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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未濟

    古代捐官很早以前就有了,秦朝時就有捐糧米,賜爵位的。後來逐漸也可以獲得官位。歷朝歷代都有,因為當朝廷沒錢的時候,捐官可以快速獲得資金,用來運轉。因此,捐官也有了完整的體系,進行管理。

    捐官的區分——實缺和虛銜

    有些人捐官之後是想做官的,有的人是為了多賺些錢,也有些人就是想入仕,因為科舉考不上只能透過捐官來入仕。這樣的屬於捐實缺。而捐虛銜就是為了抬高身價,整個頂戴,這樣有面子。捐虛銜的人多是商人,因為古代商人地位低,他們透過捐個虛銜來提高地位。虛銜一般不實際任職。而捐實缺的人裡也有很出名的,比如李衛。李衛自己考不上科舉,但是他的能力和政績都不錯,所以捐官之後,就全憑良心了。

    捐官的限制

    如果捐京官,最高是五品郎中。如果捐地方官,最高是正四品。後期若是表現好,可以繼續升官,但是第一次不能給太高的實缺。要是捐虛銜就無所謂了,一二品都可以,所以有紅頂商人。捐官後很多也只是候補,要等著空缺,不是捐完立刻就能上任。獲得官位的捐官者不能進吏部和禮部。吏部掌管人員升遷,他們本來就是捐來的官,更是不能讓他們再進吏部。他們一般沒啥學識,進禮部就是個笑話。因此他們也不能擔任教職。

    雖然捐官有一些限制,但是有沒什麼用,大部分捐了實缺之後的人都是要撈錢。而清朝又不得不讓人捐官,因為朝廷沒錢,還特別需要錢。清朝的衰落是整體的,不是某幾個人的問題,而是制度的腐朽。

  • 2 # 棍哥觀史

    自古以來賣官鬻爵都被視為一個政權腐敗的象徵,但自秦漢開始,捐納官爵就已出現。到了明清,捐納已趨制度化,明碼標價的捐官現象成了朝廷補貼財政的重要手段。但買官賣官又非想象的那麼簡單,清代捐納制度還是很有特色的。

    清代入仕的正途、異途之分

    “凡滿、漢入仕,有科甲、貢生、監生、廕生、議敘、雜流、捐納、官學生、俊秀。”——《清史稿·選舉》

    說到入仕,最著名的途徑就是科舉考試了,但科舉又並非入仕的唯一途徑。《清史稿》中有文官來源的記載,其中科甲就是科舉這條路選拔出來計程車子,也就是有做官資格的舉人、貢士、進士,但舉人又不一定能做官,朝廷有缺了先僅著貢士、進士候補,舉人有可能一輩子都是舉人。因為國子監還有一批貢生、監生,他們或是貴族高官子弟,或是地方選派的尖子生,他們入仕的機會更大。另有恩蔭惠及的子弟,也是擁有更捷徑的入仕門路。

    議敘是指有特殊功勞的人,經督撫保奏,由部議授予官職。官學生和雜流往往是在官學伴讀的人,以及其他非正途入仕者。俊秀是指平民捐監,獲得國子監的文憑,並非直接入仕,是先解決身份問題,就像今天某部門要求晉升時得有研究生文憑,所以就會有人讀個在職研究生,或者到黨校進修取得一個同級別文憑。

    “定製,由科甲及恩、拔、副、歲、優貢生、廕生出身者為正途,餘為異途。”——《清史稿》

    咸豐年間,國家內憂外患,財政壓力增加,朝廷為了收取更多捐銀,廣開入仕門路,因此造成“登進乃濫,仕途因之淆雜矣” 的局面,為了區別各類官員之輕重,便有了正異途之分。大體上將經過考試、選拔或廕襲者視為正途,其餘都視為異途。而在異途中“經保舉,亦同正途,但不得考選科、道。非科甲正途,不為翰、詹及吏、禮二部官”。也就是說正異之分是以入仕途徑為依據,入仕後也有區別對待,正經八百科考出身的才是真正的人才,異途出身的不能進去科教、禮儀、組織部門工作。

    所以清朝的官場裡存在一個鄙視鏈,三甲鄙視非甲,科甲鄙視異途,左宗棠被鄙視就是因為這個,捐納出身的就更不用說了。在實際待遇上正途也要比異途好,比如同樣是侯補官員到各省,正途出身的,每月個有二兩銀子的生活費,捐官則沒有。正途出身的代理或署理職能部門期間,是按照一半工齡計算的,而捐官代理期間是不算工齡的。大部分捐官等缺時間遠遠高於科甲出身,除非繼續花錢捐資。

    然而不管是正途還是異途,有三類人是無入仕資格的:首先是從事低賤職業者,常見為“下九流”工作經歷的,如剃頭匠、算命先生等;其次是家奴,即奴才出身,或者在大戶人家做過長工的;最後是祖父一輩有重罪的,這個相當於政審了,無論科考還是捐官,當時的政審必須提供三代人履歷。這三類人是科舉無門,捐官無路,沒有任何入仕的機會。

    清代捐納制度的特色

    上述正途異途之分,由此可清晰認識到捐官是不走正道的途徑,清代的捐納卻首開於康熙十三年(1674),萬萬沒想到吧?康熙這樣偉大的皇帝開創了清朝的賣官鬻爵。為何呢?因為在康熙十二年爆發了三藩之亂,清政府需要大量財政支撐,而且之後收臺灣、平噶爾丹、抗擊沙俄等重大事項一直沒停過,所以賣官鬻爵就是財政增收迅速見效的手段。

    當然賣官鬻爵象徵政府昏聵,清政府當然不能明說國庫沒錢了,所以找了個藉口,即“其始固以蒐羅異途人才,補科目所不及”。即當時工部人才匱乏,很多具有工程才能的能工巧匠沒法參與科考,他們想入仕只能走異途,賣官鬻爵是為了補充實用型、專業型人才儲備。然而清政府也做過補充,說“捐例不外拯荒、河工、軍需三者”,這個才點明瞭事實,捐官就是為了補充財政不足。如咸豐時鎮壓太平天國運動,“軍興餉絀,捐例繁多,無復限制,仕途蕪雜日益甚”。

    由此可見,捐納制度最根本的原因是要解決財政緊張的問題,所以清朝的捐納制度具有明碼標價的特色。但皇帝不是傻子,他們很清楚的明白賣官鬻爵不是長久之計,甚至是弊政,所以他們不可能自毀長城,置社稷於不顧。針對賣官鬻爵的現象,皇帝也會做以調控,在無較大財政需求時,整肅朝風、停止捐納。如道光停捐七年、乾隆停捐三年,這裡也有另外一個因素,即捐官者眾多,已經沒有那麼多空缺來安排先前已捐納的候補人員了。所以這又是清代捐納制度的一個特色,即捐官是購買“做官的資格”,而不是捐了就能上任,需要待吏部分發選班。

    那怎麼才能獲得官職呢?首先要保證捐官者沒有債務,有債務的必須還清了才能捐官;其次要是平民想捐個縣令以上的職位,那就先得解決學歷問題,即捐監在前,捐官在後;然後捐官的錢是交給戶部的捐納司,戶部入庫後發諮文給吏部,吏部再“部予以據,曰執照”,即頒發“上崗證”。最後,拿著上崗證到吏部銓敘司報到,由吏部進行政審,一切無誤後方可聽候分選,有的人一侯就是兩三年。如果想提前被選,還要接著捐各類花樣,這筆錢比捐官的還貴。

    至於價錢,以乾隆時的《川運例》來講,貢監生的身份得4620兩;學官中正七品教授2020兩、侯補教授2520兩。非學官的如正七品京縣縣丞2220兩、侯補京縣縣丞2800兩;正八品縣丞3160兩、侯補縣丞3640兩。有人會問為啥八品官比七品官貴,原因是京官在俸祿上是沒有外放官員高的,外放官員不僅自主權大,而且享受養廉銀的補貼,所以外放官比京官貴。而捐官也是有封頂的,文至道員,武至總兵,若本來就是體制內的,為了晉升快一些,往往先捐至道員,待有缺後相當於直接晉升了,這都屬於外放官了,京官最高只能捐至五品。清代捐官雖然制度完善,但等缺問題嚴重,因而就出現了冗官問題。

    綜上,捐官在清朝是獨具特色的,一般來說新上任的皇帝都會進行停捐政策,目的是整頓吏治,但若財政緊缺,捐納制度立即擺上檯面。有人說捐官基本都是得虛銜,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只不過作為異途出身,它的身份要比正途出身低一格,所以在有實職官缺時,是先解決正途,然後再解決異途。而且在捐納制度中還有平捐、升捐等方式,職執事官可以捐個升遷或者調動,他們都是實打實掌握權力的。

  • 3 # 炒米視角

    我是炒米,我來回答。

    其實捐官不只是清朝的特色。封建王朝歷朝歷代都有捐官,早在秦漢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只不過那個時候,捐官的都是爵位,幾乎沒有實缺。

    秦朝的爵位賣的很貴,“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漢朝就相對便宜了,漢武帝當年為了籌集討伐匈奴的軍費,不但重用桑弘羊官山海,而且把值錢的“國之重器”都拿出來賣了,這有個專業名稱叫“貲選”,有600石就可以買一個“郎”的虛職,自備車馬、制服,到京裡聽差。總感覺這官買得好像不怎麼划算,但是好像挺有面子。

    然而整個“捐官”最嚴重的朝代莫過清朝,不但白身(沒功名的平頭百姓)可以捐,有功名的想換個肥缺,也可以捐。

    大名鼎鼎雍正朝的李衛,在康熙56年(公元1717年),李衛就以捐資員外郎入局,一開始並沒有得到實缺,但不久後,便補了個兵部員外郎的虛職;兩年後轉正,混到戶部郎中這一實職。但李衛算是個例外,畢竟是有才幹 ,其實也就是科舉八股文不行,水平還是有的,所以到最後可以做到雍正心腹重臣、直隸總督。乾隆3年(公元1738年)李衛病逝時,乾隆帝命按總督例賜予祭葬,諡敏達。

    其實康熙朝、雍正朝以及乾隆朝晚期前,“捐科”不算太過分,可以看作是一種對八股文不在行的仕子們一個救贖的手段。

    但是到了乾隆晚期,就到了不花錢就別想撈到實缺的階段了,而且一層一級明碼標價,令人髮指,就連最基層的七品芝麻官都不便宜。

    教授(正七品):2020兩;京縣縣丞(正七品):2220兩;侯補教授(正七品):2520;七品筆帖式:2540;侯補七品筆帖式:2780;兩侯補京縣縣丞(正七品):2800兩;縣丞(正八品):3160兩;侯補縣丞(正八品):3640兩;貢監生:4620兩。

    花錢買到實缺的人,自然會鐵了心地把權力當做變現的機器,償還本金不說,還要賺足超額的利潤。

  • 4 # 圖文繪歷史

    古代捐官行為由來以久,各朝代都開有捐官的口子,其目的是為了解決國家財政問題,朝廷各部院,各地方政府缺錢,於是允許各部門拿出一些官職,有虛銜,有實職的,讓富人花錢買官做。清朝也不例外,清朝入仕主要有科舉、薦舉、蔭封、捐納等,科舉,我們都知道,就是參加考試;薦舉,由地方推薦、引薦的人才;蔭封,官員的後代有直接入仕的特殊照顧;捐納,說白了,就是花錢買官。

    嶽鍾琪,岳飛21世孫,清朝名將,官拜大將軍,乾隆將他列為三朝五大功臣之一,清史稿評價“漢大臣拜大將軍,滿洲士卒隸麾下受節制,唯一一人”,有點跌份的是嶽鍾琪入仕,是他官至四川提督的父親嶽升龍花錢捐的候補知府。

    而且清朝捐官名目繁多,京官,從各司的正五品郎中、從五品員外郎,可以捐買,外官從正四品道臺、從四品知府,都可以捐買,武官,從正三品參將開始,也可以捐買。以上可以看出,在清朝,只要錢到位,各衙門口子有空缺的,京官五品以下,外官四品以下,武官三品以下,直到九品,未入流的品,都可以買到。

    清朝徽墨四大名家之一的胡開文墨莊,創始人胡開文,當年就是捐得奉直大夫,這是個從五品的文階散官,相當於享受從五品的待遇和榮譽。

    如果碰到國家大事了,比如打仗、振災、河工等有重大開銷,也會號召各地踴躍捐款,這時的捐納範圍更大更廣,戶部專門設有捐納房,根據錢數額多少,可以捐實官,可以捐大夫、郎、騎尉之類的虛銜,也可以捐貢生、監生,還可以為家族捐封典榮譽等,當然捐納後,朝廷會派人查有無犯案、身家是否清白、有沒矇蔽捐納等,考查合格後發證明。

    清末,率光復會成員發動安慶起義的浙東三英烈,徐錫麟、馬宗漢、陳伯平,他們都是透過捐官快速打入官府內部的,圖為徐錫麟起義紀念館。

    除了普通人可以捐納外,在職的官員也可以透過捐納升任、改任、免降、復任等。因為捐官、蔭封的一大堆,所以有很多候補、雜官、補任等,更多的是到了年限無法升職的,透過捐錢可以升官,透過捐錢換工作崗位,如果犯錯,年度考核沒過,透過捐錢可以豁免,甚至有些離任的、降革的,也可以捐錢官復原職,一句話,只要錢開道,一切都不是問題,當然,買官容易,坐不坐得住是另外一回事了。

  • 5 # 路之意

    清代捐納制度,竟可以用錢就能買到官位,太腐敗!所謂捐納,即捐貲納官,從秦漢時期到清朝一直都存在,透過繳納一定的資金就可以買到官職或者一定的身份,清朝尤其後期,捐納比例很高,對於清朝官制與整個社會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捐官始於什麼時候?

    “捐官”,就是士民向國家捐資納粟以取得官職。史書記載“秦得天下,始令民納粟,賜以爵”之此後漢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納,到清朝捐納成為制度。

    清朝賣官之風最盛,官員中就有不少是捐納得的官。捐納制度在清朝是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舉制度互相補充,一部分人透過科舉考試做官,一部分人透過捐納制度做官。對買官的人無任何限制,地主、商賈且不必說,連流氓、盜賊等也無一例外。按照捐納制度,士民不僅可以捐官,而且可以捐封典、捐虛銜及穿官服的待遇。這些當然屬於“政府”行為,且收入都歸國庫,至於賣官鬻爵的個體經營,在此不論。

    照此看來,捐官應該從秦朝開始

    清朝捐官價格表

    乾隆時期

    嘉慶時期

    古代捐官真的影響很惡劣

  • 6 # 史書房

    首先,捐官這件事那可不是隻有清朝有,早在大秦王朝時期便有了。

    其次,既然是捐官,那自然就是拿銀子去買。特別到了清朝,捐官已經成為了明碼標價的現象,而這也成了朝廷補貼財政的重要手段。

    秦朝最開始出現捐官之時,所要花費的代價那是相當高,“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而且那基本上都是爵位,虛職,沒有什麼實權,也就是說出去好聽,有面兒。

    後來,各個朝代也都有這一項政策。

    到了清朝,捐官行為最為嚴重,除了三類人無法入仕之外,其他人只要你有銀子,那就可以做官。

    這三類人是:一、從事低賤職業者,如剃頭匠、算命先生等;二、家奴,即奴才出身,或者在大戶人家做過長工的;三、三代之內有重罪的,這個其實就是政審。

    這三類人無論是科舉,還是捐官,那都是行不通的。

    除了捐官之外,有功名的人想要換個肥缺,或者往上進一步,只要你有錢,其他的都不是事。

    其實,這事怎麼說呢,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好事。

    一方面給那些不擅長科舉考試,但又有真本事的人一個入仕、進階的機會,就像李衛,那可是大名鼎鼎、且有真本事的人,但他的入仕就是靠捐的。

    另一方面也確實能解決財政問題,歷史上很多次的戰爭經費、抗災物資等都是透過這樣的辦法籌到的。

    當然了,在這一制度上,許多人那都是失敗的,他們拿這事來斂財,早已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捐官,而是成了買官賣官的腐敗行為。

    特別到了乾隆晚期之後,你想要撈到實缺,不花夠足夠的銀兩那都不好使,各級官員那都是明碼標價,就連最底層的七品縣令那都是貴的要命。

    你說,透過這一手段做官的人,他能不利用職權想方設法的去撈錢麼?官場的腐敗之風也就愈演愈烈!

  • 7 # 鹹魚話史

    捐官這件事那可不是隻有清朝才有,早在大秦王朝時期便有了。

    其次,既然是捐官,那自然就是拿銀子去買。特別是到了清朝,捐官已經成為了明碼標價的現象,而這也成了朝廷補貼財政的重要手段。

    秦朝最開始出現捐官之時,所要花費的代價那是相當高,“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而且那基本上都是爵位,虛職,沒有什麼實權,也就是說出去好聽,有面兒。

    後來,各個朝代也都有這一項政策。

    到了清朝,捐官行為最為嚴重,除了三類人無法入仕之外,其他人只要你有銀子,那就可以做官。

    這三類人是:一、從事低賤職業者,如剃頭匠、算命先生等;二、家奴,即奴才出身,或者在大戶人家做過長工的;三、三代之內有重罪的,這個其實就是政審。

    這三類人無論是科舉,還是捐官,那都是行不通的。

    除了捐官之外,有功名的人想要換個肥缺,或者往上進一步,只要你有錢,其他的都不是事。

    其實,這事怎麼說呢,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好事。

    一方面給那些不擅長科舉考試,但又有真本事的人一個入仕、進階的機會,就像李衛,那可是大名鼎鼎、且有真本事的人,但他的入仕就是靠捐的。

    另一方面也確實能解決財政問題,歷史上很多次的戰爭經費、抗災物資等都是透過這樣的辦法籌到的。

    當然了,在這一制度上,許多人那都是失敗的,他們拿這事來斂財,早已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捐官,而是成了買官賣官的腐敗行為。

    特別到了乾隆晚期之後,你想要撈到實缺,不花夠足夠的銀兩那都不好使,各級官員那都是明碼標價,就連最底層的七品縣令那都是貴的要命。

    你說,透過這一手段做官的人,他能不利用職權想方設法地去撈錢麼?官場的腐敗之風也就愈演愈烈!

  • 8 # 行者

    捐納是清代選撥官吏的一條途徑,說到底捐納就是官方認可的賣官鬻爵,只要是能掏得起錢,就能謀得一個官職。清代是捐納最氾濫的一個朝代,基本貫穿了整個清代。按說,捐納並非善政,可為何歷代統治者都奉行不移呢?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整個捐納制度竟是在康熙手上開創並得以大範圍施行的。

    在順治年間,由於清初戰亂導致了國庫開支劇增,因此透過捐納充實國庫的想法就曾萌生。康熙十二年,三藩作亂遍及數省,朝廷軍餉捉襟見肘。因此,鼓勵富商豪門捐官便開始興起,不過,這時的捐納尚在小範圍內進行,廣西是第一個被全面開放捐納的省份。

    其後,在康熙中晚年,都曾掀起了幾股捐納的高峰,終其根本都是為了籌集更多的銀子用於出兵或是賑災。康熙帝自己也很清楚,一旦捐納橫行,將會給大清帶來致命的後果。所以終康熙一朝,捐納都在可控的範圍之內。

    但康熙畢竟開了這個頭,其後的雍正、乾隆兩朝捐納一直存在。由於捐納有悖於學而優則仕的傳統文化,因此被冠上了一個堂而皇之的理由,曰:“其始固以蒐羅異途人才,補科目所不及。”儘管這個藉口聽起來有點牽強,但客觀地說,在社會穩定、人口增長迅速的時期,透過捐納這一制度可以把更多的人才吸收到官員隊伍中來。

    朝廷開捐納主要的目的還是透過賣官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在國力比較強盛的康乾盛世,當時捐納者主要獲得的還是虛銜、封典以及貢生、監生等頭銜,這只是一種榮譽地位的象徵,並且也沒成氾濫之勢。

    到了鴉片戰爭以後,由於戰爭開支、戰後賠款等需要大量財政支出,清政府日益拮据。在救窮的各種辦法中,捐納就佔了重要地位。咸豐之後,國家財政更加困難,吏治也更加腐敗,其後的光緒、宣統兩朝把賣官發揮得淋漓盡致,而且還根據不同的情況減價大拍賣,因而就出現了打八折的知縣、四折的州同等名堂。

    所幸,朝廷對捐納為官者設定了一些門檻。捐納事項向來有戶部負責,收錢之後發給執照作為憑證。同時,戶部諮文送到吏部,55日之後,初捐人員可以獲得參加銓選的資格。以捐納而得官者,如果是京官最高可以捐至正五品的郎中,而外官最高可以是正四品的道臺,不過如果經濟條件允許還可以捐一個二品銜,也就是可以戴紅頂子。

    由於捐納整體限制不大,所以導致獲得這個資格的人很多,但一個蘿蔔一個坑,那些透過科舉獲得進士出身的人尚且很難補得實缺,捐納者機會就更加渺茫了。這樣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如果一個人買了官,但長時間得不到實授,那是不是錢就白花了呢?

    為此,朝廷出臺了一項“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讓他們不至於血本無歸,對於那些等到銓選遙遙無期者,只要自願,便可登出捐納,朝廷也將根據不同的情況返還一定的“違約金”作為補償。不過現實情況中,這種事情發生的機率並不大,很多人願意頂著一個空銜以此來炫耀身份。

    與科甲正途相比,捐納入仕的官員素質是十分低下的。歷朝皇帝對此也有清醒的認識,因而又對那些實授的官員設定了一些門檻,其中有三條限制貫穿整個清代。

    第一條就是不得在吏部、禮部任職,也就是說,花錢買官者,不能再獲得可以賣官的權力,也不能在關係國家禮儀的清流衙門中任職;第二條是隻準授予工作壓力較輕的簡缺而不得選責任重大的繁缺;第三條是不準擔任教職,這是為了維護知識的尊嚴與師生之分,不能讓這些文理不通的土財主來教那些有真才實學計程車子。

    儘管朝廷做了種種限制,但晚清時期捐納之風氾濫,很多人成了主宰一方的地方官,像很多知府、知州、知縣等職都成了實授,雖然這些地方官對國家大政影響不大,但他們為害地方,剝削百姓,聚集錢財,在社會基層腐蝕著大清的江山。捐納這一制度是清代的弊政,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導致清代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康熙就是這個制度的始作俑者,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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