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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千頌伊呀喲

    一、我們先要回憶一下當初離婚的過程?

    1.第一種過程:撕破臉皮

    各種財產爭奪、撫養權爭奪、對簿公堂、互潑髒水、雙方家庭水火不容,恨不得老死不相往來的過程。

    2.第二種過程:和平協商

    雙方或者其中一方離婚的時候比較冷靜,雖然有爭執,但是也能坐下來好好協商。既然走到離婚這一步,雙方心裡肯定都膈應,但是相比撕破臉皮,這個過程稍微讓人有種好聚好散的感覺。

    二、我們要思考複合後自己能否協調好之前導致離婚的原因?

    出軌:出軌只有0次和無數次,不管你是因為什麼想跟對方複合,那自己可以冰釋前嫌嗎?

    家暴:這種情況我個人認為,哪怕複合機率100%堅決也不要複合。

    經濟:當初離婚的時候因為經濟差過不下去了,那複合後確定能不重蹈覆轍嗎?

    性格:三觀性格不合,複合後,你能說服自己繼續包容對方嗎?

    其他:聚少離多、其他誤會、婆媳關係等。

    三、離婚後複合的可能

    1.對方已經有新的家庭,不管當初是和平協商,還是撕破臉皮,那基本不可能複合了。

    2.對方沒有新的家庭,大家都互相冷靜了有那麼一段時間,如果還是覺得對方比較適合自己,可以嘗試再去試探溝通一下,這種情況複合的可能稍微大點。

    3.對方沒有新的家庭,當初離婚的時候是因為某些誤會,現在誤會解開了或者其中一方求複合,而自己真的也能協調好當初離婚的原因,那也可以冰釋前嫌。這種複合的可能還是很大的。

    最後想說,婚姻不是兒戲,離婚的時候是經過深思熟慮,那複合的時候也要深思熟慮。不要讓自己他人再次受傷。珍惜眼前人,祝君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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