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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幸福trytry

    你是遇到什麼難題了嗎?如果去照顧孩子的話

    正如很多人所說,離婚離開的是丈夫,不是孩子,孩子是自己的,自己是始終是孩子的媽媽,如果丈夫遭遇車禍,孩子無人照顧的話,於情於理你都該去照顧孩子。

    所以我推測你可能想去照顧孩子,但是遭遇了一些難以處理的問題。但是你給出的資訊很不全面,我只能大致推測。

    離婚後畢竟丈夫變前夫,兩人的法律關係和道德關係都不同了,而且我們並不知到你們現在各自的生活狀態怎樣,但那都是你需要去多方面考慮的,所以使得這個看起來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問題變得複雜。

    第一,比如你可能擔心過去照顧孩子遭受人的非議。這種非議,如果你跟你前夫都處於一段新的戀愛關係中,那麼就會轉化為對你的巨大壓力。比如,對於你來說,如果你有了男朋友,而在法律上孩子是斷給前夫的,你並沒有直接義務去照顧孩子——因為你說的只是孩子爸爸遭遇車禍了,並不是死亡了,看回答好像有些人就將其等同於遭遇車禍去世了!

    ——前夫如果還有其他家人幫忙照顧孩子的話,則你的男朋友可能不能接受。他會懷疑你是否能夠完整屬於他,以及未來你們的家。我們可以去批評這個男人狹隘,但是有時候必須面對事實,他如果就是那樣的人,而你還沒有做好準備為此與他分手,最起碼你可能覺得還不到那個地步,為了暫時一段時間去照顧孩子,——而孩子並非沒人照顧只是沒有爸爸親自照顧,或者平時爸爸也可能沒有親自照顧,但是因為爸爸出車禍了導致家裡人重點照顧病人,可能顧不上孩子,你心疼所以會想著去照顧孩子。兩邊一衡量,你難免糾結罷了。於是你來提問題。如果你已經結婚了,有了自己的新家庭,有了新的責任,則如果現任丈夫計較起來,你難免更加為難了。

    第二,如果是你的前夫現在已經有女朋友了,你過去照顧孩子,那會不會對他的新的情感關係造成困擾?應該他沒有結婚,否則你不會說出來我該“去”照顧孩子的話。如果你前夫有女朋友了,你過去照顧孩子,與前夫緊密接觸,你照顧孩子難免不會“照顧到”孩子爸爸的,人之常情,何況曾經為夫妻,即使離婚依然有孩子這個紐帶,這會給雙方的男朋友女朋友造成很大的困擾,感覺不安全,可能擔心你們“舊情復燃”,或者關係死灰復燃。而如果你有男朋友了,這樣也會給他帶來困擾。

    第三,你要過去照顧孩子,可能要跟婆婆同住,那麼你以前跟婆婆關係如何呢,是否造成了“心理傷害”呢,見到就頭大呢,完全能夠預計三天兩頭吵架呢,這也有可能造成你的糾結。而且完全可能婆婆根本拒絕你去照顧孩子……

    所以很多種可能存在的現實情況導致你的糾結,使得在很多人看來很簡單的問題你糾結不已。

    那麼怎麼解決?

    首先,我認為如果孩子沒人照顧了,作為母親是可以去幫助照顧孩子的,而且實際上這也是很難得的讓母子親密的機會。其次,針對你自己的具體難題,比如以上所列舉的那些,你對應地想辦法。

    第一,重要的是你在空間上與前夫的生活空間隔離開來。比如你可以把孩子接到自己身邊來,如果考慮到孩子上學交通等原因,你可以暫時在前夫家附近租房子都可以,方便照顧孩子。這樣子的方案基礎上,你再跟現在的男朋友去談,給予他足夠的安全感和誠心,我相信他是能夠接受的,如果他依然不能接受,那麼是得考慮你自己的底線問題了,畢竟你是一個孩子的母親這是無法改變的,而他不能接受你的孩子就是不能接受你,遲早關係出問題。

    空間的分離已經考慮到各種同在一個屋簷下的矛盾和隱患了。

    第二,清楚堅決地表明自己的態度,一切暫時為了孩子,態度絕對不曖昧。甚至或許需要刻意在此期間與前夫保持距離。

    第三,實在不行退而求其次,力所能及,能做多少是多少。比如,如果你經濟上都有問題,實在無法承擔新租一套房,或者就是各種家庭關係複雜你沒法做到把孩子帶在身邊,那麼你也可以去學校探視孩子,隔天就給他送吃的,送穿的,陪陪他看看他,這也有所彌補照顧。

    有人可能認為我想得好複雜,但實際上具體情況可能比我想的更復雜。但是在找到解決之道的時候不妨參考下這三條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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