右側底線面對休斯蒂斯的防守,加速擺脫後從底線切入,迎著威少的封蓋,“字母哥”重重地將球灌進籃筐!此時距離終場哨響只剩下1秒,雄鹿隊領先2分,“字母哥”完成了準絕殺!
不過,透過慢鏡頭回放發現,“字母哥”突破到底線時,他的左腳已經踩到了線上,明顯的出界球,球權應該判給雷霆隊,但裁判並沒有做出任何吹罰。儘管回放顯示球出界在先,但根據NBA規定,裁判在這種情況下並沒有改判的權力,且裁判不能現場觀看這種錄影回放。
韋少全場砍下40分14籃板9助攻,準三雙的資料無奈成為徒勞!“我走過去詢問裁判能否觀看了錄影回放,得到的答案卻是這種情況不可以,這就是我得到的解釋。”雷霆主帥比利·多諾萬被說得啞口無言。而因傷缺陣的喬治,則是發推特質疑:那球沒有走步或者出界嗎?
其實,最近一段時間,裁判的諸多判罰都存在很大的爭議。昨天,NBA官方公佈了火箭隊與凱爾特人隊最後2分鐘的裁判報告:哈登最後時刻被吹罰的2次進攻犯規,並沒有問題。但凱爾特人隊卻得到7次有利判罰,其中只有1次被註明漏判,另外6次吹罰的爭議很大,多達5次是走步漏吹、1次是提前進線。
錄影回放和裁判報告問題再一次被推上封口浪尖。球員、媒體和球迷普遍認為:既然可以及時觀看錄影回放,為什麼不在關鍵時刻行使這項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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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籃球先生
這場比賽最後時刻可謂是跌宕起伏,雷霆在大比分落後的情況下反撲成功,重新回到比賽之中,但最後18秒他們在防守中犯錯,讓布萊德索命中空位投籃,雄鹿領先5分,本來已經勝券在握,但血布此後也犯下致命錯誤,他連續兩次罰球不中給了雷霆機會,威少站出來命中了最關鍵的一記三分球,95-95,比賽剩下最後4秒鐘。
暫停回來之後雄鹿發球,字母哥接球之後面對休斯蒂斯的防守沿底線突破,在擠過防守之後面對協防的威少將球摁進籃筐,這是一記非常精彩的扣籃,比賽還剩1.3秒,但雷霆已經沒有暫停,威少超遠三分不中,比賽結束。
但此後雷霆球員都向裁判申述,原來字母哥進球之前已經踩到底線,慢鏡頭回放清晰地顯示了這一點,但比賽已經結束,裁判無權更改已經確定的比賽結果。
這球的關鍵爭議在於字母哥進球之後沒有給任何的回放,主裁判Derrick Stafford對此作出瞭解釋:字母哥進球之後現場沒有任何的哨音,沒有響哨停下比賽的話,回放中心是無法給出回放的,等到回放之時比賽已經結束了。
這場比賽對於雷霆來說實在可惜,尤其是威少,他拿到40分14籃板9助攻,但賽後接受採訪時球員們都很坦然,威少和安東尼都表示會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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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面具俠體育
從這兩個角度的圖片來看,字母哥確實是先踩線了,所以這球的正確判罰應該是吹出界,球權交還給雷霆,但從nba的規則上來說,裁判在沒有吹哨的情況下是不能看錄影慢動作回放的,所以裁判在電光火石之間沒吹哨也實屬正常,畢竟裁判也是人,人總有失誤的時候了,百密也總有一疏。賽後裁判代表也說,因為沒有響哨 所以不能暫停比賽看回放(如下圖)。
當然了,教練也可以申請看回放,不過只能在死球的時候看,但裁判可以駁回申請。所以具體情況還是等明天的最後兩分鐘裁判報告吧。在這裡,面具俠要為大家科普下有關最後兩分鐘裁判報告的相關知識。
裁判報告中的結論共分為4種:正確的吹罰、正確的不吹罰(這是指透過慢鏡頭回放才能看出來的違例或者犯規,僅憑肉眼不容易分辨,裁判不吹罰沒有問題); 不正確的吹罰(錯判)和不正確的不吹罰(漏判)。前兩種都是裁判在電光火石的比賽中由本能判定的正確判罰,而後兩種才是我們常說的錯誤判罰,即錯判和漏判,這四種認定結論的英文縮寫分別為CC、CNC、IC和INC。如果明天出具的裁判報告在這個球的結論認定那一欄寫的是CNC(這是指透過慢鏡頭回放才能看出來的違例或者犯規,僅憑肉眼不容易分辨,裁判不吹罰沒有問題),那就說明這不是裁判漏判,如果寫的是INC,那就是裁判的失職了。當然了,畢竟裁判也是人,哪有人能不失誤,百密也總有一疏。大家體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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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66大舅666
踩是踩了,但是我比較不懂多諾萬的防守佈置,為啥不讓安東尼防字母哥?字母哥面對安東尼根本擠不過去!而且居然讓字母哥在那個位置接球!終究是自身原因。威少上半場打的確實很有問題,陣地進攻字母哥對位安東尼其實沒有優勢。感覺多諾萬還是低估了甜瓜的能力。喬治不在應該更多地解封甜瓜,教練思路不對,輸球也是正常。
回覆列表
忽然發現連續出現了兩個同樣的問題,老魚再回答下吧:
回顧下比賽吧,比賽還剩下4.7秒,比分是95平,雄鹿隊發球,字母哥得球后直接擠入內線,暴扣得分,97比95,雄鹿領先兩分,然後就是雷霆隊底線發球,遠投未進,比賽結束,雄鹿勝利。
NBA的規則,裁判如果對場上出現的狀況無法判斷的時候,可以吹停比賽觀看回放錄影,再根據錄影慢動作來進行判決,但如果判決確定後,就不可更改。最後時刻字母哥的得分,三位裁判都沒有任何疑問,都認為是正當得分,當時裁判確實有響哨吹停,但是當時的響哨,是為了回表,甚至都沒有看回放錄影,也就是將原本字母哥得分後剩餘的比賽時間0.9秒加0.4秒,變成1.3秒,所以,這次字母哥的得分,就已經是被裁判認可的了,得分有效,比賽結束後,都不可能更改比賽結果了。
賽後,老魚很認真地看了N遍,從下圖中,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字母哥確實踩線了,如果當時裁判吹停比賽,看回放,肯定判得分無效,但裁判沒有並沒有這樣做,所以,字母哥得分有效,雄鹿勝利。
這就是NBA的規則,就算賽後的裁判報告承認了此次錯誤,也不可能更改比賽的結果,只能說一切發生得太快,電光石火之間,裁判也是人,也會出問題,但這,不正是體育比賽的魅力之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