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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豬扒界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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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饞嘴肥貓鏟史官
我曾經因為這件事與別人辯論過。現在,我仍然堅持這個觀點:
印度可以這麼幹,但中國不行。
為什麼印度可以搞仿製藥品,而中國不行呢?
一個國家,要融入世界經濟,必須遵守世界經濟的法則,而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其中重要的一個部分。
對於製藥行業來,仿製藥並不是一個很難的事,透過科學化驗,確定了藥品的化學成份,馬上就能推匯出製造方式和流程,仿製很快就能成功。
如果沒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研發人員的利益將毫無保障,並不是每個科技工作者都是靠政府供養的,也不是每個人都具備大公無私的美好情操。他們也要生活,也會有研發投入,他們的專利得不到保護,就無法獲益,就失去了繼續創造的能力和渴望。
如果一個國家不能保護別國的知識專利,那麼就會遭到別國同等的對待。別的國家也不會遵重和保護它的智慧財產權,也會仿製它的科研成果。
但印度不會怕的,因為畢竟別國的知識專利多的很,而印度與之相比,並沒有多少專利可以被別人模仿。
所以別的國家拿印度沒有辦法。
但中國不同。中國申請的智慧財產權專利保護的數量是世界第一,在全世界遙遙領先,每年的申請數超過第二至第五的總合還多。
如果因為仿製別人而被別國同等對待,中國的科技研發將受到重創。大批的研發人員將失去動力和信心。
印度仿製藥品確實獲益很大,但本國的科研成果也得不到別國尊重和保護,創造力就越來越弱。而一個失去了創造力的國家,是沒有未來的。
印度因一時小利,放棄了國家未來的希望。
中國與印度是鄰國,彼此商業交通往來頻繁,印度藥品價格低,對中國的相關病患者也是很好的。
我不支援中國搞仿製,但我支援中國去印度買仿製,甚至,可以建立某個渠道,讓這種交易擴大和暢通。
以華人的才智,很容易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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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海圖
一部徐崢的《我不是藥神》讓印度“物美價廉“的仿製藥產業進入華人視野。
印度仿製藥行業極為發達,這是全球皆知的事情,其實不僅是中國的患者大批次從印度購入藥品,其他發展中地區的人們也將印度視為希望之地,印度在全球享有”窮人的藥房“美譽,多數是來自這一點。
並且,廉價仿製藥的發達,加之印度的私立醫院制度,使得印度的醫療在歐美髮達國家也十分流行,印度甚至興起一種新興產業,名為”醫療旅遊“,吸引發達國家患者來印度治病,帶動消費。
印度仿製藥如此牛叉,首要原因是收到了印度政府的保護。早在1970年,印度就出臺了《專利法》。該法律認可的專利方式有兩種:產品專利及過程專利,對於藥品、食品及農業化學品,法律不授予產品專利,只對生產過程授予專利。也就是說,只要製藥工藝和製藥生產過程不一樣,就可以隨便仿製一種藥品,而不被專利法懲罰。而我們都知道,製藥行業,關鍵的就是那一步工藝過程,至於原料和配方含量,簡直不要太好找。
此外,霸氣的印度政府還非常靈活地踐行著“藥物強制許可制度”,這一制度是指在一定的情況下,國家依法授權第三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使用受專利保護的技術,包括生產、銷售、進口相關專利產品等。同時,許可人需要向專利權人支付一定的使用費。也就是說,國家可以在公共健康受威脅時,不顧手握專利的歐美藥企,授權本國企業使用這些藥企的專利。有了這一政策的庇護,再加上印度傳統的低人力成本優勢和生物技術基礎,仿製藥企業在印度就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冒出壯大。
所以,從根本上來說,印度仿製藥行業,是印度政府當時為了保護廣大低收入階層患者的生命權,而有意做出的政策選擇。至於後來這一行業的發展壯大、甚至把生意做到了歐美髮達國家,可能不是當時印度政府計劃內的結果了。
最後,個人向《我不是藥神》主創們致敬,在我們這片中華大地上,不缺乏好故事,缺的是善於發現的眼光和敢於表達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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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吳一波
仿製藥並不是人們通常所理解的“假藥”,一些經過各國藥政部門批准的仿製藥被認為與原研藥具有相同的安全性和治療可替代性,在此基礎上,仿製藥還有原研藥不具備的優點:仿製藥與原研藥相比,它的開發成本低、開發週期短、風險小而且回報快,因此一般仿製藥在市場上的價格要比原研藥更加低廉。也正因此,各國醫療體系都會採取各種激勵機制鼓勵使用仿製藥,各國的藥政部門也都相繼釋出了各類政策加快藥品審批流程。隨著各國製藥水平的提升,各國藥企也在大力開拓仿製藥新“藍海”,仿製藥產業快速膨脹。
同中國一樣,印度也是發展中國家,但是印度的醫藥產業國際化程序比中國早了大概10餘年,搶佔了國際市場的先機,現在已經成為全球主要的仿製藥生產基地之一。印度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藥品供應國,在美國、歐盟、澳洲等發達國家佔有重要份額。在2015年,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計批准575項簡略新藥申請,在這之中印度企業獲批申請的數量佔了1/3,而中國企業僅佔獲批數量的1/30左右。
據印度藥品部的資料顯示,印度全國共有一萬多家制藥企業,能夠生產幾百種原料藥和六萬多種製劑,其中60%的原料藥和25%的製劑銷往全球100多個國家。在美國,仿製藥每年將近千億美元的市場,被全球不到100家藥廠分享,其中印度企業佔30多家。目前印度境內擁有FDA認證的藥廠數百家,可向多個國家出口數幹種獲得FDA批准的藥物和製藥原料。透過綜合分析幾家印度企業發現,它們基本遵循了“大宗原料藥中間體一特色原料藥一專利仿製藥(非規範市場)一通用名仿製藥(規範市場)一創新藥物”的發展路線。印度在1970-2005年,沒有對醫藥產品進行保護,所以印度藥企可不受限制地開發跨國企業仿製藥,這推動了印度製藥企業的發展。在發展的早期,印度採取的是限制外資藥企的政策,同時為本土企業的發展創造了寬鬆的競爭環境。
印度政府在1970年制定《專利法》,允許印度製藥企業合法仿製專利藥並可在本土及孟加拉、斯里蘭卡等南亞國家實行,使得印度製藥企業國際化更早,並在這個過程積累了大量的原始技術和資金,雖然這一政策在印度2005年透過的新專利法案中被廢止,這之前的一段時間,已經讓印度製藥企業完成從大宗原料藥出口到仿製藥再到搶仿藥和新藥出口的過渡,實現了從非規範市場到規範市場的國際化戰略改變。
同時印度企業重視海外企業間的合作,透過海外併購、國際合作等方式極大促進國際化程序。印度在2005年實施了新《專利法》之後,製藥企業走上了“仿中有創”的道路。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產業結構日趨完善,產業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中國也應該把握好國家醫藥國際化戰略機遇,借鑑印度成功經驗,確定適合中國醫藥國際化發展的道路。
6月5日,動脈網報道:去印度買藥,是不少面臨天價“救命藥”選擇的患者及家屬的最後稻草。其背後,是印度高度發達的仿製藥體系。印度有近3000家仿製藥企業,仿製藥出口量約佔全球20%,2016年出口量高達168.9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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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甘地夫人一句話解釋:我認為,在一個良好的世界秩序中,醫藥發現應該是沒有專利的,不應該從人的生與死之間謀取暴利!
因為電影《我不是藥神》的爆火,讓很多人知道了印度仿製藥的存在。
就和電影《我不是藥神》裡說的一樣,印度是窮人的藥房。
印度是全球最大的仿製藥供應國,佔全球仿製藥出口量的20%。他們生產出來治療各種癌症的仿製藥藥效幾乎和正版的一樣,但價格卻不到正版藥的三分之一。
在講印度仿製藥前,先給大家說下專利藥和仿製藥的區別。
專利藥的研發商最先確定該藥的化學組分,為檢測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發商會先在動物或是器官上做試驗,然後再在人體上進行試驗,這一系列操作未完成前,研發商也不能確定專利藥的具體藥效是什麼。
當藥效、安全性、臨床反應等資訊被調查清楚後,藥物就可以進入市場。同時研發該藥物的廠商也會獲得專利保護,專利有效期約20年,期間專利藥廠商獨佔該藥市場。
而仿製藥必須要等專利藥過了約20年的保護期才可以進入市場。
因為專利藥早就被研究過了,仿製藥廠商也就沒必要再花錢花精力去重新研究一遍,但仿製藥在進入市場前,必須要透過質檢來確保仿製藥的藥效、安全性和專利藥一致。
也就是說專利藥和仿製藥除了成本幾乎沒有差別,對於那些負擔不起高價專利藥的患者來說,仿製藥就成了他們的救命稻草。
印度新德里最好的公立醫院對面有一條仿製藥品街,許多當地人在醫院看完病就會拿著處方到對面藥店買藥,醫院不是沒有藥賣,而是價格太高他們接受不了。
就拿電影《我不是藥神》裡的治療粒細胞白血病藥物格列衛(Glivec)舉例,一瓶標價為8400盧比(約合人民幣816元),在藥房買只需1900盧比(約合人民幣184元),而且印度藥房還能還價。
在藥品街上,幾乎每家藥房門口都排著長隊,藥房雖然醒目標識著沒有醫生開的處方不能買藥,但這標語幾乎就是個擺設,即便你沒有醫生開的處方照樣能在藥房買到藥。
印度仿製藥之所以那麼便宜,是因為印度的土地、勞動力、裝置都比較廉價,一條印度生產線成本比西方國家低40%,勞動力成本也只有西方國家的一半。
而且仿製藥也不用像專利藥那樣,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金錢去做試驗,節約了研發成本。
我不知道把這比作抄作業合不合適,但仿製藥廠商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的。
把人辛辛苦苦完成的作業,花幾分鐘抄一下就得到了同樣的分數。
辛苦做作業的人當然不服,這些專利藥的研發商自然也不樂意。
各個國家的製藥企業都對印度仿製藥表達了不滿,甚至多次起訴,但都被印度政府打哈哈給 “ 糊弄 ” 了過去。
因為印度政府對國內仿製藥一直都是支援和鼓勵的態度,甚至立法去支援國內仿製藥業的發展。
1947年,印度實現國家獨立,但那時印度醫藥市場80%以上都被跨國藥企控制,在西方製藥壟斷、國內又沒有能力自主研發專利藥的情況下,印度患者為治病只能去買高價專利藥,但一般人根本負擔不起。
這時候,仿製藥就出現了。
印度商人巴伊·莫漢·辛格仿製了當時沒在印度註冊專利的瑞士羅氏公司的一種鎮靜劑 “ 苯甲二氮 ”,他將藥品重新包裝,換了個新名字,比專利藥低好幾倍的價格放入市場銷售。
第一年辛格創立的蘭博西實驗室公司靠仿製藥就賺了100多萬美元,而且很快,辛格的公司就發展成了印度最大的製藥廠。
有資料顯示印度仿製藥利潤空間高達98%。
仿製藥業又能賺錢又能救這些吃不起高價藥患者的命,印度政府怎能不支援。
1970年,印度頒佈新的《專利法》,允許印度製藥公司仿製生產任意一種藥品,只要生產工藝上與其有區別就行。
1995年,印度被迫無奈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簽訂了《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
在此期間,印度曾多次修改其《專利法》。
為藥物提供專利保護,部分仿製藥業也開始被禁止。
但印度政府始終為國內仿製藥業留了後路,比如專利保護僅對1995年以後發明的新藥或經改進後能大幅度提高療效的藥物提供保護。
可以以 “ 你家藥物定價太貴,我們吃不起,只能做仿製藥 ” 為由,對藥物執行 “ 強制專利許可 ”。
被稱之為世界藥房的印度,製藥業發達這點是母庸質疑的,但仿製藥的盛行,網友們對其卻有很大的爭議。
有說仿製藥好的,給窮人帶來生的希望。
也有說仿製藥的出現打亂了研發商的市場,讓研發專利藥的人賺不到錢,也就沒有能力再去研發新藥,到時候會害死更多的人。
沒法說誰錯,因為身份和處境的不同,對待仿製藥的看法也不同。
患者的求生欲和研發商的心血,真的很難去給仿製藥的存在下個好或壞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