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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我第一個女朋友,2000年高中時談的,嚴格意義來講是她追的我,我也是將計就計,其實那時候對她也有好感,僅僅好感,她成績好,我成績差,那時候剛談的時候我要高考了,她比我晚一屆,那是反正我成績差她還有一年也都無所謂,我上了大學,那時候手機還沒普及,都是書信來往,宿舍有電話,都買IC卡打給他學校公共電話亭,隨便有人接了,讓幫喊一聲,基本上都是電話裡面和書信調情,我大二,她大一,還不是一個學校,那時候省點生活費不是她來找我就是我找她,談了三年,畢業了,都厭倦了,她知道你“”長短了”,你知道她“深淺”了,就很平淡的分手了,她嫁到了外地,我回了老家,好多年過後,她撥通了我電話,她說“不好意思啊,是俺家小孩不小心碰到的”我說沒關係,隨便聊了幾句,沒感覺了,她也沒感覺。
然後我第二個女朋友,湖北人,我江蘇的,那時候跟我們談的時候她才16歲(造孽啊!現在想想都後怕,那時候她要告我,最起碼三年刑期)不過她進社會早,也看不出來年紀,我當時25歲,她愛玩,網咖!那時候我和她都上班,她屬於叛逆型的,任性!畢竟小孩嘛!有時候挺可愛,我挺喜歡,老男人都喜歡小點的嘛。後來因為一些事跟他賭氣了,那時候流行勁舞團嘛,腦殘的遊戲,坑害了多少少女!那時候她經常見網友,我很反感,她每次都解釋說僅僅見網友而已,後來透過種種跡象我發現不是那麼簡單,很傷心,也很憤怒,然後就不理她了,找我我不理,那一次她打我電話說要回湖北了,再也不回來了,要我去送她,我沒去!這一別就一直到現在!說心裡話,她雖然跟我談的時間不長,但是還是比較難忘的,比第一個談三年還難忘。
第三個是我回老家上班談的本單位的,談了一年多,雙方見過父母了,我父母也不喜歡她,她父母也不喜歡我,哈哈!後來她父母索性就提了一個讓我無法碰觸的要求(錢),讓我知難而退!這方法挺奏效,那時候我跟她也都過了愛幻想的年齡,還是理性一點,殉情!私奔什麼都扯淡!然後友好分手。最近我們在一所幼兒園遇見了,她家孩子跟俺家孩子一個班!真特麼尷尬!簡單聊幾句,聊聊孩子,聊聊工作,就好像陳奕迅那首歌一樣……(歌名忘記了)
分手原因可以說是異地戀縫縫補補很久,彼此都很累了,最後畢業選擇不同的道路要走,終要分開。我不知道分手時她是否還愛我,但我還愛她。她說分手時,我沒有說太多挽留的話,因為我一說到過去,她一定會哭的,她也付出很多也很累,最後我們倆決定要走的人生是不一個方向,我也沒法給她想要的生活與愛情,所以還是分手。第一次戀愛總是給人上內容最多的、印象最深的課。她讓我瞭解了很多女生的事,包括生理和心理。她說了我很多缺點,我逐一去改,我們是彼此很多人生第一次的物件,第一次牽手、第一次說我愛你、第一次偷吃禁果、第一次去看青島的海。太多太多,都是毫無保留的絕對信任對方去做的事,怎麼可能忘記呢。她曾說,戀愛後發現我跟她想的不一樣,完全沒想到我會說那些話,做那些事,難以接受。其實戀愛就是這樣,我們因為對方的某些特別之處受到吸引而在一起,然後發現對方並不是腦海中完美的樣子,有人接受有人不接受。我是覺得她不像一般女生愛計較小事,特別活潑而喜歡她的,後來她卻為很多小事生氣,太多抱怨,可能戀愛中的女生多是這樣,只是我也會累。尤其因為異地,矛盾也不好處理,日積月累,彼此的愛已經滿是窟窿,最後一根稻草,便不得不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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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初分手的,在一起七個月。她很喜歡我,在乎我。當時我不懂怎麼搞物件,都是她教我的。跟她在一起的時候,她經常說,你要是敢跟其他女的在一起,我就殺了你。可是她家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也就各自去了外地。不再聯絡。我也沒有太傷心,更沒哭。只是那幾天幹什麼事都心不在焉。現在我還記得她的名字,但樣子卻忘的一乾二淨。從此,三年多沒有找過物件。即使有人想跟我交朋友,我也拒絕了。我們兩個都把第一次給了對方。十幾年過去了。感覺她比任何女人對我都好。她的性格我也喜歡。現在,只是把她當做一種回憶。沒有過多的刻意的去想她或者尋找她。物是人非,各自為家。祝願她過的幸福。我他麼還是汪。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