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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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洞察娛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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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冬雪霜滿天
讓速不讓道,我都是一路不止看前面,也左右觀察,看後視鏡,反光鏡,前方風險預判,不要怕喇叭壞,沒事多按按喇叭,提醒提醒周圍的人或動物,如果實在是車速降不下來,我選擇兩敗俱傷,要麼被撞的人死,要麼物死,我最多損失車輛,爆安全氣囊。我不可能讓車,為別人的錯誤買單,傷自己的身家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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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正娛樂
高速上開車最危險,以前有一次,在高速上開到130碼,路上出欄出現一條狗,站在路中間,當時我車上五個人,快車道有車,距離大概只有100米左右。不敢急剎,但是當時沒有慌,直接撞過去連油門都沒有松,驚險的一刻,我做的是對的,如果急剎或者是變道,我們和五個人可能現在還在醫院裡。所以說高速遇見動物或者其他東西不要急剎不要慌張直接壓過去,但事後才知道車子不能撞動物不能壓死動。,這樣很不吉利,如果你要吉利的話,我就去街上碰吉利,碰碰更吉利,但是高速千萬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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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6388134483
車速低於100以下有經驗的老駕駛員看當時路況可以處理好的(關鍵開車時注意力集中)、120以上的速度直接撞吧,沒有辦法,(切記不能急打方向)。
一條驚慌失措的京巴狗在橫穿高速公路時被一輛轎車當場撞死,碾壓。那輛轎車沒有停,連剎車的剎車的跡象也沒有,揚長而去,估計也是個老司機。可憐的京巴狗,連哼都沒哼就失去了生命。這是我在高速上路上親眼看到的,當時對我震撼還是挺大的。。
在高速行駛中的車輛採取任何措施都是很危險的,緊急剎車?急打方向盤?
高速踩剎車變道比較危險,容易翻車,我曾經將近100公里時速遇前車急停,急剎距離不夠又緊急變道,估計變道時速50~60,感覺一側車屁股都快翹起來了,回想真是很危險,翻車後果比追尾嚴重多了。
高速上應該不會有人突然橫穿高速公路吧,如果真出現這種情況。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的規定,行人是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的,如果發生碰撞事故,除非駕駛員傻到說“我是故意撞的”,否則一般都承擔不了什麼責任。當然,前提是你沒有超速、酒駕
機動車駕駛員在駕駛時要有很高的注意義務,一旦撞了人,會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