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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歷史中出現了各種殘害肉體的刑法,然而,哪種刑法能給罪犯帶來最大的身心傷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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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麗麗養生堂

    剁手跺腳然後五馬分屍,還有一些是拔牙,把指甲,還有就是鞭打然後灑鹽水,然後再抽打,如果如今的人犯法還用那麼嚴厲的酷刑的話應該會減少別人犯罪心理的好幾倍,希望大家時刻清醒不要去犯法,也不要讓自己的親人犯法犯罪,希望平日裡不喜歡看書的多讀讀書,只有瞭解法的人才不會去犯法

  • 2 # 苒酩君

    中國古代對於人肉體和心理摧殘刑罰很多,個人認為最嚴酷的是墨刑,即在人臉上刺字的刑罰。

    墨刑是在中國流行時間最長的一種刑罰,從奴隸制時期一直延續到清朝末年,這種刑罰對人的身體本身沒有任何傷害,對於當時的華人來說,名聲要比生命重要的多,在人臉上刺字是對受刑人確實一種極大的人格尊嚴侮辱。讓人永遠無法洗刷自己的罪責,一生都以一個罪人的形象苟活在世間。受人指點。宋代大將狄青就曾因為過失在臉上有刺字,雖然後來狄青有所成就,但像狄青這樣的畢竟是少之又少。

    上古時期,對於犯人肉體上的懲罰很多,像刖刑,劓刑,剕刑等這類損害肉體的刑罰很多,直到漢代文帝時期,廢除了這類損害肉體的肉刑,改為笞杖。這類損害肉體的刑罰在古代沒有消炎藥的背景下,很少有人在經過這樣的刑罰以後能夠繼續活下去的。所以被判了這類刑罰和殺死無異,僥倖存活下來,也並不會受到世人太多的詬病和恥笑。

    還有一個嚴酷的是古代特別是明清時期,刑法中對女子的關押,明清時期,是中國古代禮教最為興盛的時期,男權社會的背景下對女子的束縛也最為繁瑣,這一時期對於女子的貞節觀念也不斷被提倡,女子就算無罪,被任何形式的理由被官府拘押,其實就算是失節。對於女子來說,名節有虧是最大的侮辱,古代很多因為被官府拘押過的女子受旁人詬病,遭人白眼,無人敢娶,抱憾終生,甚至有的被判關押或者是暫時在衙門牢房關押,為了守護名節,用自盡的方式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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