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被車撞了,骨折,現在人已出院,每半月複查一次,我是不是得等完全康復了,再去處理,誤工費是不是從發生事故那天,到完全康復那天為止。出院後還有護理費嗎?保險公司給我打電話說護理費,一百一天,合理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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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馬踏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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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趙178306309
首先,肯定是要等傷病出院後才能去協商賠償,但是並不是說賠一次就完了,如果後期因為這個傷害還需要治療或者務工還可以要求賠償,這個原則上是沒有期限的。護理費是根據當地經濟情況而定的,一般保險公司給出的基本合理,還有如果協商解決注意在協商協議書上不能寫一次性只付多錢然後不再追究這些話,大多交警隊都要求你寫,一定不要上套,如果你寫了再要求二次賠償就很難,但並不是就不陪了,你可以法院告,照樣會陪,只是費世間。至於務工,是從肇事日期開始,到醫院說你可以上班為止,這個要醫療機構證明,不是誰說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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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抹微笑-很苦澀
護理費不是誤工費,這兩種費用對方保險公司都得給你出,還有營養費,醫療費等。護理費保險公司應該給付的是正常或最低標準,你如果不認同可以要求保險公司給你指派個護工,咱不要護理費了,至於誤工費保險公司也肯定是給你算到出院那個月,你得和保險公司說骨折出院還要將養一段時間,至少從住院算起得半年才能工作,怎麼保險公司也得出半年的誤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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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樂段子影片
誤工費什麼的,是根據你們當地生活標準來的,保險公司那裡是有具體標準的,一般來說100一天在小城市是差不多的。還有在開具出院證明時,可以開具相關證明的,比如說還需要具體好多天能完全康復,這好多天加前面住院的時間都是要算誤工費的(該證明,可以讓醫生多開點天數)。至於護理費,也是有標準的,當然什麼營養費之類都是可以協商的。
誤工費是根據 受害人(也就是你媽媽的收入計算)!計算的時間從出車禍到出院(根據實際情況,也就是醫院的醫囑,比如說醫院說的三個月才能康復,那就算到那個時候)!至於你,兒子(女兒)的陪護不算在內!(要是一個兒子伺候算誤工費,那人家五六個子女的都來伺候,也要算誤工費嗎)!國家對於這類事情都是有規定的,賠償標準雖說有幅度,但不會差太多!最好是花個兩三百塊錢,諮詢下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