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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寒冬夢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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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陽光空氣水72669891
廢話!他嚴重影響了美國電影業的利益跟發展………嚴重阻礙了香港武打演員的出路……武林中又結怨很多……日本不容許中國有英雄出現……美國更不容許年輕人心中的偶像是華人……李小龍不死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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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顏二哥有言23
我認為不是被人害的。然而坊間太多的陰謀論也都是可以理解的。對於以下香港法庭對李小龍的結論我認為是客觀的,我是認同的。至於對於他的死因我卻有自己的看法:問題主要歸咎於李小龍自身身體健康問題,根據就是在此之前,李小龍有在拍戲過程中曾經突然昏迷的病史。再加上他長期施行的一個行為有可能就是導致他身體埋下致命傷害原因:即他為了把他自己全身的肌肉的收縮力度達到最大化,長期採用交流電來刺激全身肌肉的強直收縮,一是種非自然的,有害訓練方法。會對肌肉本身,及心腦造成傷害。特別是肌肉會疼痛,我認為他除了吃止痛藥,還吸大麻等軟性毒品也都是為了止痛目的。至於他在睡眠猝死的原因我更傾向於心臟驟停,而不是一位英國專家所謂的“腦水腫論”,因為心臟驟停更符合他當時的狀況:睡眠中,表情自然而安詳,不曾發生任何的身體或肢體的抽動或叫喊。至於屍檢發現腦水腫,這不奇怪,人死了以後的幾個小時之內腦會發生水腫,所謂的急性腦水腫造成的表現或多或少會在當時有所表現:不安靜,身體和肢體的不同程度的抽動,呼吸聲會變粗,面部表現的不安詳,眼睛瞳孔特徵性改變,腦水腫對中腦的壓迫造成的體溫升高,,,,,所有這些都沒有被察覺,相反他是讓旁邊的人感覺是一種安靜的“熟睡”狀態。所以,我的推斷是:睡眠中心臟驟停而死亡。
香港法庭對李小龍死亡最後結論:
1973年9月24日上午,在經過了兩個多月的論證後,香港法庭的董梓光法官對李小龍的死因做出了7種解釋:
一、謀殺: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沒有證據證明李小龍是被人謀殺的,故排除。
二、誤殺:即無惡意的不合法殺人。死者顯然沒有受到這種傷害,故排除。
三、合法殺人:死者乃系猝死,與此項無關,故排除。
四、自殺:從李忠琚鄒文懷、蓮達等人的供詞看,李小龍在死前並無精神和行為異常,缺少自殺動機和傾向,故也可排除。
五、自然死亡:伊莉莎白醫院驗屍官黎史特醫生在解剖和化驗死者屍體時並沒有找到致使死者自然死亡的病因,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也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所以自然死亡也難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於非命:即服用止痛藥導致過敏反應,此項可能性最大。
七、死因不明: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的死因,而陪審員也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擇一種作為本案的判決,則裁定死者死因不明。
法庭最後裁定,李小龍的死因乃是死於非命。此裁定一出,眾皆譁然,全港上下紛紛表示質疑,認為官方的這一說法根本就是不痛不癢,含混過關。
站在客觀的立場看,香港官方的這一裁定並非不合理,甚至可以說是把引發爭議的可能降到最低,最說得過去的一種選擇。
但官方忽視了各界對李小龍之死的關注度,或者說,這一裁定根本就沒能滿足大眾對李小龍之死爆炸性訊息的期待。
當然,站在官方的立場,當然不希望李小龍之死波及的範圍越來越廣,牽扯的人越來越多,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到頭來因為種種原因落得一個不了了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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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六一八
李小龍的死,我在以前就說過,看看70年和73年短短2、3年的影像資料對比,前後判若兩人。前期面容英俊瀟灑,身材矯健充滿活力,而後期面容枯槁身材幹瘦。這就說明李小龍的死是有原因的,是有脈絡可尋的,這有可能是李小龍用電擊訓練造成的,電擊訓練使得心臟超負荷刺激了腦神經。這是有一個發展過程而不是突然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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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思念52252769203
從人影片中觀看關於李小龍的武打動作,以及他的生活和休息時間,李小龍每天都在忙碌於工作,整天忙於他的武打動作,從來沒有休息時間,《中低溫暑》嚴重的缺少睡眠,只所以導致他本人的死亡原因。這是個人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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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qqqwww147
他怎麼死?是人都會死,神仙除外!李小龍功夫好,他是英雄人物,但英雄難過美人關!好色可以淘空精元,習武之人全靠精氣神,能不死嗎?什麼被人謀害,蛛絲馬跡都沒有!疑神疑鬼,幾十年了還在說這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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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雕刻先生
沒有人有拿得出手的證據,證明他是受人暗害,或者藥物致死。以前有看到李小龍在香港身邊的那些人的分析,他們認為李小龍是身體透支(一些程式設計師也是這麼沒的),屬於過勞猝死,畢竟人的能量是有限的,他的身體吃不消了,這是最合理的解釋。至於其他陰謀論,他們活在迷信或者外星人的世界,太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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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明永正
答李,功夫是好但長時間撕打,身體新老舊傷併發,死於香港比武后,贏了對乎,重新舊傷併發而逝,
但其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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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徐哥講故事
估計與他電擊訓練有關,那個副作用大,他幾次出現昏迷,造成腦水腫!在最後一次去美國體檢時,他拒絕檢查腦部,說是想保持健康形象,最終可能在藥物的誘因下得腦水腫去世!他去世後有個叫解元的動作演員同樣使用日本的那臺電擊機器,不久傳來腦水腫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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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二師兄沙悟空
一代功夫巨星李小龍先生英年早逝已經有三十個年頭,然而期暴斃之因卻是近代一迷。在網上,以及在很多報刊雜誌上面恐怕大家都會看到,李小龍的死只是死於藥物過敏而已,但其實並非如此簡單的事情。
根據現代的報道來看,李小龍的死因已經是沒有太多人的關注了,人們可能都已經淡忘了這些事情,迷迷糊糊只記得他死於藥物過敏而已。但是翻開90年代的書刊《武魂》可以看到事實的真相。
一九九三年四月紐約一盤錄音帶的播放才真正使得這一實際之謎終於得以大白於天下: 李小龍是被人謀殺的!然而謀殺李小龍的元兇竟然是身為美國億萬大亨的休•博比! 休•博比是當時美國金融界巨頭,名震各國,擁有一個古老而富有的家族。在李小龍死後的第四天,即1973年7月25日,休•博比錄製了此盤錄音帶,詳盡披露了謀殺李小龍的原由和過程: 事件應從五十年代講起。
1958年11月底,18歲的李小龍在由香港開往美國舊金山的“克•利夫蘭總統號”客輪上偶然結實了休•博比的唯一的女兒珍妮特。剛滿十八歲的珍妮特自幼就任性無羈但卻光彩照人,李小龍那古怪而自信的性格,勇武而兇猛的武技使得她竟然被神魂顛倒地喜歡上了這個東方人。 到達美國後,珍妮特便開始了對李小龍的追求,而李小龍出於各方面的考慮,只是把珍妮特當作一個普通的朋友。從舊金山到西雅圖,珍妮特毅然從紐約的“宮殿”飛到李小龍所在的西雅圖華盛頓大學。然而李小龍對武術的執著和待人的冷漠,使得珍妮特含淚返回紐約。
四年後(1962年),正攻讀醫學碩士的珍妮特突然決定要出遠門。休•博比先生也認為女兒只是和同學去邁阿密遊玩,便不經意地答應了。事實上,珍妮特去了西雅圖,舊情重燃的她仍然深愛著李小龍,並試圖說服李小龍。李小龍忙於振藩武事的訓練和應付來自各界的挑戰,自然是不會聽進珍妮特的話的。況且,武術對於李小龍而言,簡直就是他的生命和所有的理想。 1963年6月的一天,珍妮特突然神秘地回到紐約的家中,並稱已懷上了李小龍的孩子。但當珍妮特的哥哥邁克爾(當時已頗有名氣的銀行家)專程問及李小龍時,李小龍卻對這件事情予以否認,並將已與艾琳達訂婚之事告訴了他。這對於珍妮特來說是一個非常沉重的打擊,珍妮特患了精神病,住進了醫院。
1964年,珍妮特在家中喂嬰兒吃奶,電視上轉播著美國洛杉磯長堤舉行的世界武術比賽,截拳道和李小龍的出現震驚了現場觀眾,更震驚了珍妮特和他的父親休•博比。李小龍的自信成了現實:他成為令世界震驚的大英雄!然而就在比賽節目結束不久,珍妮特勒死小孩後也割脈自殺。悲痛欲絕的休•博比當時只有一個念頭:李小龍必須死! 李小龍的日漸走紅和成功,使得休•博比越發要除掉李小龍。邁克爾徵得父親同意,悄悄聯合了黑手黨準備對李小龍下手,結果狡猾的黑手黨藉此“洗錢”五千萬美元,且趁機大加敲詐,邁克爾被激怒,聲稱要去自首,結果回家途中“車禍”喪生。喪女和喪子雙重之痛愈發堅定了休•博比要殺掉李小龍的決心。
不久,他找到了一位醫術高超的腦血管專家,藉助李小龍曾昏倒拍戲場的現象,一個陰險的計劃實施了。 其實李小龍已患上了腦腫瘤,為了加速李小龍的死亡,休•博比和這位醫學專家使用了一種導致血管爆裂的致死藥物BMN(症狀則與死亡一模一樣)。計劃順利實施,不久,一代武星就這樣流星般逝去了,休•博比也終於滿意地笑了。依休•博比要求,在休•博比死後,這盤錄音帶方公諸世人。一代功夫之王竟這樣不明不白地死去,不能不令我們扼腕嘆息。
所幸的是,這一武林的世界之謎尚能得以大白於天下,也尚可慰藉眾多的影迷和崇拜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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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李小龍的死因,一直以來都有不同版本的說法在流行著,有人說他是病死,有人說他是猝死,還有人覺得他是被別有用心之人謀殺,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而當年官方又是如何判定李小龍的死因呢?
1973年9月24日上午,在經過了兩個多月的論證後,香港法庭的董梓光法官對李小龍的死因做出了7種解釋:
一、謀殺:
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沒有證據證明李小龍是被人謀殺的,故排除。
二、誤殺:
即無惡意的不合法殺人。死者顯然沒有受到這種傷害,故排除。
三、合法殺人:
死者乃系猝死,與此項無關,故排除。
四、自殺:
從李忠琛、鄒文懷、蓮達等人的供詞看,李小龍在死前並無精神和行為異常,缺少自殺動機和傾向,故也可排除。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醫院驗屍官黎史特醫生在解剖和化驗死者屍體時並沒有找到致使死者自然死亡的病因,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也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所以自然死亡也難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於非命:
即服用止痛藥導致過敏反應,此項可能性最大。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的死因,而陪審員也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擇一種作為本案的判決,則裁定死者死因不明。
法庭最後裁定,李小龍的死因乃是“死於非命”。此裁定一出,眾皆譁然,全港上下紛紛表示質疑,認為官方的這一說法根本就是不痛不癢,含混過關。
站在客觀的立場看,香港官方的這一裁定並非不合理,甚至可以說是把引發爭議的可能降到最低,最說得過去的一種選擇。但官方忽視了各界對李小龍之死的關注度,或者說,這一裁定根本就沒能滿足大眾對李小龍之死爆炸性訊息的期待。當然,站在官方的立場,當然不希望李小龍之死波及的範圍越來越廣,牽扯的人越來越多,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到頭來因為種種原因落得一個不了了之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