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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友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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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緣夢r1
合理,非常合理。現在的中年女性騎著電動車無法無天,想怎麼走就怎麼走。無視交通法規,看看網路影片,很多這樣的女性帶著孩子闖紅燈,逆行。最後被大車闖死。所以,無論什麼人不尊守交通法規,就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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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在世間
既然是法院的判決,應該是合理的。再說了。有錢的牛逼老人就是該花錢的。誰叫她牛逼不說,她還哄哄的啊。現在的老人都不知道怎麼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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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尋夢的雨
有些大媽不注意交通規則,以為馬路是她家的,想怎麼開就怎麼開,撞到人也以為可以倚老賣老,現在是法院判定的,證明她就該負這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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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瞎搞學教授
你只需要想一下:一輛四個輪子的轎車或者一輛突突突的摩托車,在非機道上撞傷人了,賠10萬多不多??
大媽當時所騎的,就是跟汽車摩托車一個類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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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不信我不信我卻信你
這個問題有兩個重點,一個就是大媽買了一個以為是非機動車的機動車,然後開在了非機動車道上撞了一個騎腳踏車的!那我想說,她應該開在哪裡?在機動車上開,肯定分分鐘有交警過來罰款,在非機動車道上開,又不符合各行其道的規定!這本來就是一個矛盾的問題!第二個就是誤工費的問題,如果同樣是撞人,撞到一個無業人員和撞到馬雲,那誤工費怎麼說?無業人員不存在誤工,而馬雲那可是會見總統只要三個月的人,同樣一件事,因為被害人不一樣會出現巨大的差別,這是不是又與人人平等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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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君留
合理。現在的交通管理法就是你比我強就應該賠,不看違法行為。現在法律就是這個邏輯,強者撞傷弱者就應該索賠。哈O(∩_∩)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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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顛佬2015
現在電動腳踏車不是無條件免責的嗎?她撞汽車,汽車賠,她衝紅燈,罰汽車,她逆行,你得讓。所以送餐的,快遞的都用它啊,不然交警早罰死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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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荊州邢道榮
賠多少看證據。醫藥費有票據,護理費有醫囑以及陪護人員的誤工證明和工資表社保完稅證明,誤工費有工資表和社保以及完稅證明,營養夥補有參考標準,殘疾與否有鑑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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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作平84157805
不論你是什麼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即使是在跑步或步行!因為你的責任造成別人受到傷害,你就無條件的承擔一切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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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區的張大媽購買了臺嶄新的電動車,該電動車動力強,而且塊頭大,所以駕駛非常平穩。
某週末下午,當張大媽騎著自己心愛的電動車去超市買菜的時候,在非機動車道內不慎撞倒了騎共享單車的一個小夥子王先生。張大媽自認為大家同屬非機動車,且自己系年近60歲的老人,對方系年輕力壯的小夥子,對於王先生的傷情完全不以為然。王先生無奈報警。
警方並未當場作出事故責任認定,而是在聽取雙方陳述、拍攝了現場事故照片之後將張大媽的電動車拖走。幾天後,事故車輛鑑定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給了張大媽,此時的張大媽才傻了眼.
張大媽駕駛的電動車被認定為機動車,並綜合現場情況認定張大媽全責。隨後,已經骨折住院的王先生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了張大媽,要求張大媽賠償張先生的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等共計近10萬元。其中,僅誤工費一項,三個月的工資損失就達6萬元。
【分析】首先,電動車被認定為非機動車的情況屢見不鮮。根據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凡是“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腳踏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範疇”。很明顯,張大媽那“動力強、塊頭大”的電動車雙雙超過了這個標準,被認定為機動車。然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應當“上牌照、考駕照、買保險,並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所以,張大媽的違章行為非常明顯,被交警判定為全責合理合法。由於這類電動車不同於四輪轎車大多沒有購買保險,所以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應由張大媽自己承擔。只是律師提醒張大媽,對方主張的一切損失均應有相關證據支援。例如對方主張高額的誤工費,應配合醫生出具的休假證明、對方的社保繳納記錄、個人所得稅繳稅記錄來主張,否則僅憑對方單位開具的一張的工資證明並不能充分的證明其工資的實際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