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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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羅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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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春綠園123786626
在最早釋出的影片和記者調查中,女子陳述的是自己走錯車站了,從手機查尋中得知該次列車將誤點二十分鐘,按此時間推算,如列車員能廣開一面是完全有充餘時間上車的,但由於自己誤了點,到檢票口發現沒有人就領孩子衝進了站臺,跑到車門上車時想起車票、身份證及所代箱包都在她老公手裡,回頭沒見到她老公身影,打電話得知她老公被攔在了檢票口沒進來,請求列車員用對講機跟檢票口說一聲把人放下來,1O秒鐘即可,但列車員沒同意並要關車門,才引出攔車門一事,由於她這一鬧車門,她一家三口還終於登上了列車,由此可證,鐵路管理定存毛病,並大於女子過激,所以我也一直認為女子錯就錯在她沒有錯上,當女子所在單位得知此事後,第一時間對其做出停職決定,面對高額罰欹,網民責罵,單位停職等突如其來的壓力,再與其叫板不低頭,可能連勞動創造生活的人權都沒了。原始影片在網上刪除了,定是有人在做手腳。所以我認為女子有過,處罰過重,單位對其停職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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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hillip2
造謠與有誤資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造謠是無中生有,蠱惑群眾,製造混亂。如扒車門事件中有人造謠她老公是公安局刑偵隊長利用職權不買票,與乘警溝通無票登車等,導致不明真相的網民將矛頭指向公安局,毀譽公安民警,一度造成惡劣影響。這是觸犯了刑法造謠誹謗罪,所以遭到拘留。
阻止高鐵發車的處罰,目前看到的資訊不完整,比如是否導致實質性延遲發車?在整個事件過程中火車站和列車等相關單位和人員在整個事件中存在哪些問題...如果那列高鐵因之前已晚點,發出的時間沒有晚於調整後的計劃時間,阻止發車所造成的後果就不是很嚴重,而車站檢票等相關單位和人員本身可能存在的違規或不規範操作,則構成了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因警方未釋出詳細的調查報告,無法評論單罰款2000元是否恰當。但,沒看到警方或相關機構同時要求車站、列車更嚴格規範操作,是一個遺憾!
至於不是因誤聽誤信等可解釋的原因,純屬無事生非惑亂社會的造謠行為,法律法規規定的很清楚,就該依法從速處罰。
扣題-阻止發車的後果是技術性可清晰判斷的,從處罰結果看,應該是未造成實質性的嚴重後果。而造謠惑眾,一旦傳播開了,後果就已經形成了,包括對社會的擾亂,也包括對那個家庭人員的汙衊,顯然後果更嚴重。附帶建議,除了官方對其處罰外,那位被造謠的丈夫完全可以名譽權被侵害單獨對其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