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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傑之冠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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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董永根
田徑比賽是國際奧運賽場的比賽;影響力大的比賽;公平、公正、公開的比賽;規格化和嚴厲化的比賽。因此不管來自那個國家的田徑選手,都必須按照賽場的嚴格規矩賽跑。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所有的心血都付之東流。
100米的田徑賽跑不長,時間很快結束。若是參賽者搶先跑一步,對後面的參賽選手壓力很大。正如一字值千金的差距一樣,冠軍的勝敗都在一步之差的懸念之中。若搶先跑一步不被罰(第一次),許多參賽者都有分歧意見,整個田徑賽場留下不好的印象。舉個事例吧!
2016年的巴西奧運會上,其中的田徑接力棒賽,美國選手犯了一次規。當時不但不被處罰,而且美國選手重新申請,再一次參賽,結果冠軍被美國選手拿走了。其他參賽的人員只有喊冤告終。
巴西奧運賽場的很多疑點,都令人不可思議。自從那刻起,經過多個國家參賽選手投訴,引起了奧組委的高度重視,因此今後在田徑比賽中,100米搶跑一次就會被罰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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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寒食月
謝邀,國際田聯從2010年開始實施零搶跑賽制,即任何一位選手如果搶跑犯規則必須被紅牌罰下,不論是世界紀錄保持者還是無名小卒。2009年之前,規定一場比賽只允許一次搶跑,隨後搶跑的任何運動員,無論他(她)是否為搶跑者,都將被取消比賽資格。不過這一規則給了運動員可趁之機,一些運動員因為知道搶跑不受處罰,比賽中故意搶跑,給對手施壓,製造緊張氣氛。為了避免運動員耍這種伎倆,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政策,即運動員只要搶跑,就會被立刻取消資格。在田聯對搶跑採取"零容忍"態度之前,國際泳聯早已規定任何搶先入水的運動員都將被直接罰下場,並且效果良好。
在100多年前的1912年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在男子100米預賽中,美國選手克雷格和德國選手夏利分在同一組。為了擊敗強大的夏利,克雷格連續8次搶跑,最終在對手身心俱疲的時候,獲得了優勝,並最終獲得了當屆100米和200米的奧運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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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凱體育
除此以外,中國100米領軍人物蘇炳添也在2013年莫斯科世錦賽100米半決賽上,因為搶跑被罰下,無緣決賽。
國際田聯在2010年推出這一規定是有原因的,在100多年前,在1912年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男子100米預賽中,美國選手克雷格和德國選手夏利分在同一組。為了擊敗強大的夏利,克雷格連續8次搶跑,最終在對手身心俱疲的時候,獲得了優勝,並最終獲得了當屆100米和200米的奧運金牌。連續搶跑八次!我的哥!
也是在這之後,國際田聯規定運動員搶跑兩次就會被罰下。但是還有有運動員利用唯一一次搶跑機會給其他運動員造成心理壓力,給自己帶來可乘之機,為此,才有了一次搶跑,即被罰下的 “恐怖”政策。
有多少人還記得這張照片?這是波多黎各選手庫爾森繼2012年倫敦後,又一次犯下大錯,因為搶跑被罰出局。於是我們看到了庫爾森掩面痛哭,因為他知道,作為一名33歲老將,這次錯過奧運金牌,或許是一世一世錯過。但作為一名參賽者,我們沒有辦法去改變,只有適應。
不得不說,這樣的政策另一方面也更加促進了比賽的公平,讓比賽變得更加精彩,規則總是在不斷改變,我們能做的,只能是適應。
期待6日凌晨2點05分的男子100半決賽,以及凌晨4點45的決賽,希望有中國選手能夠晉級決賽,也希望博爾特能夠在自己的退役之戰上完美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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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快意體育
其實,在早年的田徑比賽中,是不存在搶跑次數限制的,也就是說選手們可以無限次搶跑而不受罰。既然沒有處罰限制,那麼“搶跑”也就成為一些選手針對起跑技術好的選手的一種殺手鐧,把對方的注意力、耐心、爆發力消耗在一次次的搶跑之中。
最極端的例子出現在1912年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在男子百米預賽中,為了擊敗強大的德國選手夏利,美國選手克雷格連續8次搶跑,最終消耗掉了德華人所有的銳氣和耐心,獲得了優勝,並最終獲得了當屆100米和200米的奧運金牌。大家可以腦補一下場面,這樣的比賽又有什麼觀賞性?
這一弊端,國際田聯及時作出了修改措施,即“二次搶跑罰下”政策,這個政策允許每名選手搶跑一次,第二次出現搶跑就會被罰下。可即使是這樣還是被許多選手鑽了空子——一個人可以搶跑一次,8個人的比賽,操作的餘地還是很大。加上還是有選手篤定地相信出現搶跑會消磨對手的實力,這才催生出國際田聯關於搶跑“零容忍”政策。
國際田聯發言人戴維斯說:“這項新規則從2010年1月開始施行,我認為它有利於維護賽場秩序。短跑中的起跑是整個比賽的關鍵部分,參賽運動員應該透過自己的真實水平,贏得最後的名次。”
不得不說,這樣的政策固然殘忍,但在另一方面也促進了比賽的公平,讓比賽變得更加精彩。博爾特雖然被這樣政策罰下過,但是總體來說,他還是這個政策的最大獲益者,可以讓他全身心投入到創造世界紀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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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田聯從2010年開始實施零搶跑賽制,即任何一位選手如果搶跑犯規則必須被紅牌罰下,不論你是世界紀錄保持者還是無名小卒。
2009年之前,國際田聯規定一場比賽只允許一次搶跑,隨後搶跑的任何運動員,無論他(她)是否為第一次搶跑者,都將被取消比賽資格。不過,這一規則給了運動員可趁之機,一些運動員因為知道第一次搶跑不受處罰,比賽中故意搶跑,給對手施壓,製造緊張氣氛。為了避免運動員耍這種伎倆,國際田聯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政策,即運動員只要搶跑,就會被立刻取消資格。在田聯對搶跑採取"零容忍"態度之前,國際泳聯早已規定任何搶先入水的運動員都將被直接罰下場,並且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